㊣純愛系搞笑藝人/A.
因為稱讚了我一起報復社會的夥伴M子的文字,我稍微想了一下自己鍛鍊文字的前提與偏好跟她有路線上的不同——我曾有一個階段是想要寫到「讓人乍看以為我沒有文筆」(神經病)於是寫了《鐵道共乘旅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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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寫每本小說時都設定了對自我文字「形式」的挑戰 ,尤其著重在如何塑造我這次想要挑戰的「造型」。修辭是造型的環節之一,而我從來不止考慮修辭而已。至於進行挑戰的進路呈現的特徵我稱之為風格。

三四年前提過因為當時的我缺乏各種餘裕,沒有時間考慮任何翻轉文字意義的修辭,只能以既有詞彙的既有意義寫必要的東西,於是培養出了一種一擊必殺直取要害的極限寫法。這種文字沒有緩衝非常恐怖,不過既然出現了至少證明了自己始終還有改變的潛能。現在稍微有餘裕了,開始寫很長很長的東西,想要寫的都不放過,又是另一種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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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風格是「強烈的結構」,因為沒有結構不會有造型。至於每個人從情節看到什麼東西都是反映自己在乎的東西,所以就,你說得都對 去揣測作者對情節的想法勢必是各說各話,我寫完了也變成作品的讀者,也不一定再有寫作當時的想法,讀者想求證對質想法這種變動的東西總讓我覺得很有趣,卻很少人注意到造型。

至於主題,我覺得主題是最沒必要創新的了,藝術文學多少經典圍繞古典主題,發想新題目總像是孫悟空力圖逃出佛陀五指山,最後發現是幼稚之故才在這件事花太多力氣。鋪陳展開主題的形式才是創作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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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噗首,中文創作尤其古文需要大量典故,約定俗成之後產生了繁多成語,使用成語的詞彙量與對成語典故的正確理解是中文創作的基本門檻——每個人開始創作的門檻不一,你高興就好,但是仍然一句話,標準可以不必太低。

詞彙量多了並且用得上手,難免給人自己程度不差飄飄然的感覺,只不過那不等於你寫出來的必然是好文章(創作是殘酷的)大部分的創作者就卡在這個地方,可以待在舒適圈,畢竟想要突破也不一定找得到途徑(再一次,創作是殘酷的)尤其有些成語就是那麼美,捨不得放棄它:我個人很愛的例子就是煙視媚行,這四個字用白描鋪開夠我寫幾十萬字小說寫不完。使用約定俗成的成語節省時間人力,但是這手段在創作上層次就是不大高(創作充滿不人性的判準)所以使用成語要適可而止,不然就會落入文字堆砌的窠臼,除非你就是要寫個說話充滿語言癌的人,那就很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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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棄大量形容詞與副詞,改用白描,吃力不討好是必然的,第一關過不了的就是自己身為善用文字者的偶包。但是神經病的我覺得要做到「讓人乍看以為我沒有文筆」實在太好玩了,所以就玩下去了,也寫完了一本小說,然後又去玩其他的東西。貪玩是我的壞脾性,我不喜歡重複我已經做好的東西,但是大家應該也聽過很多了,有了風格(這個風格跟我的定義不盡相同)之後就要累積建立品牌,有了品牌才有後面的那些。(這都還是很化約的說法,有品牌是為了方便行銷與量產,不是說有品牌你想要有的世俗成功就自動掉到你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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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創作的想法我一直都有,但是我發現不去談論它我可以節省力氣去在創作中報復社會,平日在極圈發廚也十分平和,一切求仁得仁。我應該還是會有下一次想講關於創作的事,想講就會講,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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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到M子的教養,請看此噗
@miyakowiccan - 拜好夥伴所賜終於即將入手Serge Lutens的De Profundi...
她的文風很妥當地示範了「有教養」是什麼樣子的。我就不認為我的文風有教養,因為我喜歡破格,給文字我個人的詮釋,這種叛逆挑釁與顛覆基本上跟托捧著文化傳承的端謹是兩條路線,但是本質上有類似處,都是唯美的,就算我的文字在很多時候放棄了立即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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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會影響形式,我最有感觸的就是連載這個格式,這個格式讓內容有強烈的線性時間性質,也就是說預設值是順敘法,每章章節的時間關係就是前與後,這對沒有縝密事前規畫的長篇小說幾乎是一種惡劣的宿命,讓小說的敘事彈性變得很小,只能靠連載完之後修稿來補救。但是如果沒有要進一步出版的話,編輯與後製不是必需的,那這樣的小說就可能一直維持未完成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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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到,平常沒事一般善書者都不會有試試去做到「乍看沒有文筆」的念頭吧 (是在遲鈍什麼東西)會有這自我挑戰是因為我書法老師很久以前看了我的畫,説大概會有人以為我不會畫畫,當年的我居然解讀成他是在稱讚我(應該還是對的(喂))隔了幾年我開始寫小說了覺得可以來試試讓人以為我不會寫作的寫法,於是取消了兩種文字創作尤其是小說創作的慣例手段。

至於《萬福瑪麗亞》則是對獨占式的線性時間觀感到厭煩,所以從小說結構改變。寫的時候就深刻體悟自作孽不可活,好慘。慘完了幾乎賭誓說短時間不要再寫小說,結果迅速跌進一個想都想不到的坑,到現在已經寫了六十幾萬字寫不完 人哦 M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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