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ic
蔡英文:反對電信法第9條修法 | 科技 | Newtalk新聞
對此,蔡英文表示,一旦行政權力可以經由這些不明確的法律概念獨斷至此,那麼原本像是「反對媒體壟斷」這樣的社會改革運動,也可以視為「違反社會秩序」而被禁止在網路宣傳、討論,而從來就應該多元而充滿創造力的網路平台,也將因為行政權基於各種主觀喜惡,動輒戴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大帽子,而終究斷絕了這個社會活躍的動力。
炸蝦子
這個是行政機關阿
Manic
不太懂你要強調什麼
炸蝦子
Manic :
我很認同他講的這段話

很多人貼這段話說是自己打臉自己
卻沒有看清楚裡面有幾個不一樣
一個是行政權直接可以下架或封網 我沒記錯的話
現在的要通過司法機關才能下架

當然如果你只是覺得蔡英文說的很對 那你就跟我一樣
Manic
數位中介法最明確踩線的部分是這裡「在法院下裁定前,如果機關若認定為不實且違法訊息,可以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
這個我不行。
炸蝦子
Manic : 這個100%NG
台灣的法律常常都無視法律保留原則 比如傳染病防治法
行政機關可以管的事要明確規定才對
就算要立下警語這條
也要寫涉及某些明確的條件才能下警語
炸蝦子
台灣最喜歡一句話主管機關規定
Manic
是的,很高興在這點有共識。
另外在管理平台業者這方面,看過昨天公聽會後也可理解為什麼會造成比法律所提的更大的影響。
這草案有太多需要從長計議的部分,歐盟當時也討論的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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