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已現 | pee
中介法暫停,事後總結。
1. 中介法其實就是歐盟的DSA(數位服務法),重疊處相當高,目的是為了網路產業均衡發展跟保護消費者權益。中介法並沒有擴權,所有管理都是現有機關依據現有法律,與現行不同處包括要法官在48小時內做出判決、加予平台業者責任,以及外國業者必須在台灣註冊。

2. 中介法受挫,第一當然是選舉期間,政黨借題發揮,把這當作是狗在放屁即可。第二是得罪國內平台業者,像PTT等,我覺得這是中介法的問題,應該把PTT跟臉書等做一個劃分。第三,一些使用者擔心言論控制,這個是多心了,因為最後還是要法官來決定,跟現在完全一樣。
(內文續)

(後記杜奕瑾說話)
數位中介法引爭議 PTT「創世神」杜奕瑾說話了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天光已現 | pee
3. 沒有中介法,日子如常。現在被臉書祖的(貼文被移除、停權、加警語等)還是一樣,天曉得這些祖你的中國人躲在哪裡。一頁詐欺還是生意欣隆,沒有法可以迅速阻絕。網路霸凌更不用講,沒跳樓都沒事。臉書可以不繳稅,媒體跟平台要跟他們共潤也等等吧。最後,中國打台灣前會發動的認知戰、心理戰,大家準備好了嗎?眾生共業啊!
天光已現 | pee
剛剛提到媒體或是平台要跟股溝或是臉書等共潤(跟他們分錢),歐盟針對網路管理立了兩個法。一是DSA(數位資訊法案),二是DMA(數位市場法案),分潤寫在DMA裡。現在台灣中介法都過不了,要分潤是遙遙無期。
胡不歸
掰噗~
No good, Bob (nottalking)
📚會須一飲三百杯☕
pfge
>>應該把PTT跟臉書等做一個劃分
連國外媒體都了解,PTT是造謠管道,幹嘛要分開處理
天光已現 | pee
台灣國Dolphin : 對,有類似法律的國家友好幾個,應該都會參考,不過主要較夠還是跟歐盟DSA較類似
天光已現 | pee
而民眾黨竟然反對中介法 因應性私密影像流竄,5位民眾黨立委去年提出「性私密活動公開自由侵害事件處理法草案」,表示現行法制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可協助被害人,將已外流的性私密影像下架,只能自力救濟向平台業者請求移除,卻缺乏法源依據。
民眾黨曾提案修法保障網路社群受害者 現喊退回數位中介法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RamonSon
在野黨都有說過要加強管理網路亂象,關鍵字deepfake
天光已現 | pee
現在只有一句話:管他們去死 不過他們就會說: over my dead body
我是台灣人
天光已現 | pee : 臭的甲魚 + 爛的蚵仔...
無住生心
(p-goodluck)
taiwanjuli
Taiwan creates new challenge for tech industry: stern content regulation laws
Big tech asked to be more transparent
台灣當局的草擬的數位資訊服務法的方向是好的,然而草擬法案名稱的肥鼠肥豬們在法理的技術實在是不認真。Intermediary應該只是數位資訊服務的項目方法之一,應當是《數位資訊服務法Digital IService Act》裡面的條文再去定義,有那幾種型態的Digital Intermediary、PLATFORMS
數位資訊服務法是要在條文定義Intermediary的種類,它不是條文的主旨
台灣人民繳稅養的共和中國CHINA體制是純種中國人連戰、馬英九們在中國內戰的殘留山寨政權
西北西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