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ಠ_ಠ
2022.05.22
外交部回應,駐外代表處只能核發入國證明書,而要返國要持有使領館核發的旅行證件。
有關國人輕信網路仲介赴杜拜從事違法線上博弈或電信詐騙遭困海外事,網紅以影片回應指稱遭外交部抹黑事,外交部...
https://images.plurk.com/423z8kauzaCSTWUd5JYErt.jpg

~以上是柬埔寨事件爆發前~

2022.07.22
Bump柬埔寨救人影片上架。
親自飛到柬埔寨救人!卻被當地警察出賣… 跟受害者一起逃回台灣!【好棒Bump】【詐騙解碼後續】
結果現在柬埔寨事情爆發後,一開始去柬救人的bump被大家看到,媒體開始報導之前杜拜的事。

2022.08.16
外交部澄清他們可以入國證明書,但入國證明書不能供受害者出國,需要受害人去警局報警後,才能滿足發護照的條件。
有關媒體未經查證錯誤引用網紅拍片內容指控駐杜拜辦事處人員拒絕協助受困國人事,外交部嚴正澄清如下:
https://images.plurk.com/3DorpiUMR1OMIMGBQ5Beq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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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Bump好像有回應外交部什麼我沒找到

2022.08.17
外交部第四度發公文說他們真的沒有延宕作業
有關網紅回應外交部昨(16)日就特定媒體未經查證,錯誤指涉今(111)年初駐杜拜辦事處拒絕協助受困國人澄...
https://images.plurk.com/7a14Z3UBdvqK2VFSGoihIg.jpg

2022.08.18
外交部感謝bump的付出
https://images.plurk.com/7t2VxGN9bgfTqJ40ugbLUf.png

2022.08.18
Bump表示林男是自己救出,受害者的機票、發票、訂房資訊、對話紀錄他全都有保留,經得起考驗,可以找受害者出來開記者會為他作證。
來!受困證人來講真相了!外交部請出來解釋!【好棒Bump】
2022.08.18 場外事件:民進黨網路中心副主任薛舜文說bump噁男🤣 https://images.plurk.com/41o8BViYJpnUum6CyLP1Q1.jpg
tiger5712
沒有馬上處理都視為沒有政府就是爛
那個就是他的定義吧
ಠ_ಠ
以上,要補充要指正歡迎
我要修改文章的話再來買個噗幣
cow6127
謝謝整理欸 好清楚 不然之前感覺有點亂
ಠ_ಠ
外交部的公文有幾個問題
0302的時候他說他們可以確認人之後直接發護照
0522的時候說駐外處可以發入國證明書,但護照要使領管處理
0816的時候說要受害者去找警察,他們才可以發護照

到底是怎樣
ಠ_ಠ
Bump第一個指責外交部的影片,印象中是罵說外交部第一時間拒絕發護照,要他們自己報警,並且外交部連派車援助都辦不到,內容跟昨天最新影片幾乎是一樣的(沒有很認真看)

我覺得啦,如果真的是這樣,很明顯是外交部的作業程序沒辦法達到bump實際救人的需求,或許都沒有錯,但是不是該把程序提出來改一下?
curry2928
杜拜那個影片10:22的地方說了,他們這樣聯絡了2-3週都沒有空白護照(無法給臨時護照),直到寫信給總統府,所以應該不是所謂的「第一時間拒發護照」,也不是「沒有馬上處理」。
ಠ_ಠ
curry2928: 外交部第一篇發文說他們1226收到求助,0111就給出護照,只有花16天
16天不會有點久嗎?
後來又說是等被害人補齊資料後兩天就給護照,然後他的資料是要求被害人報警……bump的影片一直強調警察很危險,到底怎麼處理這個程序問題
tea526
有啦,當天email就回信了,讓他自己跟詐騙公司拿回護照啊,要他自己報警啊,「沒有刻意耽擱」
ox4117
https://images.plurk.com/4vVurLjESm1F7YWuEhApe3.jpg
要求報警應該是要他們提供遺失護照證明?
不過他的狀況是不是用入國申請書更快啊...不然他應該沒錢也沒有任何證明文件
tiger5712
其實林先生可以自己走去大使館 這樣拿護照比較快
tea526
tiger5712: 他就親自去啦 馬領事跟她說馬領事不在
tiger5712
tea526: 那可以等它在再去吧
lynx1061
對啊,領事館又不是不給他去,就算馬領事休假也可以等幾天吧?
ox4117
tiger5712: 影片裡是說有一個人(聽起來很像馬理事的聲音)跟他說馬理事不在,是不是同一個人不清楚,因為他們之前的確沒見過面。
但如果是同一個人,這個馬理事就很莫名其妙。
crab8803
你們是不是順便嘲諷了恩恩案 這個既視感
tiger5712
ox4117: 沒辦法證明 所以很難講 反正我是看不懂他們在趕什麼
ಠ_ಠ
tiger5712: 可能趕著不被割腎吧
tiger5712
ಠ_ಠ: 沒關係就算割了還有一個
tea526
tiger5712: 他是跳樓逃出來的,你覺得他怕不怕被抓回去
tiger5712
tea526: 怕不怕不重要 重點護照有給他
tea526
tiger5712: 不怕不怕 腎有兩個對吧
tiger5712
tea526: 聰明
lynx1061
tea526: 聰明
ಠ_ಠ
tea526: 聰明
turtle7920
不能什麼問題都推給政府吧
whisky9707
>> 0816的時候說要受害者去找警察,他們才可以發護照
外交部是說杜拜出境需要原護照不能只有入國證明書,所以還是要請當事人去找警察申報遺失拿相關文件,才能辦理臨時護照出境
whisky9707
12/26找辦事處求救 (辦事處僅告知請受害人跟公司要回護照 沒有再進一步協助?)
12/29取得當事人和家屬同意 協助通報警方(所以這天之前是沒有請當地警方介入)
12/31在醫院獲救 受害者跳樓逃生應該是指在這個時間吧?
1/10寫信給總統府 希望府方協助護照趕快發下來
1/11發護照
1/14-1/29的旅宿費機票費由bump付費承擔 辦事處並無協助
1/29回國?
整件流程應該是這樣?
horse9332
抱歉我認真好奇,這種情況下旅宿費跟機票費,辦事處有義務協助嗎?(我知道的範圍好像頂多可以借款對嗎?)
corn6727
一早起來看到像是相聲喜劇一樣的雞掰對話 笑死
whisky9707
補一下另一個疑問
12/31-1/14這段時間是住醫院嗎?那醫療費誰出?
如果不是住在醫院 是被安置在哪邊?
horse9332: 我也想知道這個
nut5137
謝謝整理,清楚多了
感覺目前就卡在不清楚外交部的流程怎麼跑,加上是否有延誤或消極處理的事實
mouse9884
所以美國的台灣外交部可以一天補發護照 為什麼其他國家的外交部不行~?
mint6963
mouse9884: 因為美國接受我們拿入國證明書就能出境,但杜拜不接受。網紅去美國測試時辦事處也是講用入國證明書。
tiger5712
mouse9884: 因為 國 家 不 配 合!
mint6963
horse9332: 其實上面規定就寫明了除非當事人沒辦法由親友、雇主、保險公司匯款給駐外辦事處轉交,當事人才能去跟辦事處申請財務濟助。不然辦事處原則是不能金錢援助的。然後杜拜這個案例網紅大概被當作親友就不符合財務濟助條件
whisky9707
mint6963: 謝謝 原來外交部的網站上就有寫了
horse9332
看完薄荷旅人分享的法規內容,了解外交部在金錢這塊是沒有義務援助的,借助金額的上限500美元其實也不足以支應住宿+機票費用
所以個人判斷是網紅說這點來說辦事處不協助有些不合理
mint6963
至於先去找警察報案護照遺失也是規定程序,這還是領隊考試必考題,因為公家機關角度你沒任何證明就要給你新護照是不可能的,畢竟護照真的很好用。
scone2528
https://images.plurk.com/5T9ruRfOw9C7G257nTc7o4.jpg 怕「國民黨」和「王毅(一帶一路)+親中黑幫/黨派」合作,顛覆台灣政權。柬王國的皇親國戚、勛爵、國王顧問、都無法在西哈努克【中國租借港市】插手,三個國民黨無名立委,能比「柬王國軍政府」比「當地中國勢力」更有力,真是太棒。你們三個選總統好了w
怎麼可能一個持槍非法密閉園區「不認識非同行、非園區住民、非園區關係人。」公安怎會讓你開車進去? www
nut5137
都是照規定的話,目前問題看起來出在當初的溝通上
只詳細看完bump最新的影片,根據當事者描述聽起來就像被踢皮球,被困當下心情一定是緊張害怕,雖然辦事處是公事公辦但聽起來就會很冷血...
還有疑似馬領事說馬領事不在的問題
流程看起來沒問題的,但處理的人就不好說了
mint6963
nut5137: 總不能每個跑來說自己急就每個都急件處理,領事人不在唯一的問題只有護照補發公文的決行是不是非要他本人核可
scone2528
問題在、台灣政府官員/親台人士,無法前往柬王國啊,
搞不好一下機,就直接以【台獨分子】之名,公安直接綁上中緬中泰鐵路,直運北京。
只能眼睜睜看親中黨派/幫派表演了。
nut5137
mint6963: 對,一般人都能理解政府單位要申請文件過流程需要時間
現在就剩下一些細節上的問題,但大眾的焦點都在政府辦事很慢、見死不就、打壓老百姓
國與國之間的事本來就偏複雜,何況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還很尷尬
mint6963
nut5137: 就.....規定寫在那不可能不遵守,網紅不是沒搞清楚相關規定就是影片迴避沒提這些限制,尤其拿杜拜跟美國辦事處比效率,就跟拿台北跟南投比區公所效率差不多
crab8983
bump是覺得逃出來的那位受害者已經向辦事處求援,但沒有護照他哪裡都不能去也不能住,好歹也要給一個可以讓他安全的地方,但辦事處也沒做只是要他報警
覺得這事情不用上昇到甚麼水很深,就單純來說,辦事處當時的確沒有給太多的幫忙
shabu6409
我比較好奇是如果已經報警了還是會這樣嗎?從影片內來看他並沒有確實報警,看了一下連補發護照都需要報警或是申請書了,明明也能使用網路
orange7304
補個竹聯幫 https://images.plurk.com/6miLbJal5vIC50X7AbauWn.jpg
mint6963
crab8983: 因為規定就是沒幫忙找住宿吧,然後如果當事人給辦事處陳述被判定成是當地勞資糾紛就更無法去介入
monkey3091
補個否認黑道相關 https://images.plurk.com/HxX3YVA93mERSwFEEgVcS.jpg
whisky9707
shabu6409: 我在猜是不是怕報警後 自己會先進警局關一關 畢竟任職的公司做線上賭博在杜拜就是違法的
horse9332
我覺得網紅很有趣的是,他覺得挖他身家的人=「我的國家」。不過這方面可能會離題就說到這
關於住宿,我不太確定哪個辦事處碰到同樣的情況可以協助人找住宿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在海外遭遇急難的應對方式(如何處理旅外不便)
起碼我看這個網頁的內容是沒有提到這一項
shabu6409
whisky9707: 大概就是雖然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共犯啊 那個影片看得很不舒服可能就是他們都沒有問題的論點
mousse4185
我是看不太懂政府一開始在那臭,現在又在感謝
尚書大人型外交部? 笑死
mint6963
horse9332: 國外辦事處頂多能給你去哪能問住宿情報而已
bear6049
看了很多噗都在問為什麼不報警,但他們其實有報警啊?
https://images.plurk.com/7g3qFp4m8wTZKI5HuZu7ia.jpg

*截圖自「人都被綁架了… 政府官員竟還漠視不理、罔顧人命!?【好棒Bump】【詐騙解碼】」這支影片的10:32

對我複製貼上
mint6963
bear6049: 我猜是報案內容的關係,這個可能報警說護照被公司扣著,辦事處根據這內容判定屬勞資糾紛
shabu6409
bear6049: 他最新說法是說語言不通要駐外人員陪他去 而且最新他們出示信件裡面提到的報案app也支援中文
bear6049
報案內容講了什麼的確沒有資訊,不過這樣就是有報警過咩,因為有人詢問,我也對此有疑惑所以翻了一下影片,發現說過有報警所以截圖貼回來XD
新影片語言不通那個,我以為是要請駐外人員來救援的時候,讓駐外人員跟警察一起過來,比較不需要受害人跟警察解釋一堆然後又說不清楚?(這個部分就可能也是導致警察可以被輕易打發的原因?)
shabu6409
bear6049: 沒有資訊是報了什麼不就你也不知道,那不就沒有用 萬一輕報了? 事後拿著台灣的護照瘋狂咬著別人對不起他這點我是不太能接受啦
mint6963
bear6049: 報案內容不同處理狀況會差很多,他報遺失拿到報案單外館就能直接把上一本作廢
bear6049
shabu6409: 可是沒有用不代表「沒有做這件事」呀? 我們冷靜一點,我只是想要說其實有報警過而已XD"
shabu6409
bear6049: 有沒有確實就是問題啊......沒確實還不跟沒有一樣
ಠ_ಠ
我看了大家的討論之後……想法還是回歸上面說過的那句
https://images.plurk.com/79Y2OPLtK74001iRi2b655.png
mint6963
外交部不可能為了網紅那些違反大原則的要求修改程序
orange4020
感謝 mint6963 讓我長知識
mouse9884
看不太懂為什麼提到財務救濟 我以為是在砲外交部兩個禮拜才補發臨時護照~?
shabu6409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項目
看了一下外交部那邊的條款,蠻多救濟都是在沒有牽涉到該國法律才能實施救濟,如果這個人已經有牽涉到會違反當地民刑事的話應該也不能算單純的受害者了ry
mint6963
mouse9884: 因為前面有人問外交部是否有義務出錢幫受害人訂旅館跟機票
mouse9884
mint6963: 原來如此 感謝薄荷解答!
horse618
看到上面有人提供關於駐外館可以提供的服務連結,那我也分享一下「無法提供之洽助事項」的法規連結
https://images.plurk.com/5rOEhpn9gSibwBwl9dSRvu.png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駐外館處無法提供之洽助事項
以及「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全國法規資料庫
然後不負責任的看法,駐外館就是卡在法規吧(這邊先指報警)
受害人被公司扣留護照,依法規來看,有可能踩到第ㄧ項的(8)駐外館不能介入勞資糾紛;如果如要介入可能駐外館就要向當地舉證說公司是詐騙公司,表示介入是急難救助安全 我覺得到這邊就是死結了
回到護照,這就是公務員的通病吧,依法規行事不想擔責任。
所以後來寫信給總統府後就申請得到,就是因為責任已經從承辦人員轉到總統府上了 出事請找總統府
horse618
最後抱怨一下,面對群眾的公務員最後只會愈來愈憤世忌俗
一開始的好心 最後都會被民眾陰 所以最後都依法行事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mint6963
horse618: 其實責任還是在承辦頭上,只是高層能指定這案子速別能變特急件XD
mint6963
公務員就你罵越兇就故意退你件要你補資料
fries5114
Bump砲的是臨時護照的申請前面外交部還在推,結果在他們收到總統府回覆後沒多久臨時護照就生出來了
horse618
mint6963: 可能要看有沒有公文下來? 因為身邊的經驗是,如果有上面的單位要麻煩一些事的時候,如果覺得有問題不想擔責任,就會叫上面傳公文下來,且要有上層負責人的蓋章。(表示對方同意)
這樣出事找得到替死鬼,如果逃不掉,最差可以多拉一些人死
mint6963
fries5114: 就總統府給了個甚麼法源依據或是責任擔保也有可能單純催辦給駐外單位
nut5137
fries5114:
目前看來跑流程本來就要時間,也有可能就剛好那一天跑完下來啦

但外交部的回應就很看不懂,要就踩死本來就照規定,並沒有拖延或不管
或是直接說承辦人員與當事人溝通不良存在誤會
前一天感覺態度還很硬要大家不要亂講話,結果跟好網紅又嗆有底牌沒放,外交部就有又道謝協助的人員
到底在幹嘛,還是其實是在保誰 看不懂欸
whisky9707
fries5114: 如果bump在炮的時候能更清楚地說到辦臨時護照資料什麼時間繳齊 更能方便大眾去檢視外交部的流程時間是否延宕
cherry7436
2022-08-19《POP搶先爆》朱學恒專訪棒bump @好棒Bump 談「棒bump柬埔寨詐騙內幕!...
聽完朱學恆對bump的訪問,個人覺得是杜拜的馬領事在擺爛。因為bump在訪問中提到柬埔寨那邊的外交人員就很積極在幫助救援,甚至自己感冒了還在休假時間跑來幫忙(影片36:05~37:06)。
這些官員有沒有想做事,從態度上還是可以感覺得出來的。
mint6963
nut5137: 想想外交部頂頭上司就可以猜為啥態度大變了
whisky9707
https://images.plurk.com/6pyjtAlJCU3QBHpUTH2vnx.jpg
重新去外交部網站看了一下公文
whisky9707
(按太快)
會不會是辦事處人員因為確診導致公文上呈有問題?
一般應該都有代辦人員接續辦理 但如果沒交代到會不會就這樣放到隔離結束再處理?
而且公文有明確地說要辦理事項就要預約 受害人沒預約直接這段時間跑去大概也只會吃閉門羹吧
lynx1061
與其檢討bump在救人的時候有沒有好好報警、有沒有準備完全護照資料,不如問外交部為什麼國人在異地受到生命威脅的時候,他們可以提供的幫助卻這麼少吧🙃

歐江安還敢說贏救國人是政府與民間要一起努力,就問杜拜的時候他們到底努力了什麼?

第一篇公文說他們一開始就密切關注事件,督切警方贏救國人,也就是他們做的最多也只有幫忙報警不是?那到底有什麼資格說bump指責外交部幫忙不足是謠言。
taurus3721
不然去找中國領事啊(反串
mint6963
lynx1061: 因為中華民國再大部分外國都不是國家
horse4040
找中國領事還真不是開玩笑
taurus3721
這樣要回到怪台灣一開始退出聯合國
其實其他國家的人被同樣騙,本國應該也是沒法提供多大幫助,又不是天災安排飛機就回家
mint6963
horse4040: 雖然烏克蘭那次是台灣辦事處撤離做得比中國好
deer5479
taurus3721: 甚麼台灣? 是蔣介石!!
lynx1061
mint6963: 從你前面的論述,我知道你是在法理上面尋找他們做事合理性解答的人,可是法理無法滿足實際需求的時候就該做改變。

其實應該要有個救濟模式,例如被迫害的國人可以得到資金、得到車馬協助、得到更簡單的護照核發程序,在國外的確有可能因為不是邦交就不能行使這些權力,那國家辦不到就找民間單位配合給錢,在辦事處求助的時候引介到民間機構處理。

都做不到的時候老實說自己做不到,不是發公文說自己有做就好。
mint6963
lynx1061: 因為公家兩個很大的基本邏輯1.錢不能隨便給 2.有關個資的事務要嚴格把關。所以護照是不可能放寬標準,變通方法就是發入國證明書,只是杜拜剛好不接受入國證明書能出關。駐外單位有經費限制所以上面那個救助辦法才會列一大推非不得已的條件才能"借錢",至於民間機構也是要他們肯提計畫書、預算書,每年可能還要審查,不是每個國家都有辦法這麼剛好找到願意配合的民間機構。
mint6963
因為個人比較悲觀所以完全沒期待公家機關會因為甚麼事件的關係迅速應對並改變現行體制,身為老百姓就只能去試著了解他們系統怎麼運作來保護自己。尤其你出國時就已經失去母國的保護基本上只能靠自己。
shabu6409
我覺得先了解一下正常駐外是在幹嘛的,跟駐外有沒有能力去介入國外的司法體系,當人已經在國外又是詐騙的共犯這點上就很站不住腳了。
crane7667
https://images.plurk.com/6mIxjXbX4QARhJ1F67u3qD.png
crane7667
https://images.plurk.com/7nHoFV0UlZ47Knzn1lKi2k.jpg
ox4117
crane7667: 我先:人家過去犯錯現在就不能正正當當工作嗎??還有沒有天理??
mint6963
所以有可能是因為已經先被杜拜抓到在做非法工作,所以沒法直接用護照遺失這招拿新護照離境囉。但這樣總統府應該不是只是來催辦,而是給了甚麼授權開特殊辦法?
corn6727
crane7667: 滿滿的證據 犯罪還這麼大聲沒人來救
horse618
話說如果杜拜的那位真的在當地有案底(涉及刑事),那麼杜拜的駐外館幫開後門的行為,應該有涉及違法了吧 不會鬧到最後杜拜說台灣包庇罪犯吧

如果在台灣的外國人因犯法被沒收護照,但在文件不齊全下成功申請臨時護照而離境,應該是會讓多數台灣人不爽吧,而且有可能被認為是憑母國來掩護非法行為。

所以我說公務員就真的得依法規行事才不會惹得一身腥
tiger5712
怎麼換這噗吵起來
mint6963
horse618: 安啦!外交部都沒說自己有問題過,要相信公務員的自保能力
shabu6409
如果那個判決是同個人就會變成詐欺犯到國外繼續詐欺,被黑吃黑後哭訴領事處不成,待回國後與網紅聯手哭訴政府對不起他們欸ry
mouse9884
先不說杜拜警察不抓人 難道覺得放人在杜拜繼續做詐騙比較好嗎
tiger5712
國外這麼大怎麼找
mouse9884
tiger5712: 看影片 地址都給了這樣還找不到?
mouse9884
還是國情不同
ಠ_ಠ
林先生是被人口販運之被害人,他所從事的非法工作是被脅迫的,並且他本人沒有得到任何利益,即使在當地警方可以以共犯逮捕,但司法審理的時候也有可能做無罪判定,他自然有求救的理由。
這應該不難理解吧?
pea7938
https://images.plurk.com/31TXk6SP7yksl1TSJhUmmE.jpg 我有疑問他過去有前科,之後還是選擇走這條路?所以值得救命嗎?
shabu6409
救還是值得救吧? 只是會顯得站在道德至高點很奇怪
nut5137
是同一個人嗎 有沒有可能那麼剛好撞名
ಠ_ಠ
pea7938: 有前科為什麼不值得救?上電視那位皮皮小姐也是去菲律賓賣淫後被賣去柬埔寨的……
我們不是法官也不是上帝,無法去評斷別人的生命值不值。

更何況搜FB有五個叫做林譽洲的,怎知是不是他?
ಠ_ಠ
上面三個案子,前面兩個詐欺是同一案,在露天詐騙一隻iphone5,但後面那個竊盜案件他的林譽洲只是受害人好嗎-.-
https://images.plurk.com/1WsNLGvcTBcV6ZYxXVCbml.png
monkey3091
pea7938: 你這個是根本沒仔細看就po出來吧,認真的嗎
ಠ_ಠ
tiger5712
靠他住高雄ㄛ
mouse4362
tiger5712: 誰住高雄?
tiger5712
那個案件詐欺跟偷竊啊
tiger5712
都是同一間超商欸
lychee1510
側翼心中只有選舉沒有是非,我看就算事實擺在他們眼前也只會遮住眼假裝看不到。
finch2844
謝謝噗主整理, 我最看不懂的就是護照發放時間那一塊 , 且我相當認同你的說法 ,即便他犯罪但站在法律層面上本來就應該先救他再來審理他的罪責 , 今天終於看到一個中立發言
crane7667
補個時間表
crane7667
https://images.plurk.com/5bzOlULygskHUAfmMXGPmR.jpg
crane7667
另外林有沒有前科其實不是重點,只是截圖那張剛好有提到而已。重點是他在那邊做了非法的事
crane7667
https://images.plurk.com/HOOfRBMXNr1IPogoIKuWa.png
salmon4711
Facebook
https://images.plurk.com/2Mzpkv7lexABtceupafWAU.png
難得看到這兩位講人話
連深藍名嘴都感受到不對勁
fox6135
因為台灣國際地位問題所以在海外沒有領事館只有辦事處,辦事處通常還以經貿交流名義設置。

柬埔寨超級親中,連辦事處都不讓台灣設立辦事處,所以負責柬埔寨的駐外人員是越南辦事處兼任。

基本上因為官方能做的太少,大部份駐外人員都是請求民間團體幫忙,找有往來的當地台人/台商/留學生/慈善團體協助。像慈濟雖然在國內有被人詬病的地方,但勝在廣布世界各地都有慈濟人脈,比較容易找到願意幫忙的

像杜拜那種台人相對少的地方,恐怕民間力量有限也不多....
mouse9884
salmon4711: 如果是嫌犯不就更應該抓了嗎? 找當地員警報警也好、發臨時護照引渡回台灣審判也好
難道放任嫌犯繼續害人會比較好嗎?
fox6135
引渡回台必須是兩國之間有司法互助協議/條約才能引渡
salmon4711
mouse9884: 上面都有人提過了 : 國情
你也要看國與國之間的司法互助關係
最壞的情況是剛好那個國家親中還有可能會被送往中國
詳見 : 肯亞電信詐騙案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台灣人在國外犯罪,遣送至中國?引渡和遣返有什麼不同? - The News Lens ...
引渡這件事情沒有說走就走那麼容易
ಠ_ಠ
如果被害人被脅迫從事非法工作,被害人沒有從中獲得利益,台灣的法律不一定會起訴到被害人。

如果林先生知道自己過去是為了做詐騙,那他不會因為不願騙人而連續被轉賣兩三次,我認為他不是為了做詐騙而去杜拜(有誤請糾正)

不是想幫他講話,但是上面很多言論直指他從事非法行業而不該被救,甚至貼出名嘴在節目上說出「辦事處懷疑他從事非法行業而不想給予幫助」一事,什麼時候辦事處可充當法官一職給國人來定罪了?
virgo5483
我覺得最詭異的是,平常一直要大家懂得媒體釋讀,然後現在拿著一個雖然同名但未證明是他本人的案例,來說他在台灣有詐騙前科
說好的媒體釋讀,破除謠言呢?
mousse4185
拿旅簽去國外打工本來就違法
今天正常公司會扣你護照? 被扣護照本身就不正常了
不是說被扣護照就是做偏的公司 是很大機率
在這個大機率下 該員可能是在杜拜從事非法行業
ಠ_ಠ
https://images.plurk.com/5834lcG8IkCJnkSRfHCakS.png https://images.plurk.com/5iJtdaw81kcv097NZz8woX.png
這是受害人與辦事處的信件往來截圖
virgo5483
mousse4185: 去之前可能也不知道被扣護照吧
ಠ_ಠ
[爆卦] 杜拜被強暴 → 外交部:你是台灣人嗎?
另外一篇杜拜辦事處的爭議,不過滿微妙的(unsure)
mousse2533
ಠ_ಠ: 要人家幫忙但問是甚麼事也不講......??好問號......
virgo5483
mousse2533: 呃⋯畢竟接電話的是位男性,她怕二次傷害吧
mousse2533
12/26辦事處接獲通報 12/29辦事處聯繫家屬報警 12/31林男脫困 1/11拿到護照
從12/29報警開始算 總共14天、10個工作天
這10個工作天包含杜拜警局要接案、調查、駐杜拜辦事處要等警方結果出來後才能補護照,然後加上各種行政效率
說真的......依照跟公家單位的辦事經驗來說我是覺得很快(((
virgo5483
mousse2533: 辦事處有報案嗎?
pizza5054
自己去外交部辦護照也要4~8天才能拿了
pizza5054
還是該把這些人送去美國體驗一下公家機關辦事要排隊排幾個月到半年的感覺?
mousse2533
virgo5483: 所以他是祈禱對方要......通靈嗎?
virgo5483
mousse2533: 我剛沒聽音檔,才發現他是男的,那這樣沒頭沒尾就指定要女性陪同,真的會覺得有問題
剛剛還以為是女性受害,所以想找女性陪同
mousse2533
virgo5483: 噗主上面有給連結啊??
中華民國外交部全球資訊網
駐杜拜辦事處於上(110)年12月26日接獲林姓國人受困通報後,立即聯繫當事人瞭解情況,並在取得當事人及家屬同意後於12月29日協助通報杜拜警方及多次洽促當地警方採取行動營救
mousse2533
是覺得說不論打電話的是男是女,要求一位女性因不明原因要陪同外出(就算是去警局)都是滿危險的......
駐外人員也有義務保護他們同仁的安全吧
況且標題直接寫台灣政府漠視強姦 但看起來人家辦事處根本就不知道是強姦事件......
cola6602
ಠ_ಠ: 現在不就是卡在他在當地的作為觸犯當地司法,如果不照sop審核,是不是又變成台灣的政府再幫忙包庇罪犯的嫌疑? 以後是不是就有這個漏洞可以鑽,讓海外犯罪者可以快速潛逃回國?
mousse2533
cola6602: 林男在當地的事情雖然我目前看來貌似有疑點,但因為還沒確切證據、我個人不會太早下定論
但說真的辦事處本來就該依法行事、尤其這又是在國外,這就又回到噗主所謂的程序問題
但說實話現在的新聞根本沒人在乎程序
全部都在吵誰誹謗、誰造謠、誰消極、誰負責
virgo5483
mousse2533: 謝謝,我漏掉了
mousse2533
然後噗主對外交部的公文的問題
1. 0302的時候他說他們可以確認人之後直接發護照
→「我國駐外單位對海外受難國人只要符合補發臨時護照要件,並確認人別無誤者均予核發」
所以不是確認人之後直接發
2. 0522的時候說駐外處可以發入國證明書,但護照要使領管處理
→美國出境可以用入國證明書,杜拜出境只能用護照(只有在杜拜機場內遺失才可以用入國證明書)
3. 0816的時候說要受害者去找警察,他們才可以發護照
→「當事人仍需向警局申報護照遺失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駐館在林姓國人符合補發臨時護照要件後,立即於本年1月11日補發新護照」
mousse2533
以上「」節錄皆來自噗主提供的連結
上面會從報警日期開始算就是因為一直提到的補發臨時護照要件就是必須要有向當地報警的證明

然後再補充一點 雖然大家可能覺得反正都是政府
bump罵的是在杜拜(杜拜辦事處)發生的事件,外交部後來感謝bump是因為柬埔寨發生的事件
好像很多新聞都把兩者搞混了......
cola6602
mousse2533: 哇! 您整理得好清楚
mousse2533
cola6602: 單純失眠就試著幫大家整理一下以便討論......
若有錯誤還請各位旅人斧正
mint6963
mousse2533: 媒體是故意搞混
mousse2533
whisky9707: 想請問 1/10寫信給總統府
這個日期是在哪部影片看到的呢?
whisky9707
mousse2533:用bump的影片回推的-我做了國際救援卻被抹黑!怎樣?你外交部是沒人管了是不是?[好棒Bump]
約在3:42處
https://images.plurk.com/5SC4vBPyOzMXXxwxVaowtk.png https://images.plurk.com/7vYsFgyZMuP3gFJ5xYchEb.png
whisky9707
圖片順序沒調好..
mouse9884
好扯又好不知所謂的爆卦 自己是男生又不說是什麼事情又指定要女生又指定外出陪同(警局)是哪來的大爺 而且領事館也很有耐心的溝通了
水混了什麼妖魔鬼怪都跑出來
horse9332
昨天一輪下來我才發現,外交部感謝網紅是柬埔寨的事,說網紅訊息不實是杜拜的事,結果好像很多人都把兩件事放在一起了
mint6963
horse9332: 因為網紅自己也跳出來說現在是外交部背後搞他啊
crane7667
噗主應該沒看到我的留言,我想表達的是

他在杜拜從事的是非法的工作

其他名嘴媒體在那邊嘴什麼都不是重點 值不值得 救也不是重點 你認不認為他是不是為了詐騙而去杜拜也不是你看了影片之後你說了算

如果一個人隸屬於詐騙集團底下且護照被扣留但“聲稱”他並未從事詐騙的工作,之後求助時官員依照的正常程序有拖延嗎?其實沒有,那目前到底在吵什麼,不就(
mint6963
政府單位不會因為你的"故事"放寬行政流程,只有繳交的文件能證明當事人。所以駐外單位收到疑似從事非法工作國人申請補發,會從嚴審核是很正常的。
taco6434
Gmail來信紀錄

受害者:「我是台灣人,我跟朋友被高薪話術欺騙過來杜拜,我們需要幫助,現在位置在阿爾巴,我們想回去,可是現在完全沒有錢,護照還被扣留」

駐杜拜台北商務辦事處回應:「來函敬悉。杜拜這裡的公司一般不會扣押員工的護照,倘您的護照被扣押,建議您和公司妥善協調並取回護照為宜,亦可向當地警局或Dubai Police App申訴,惟需提供正確地址及詳細說明供警方辦理。」

受害者:「我們是被騙來作殺豬盤的,到了這裡才發現,還被輾轉賣了兩家公司。」

駐杜拜台北商務辦事處回應:「本處仍建議您和公司妥善協調並取回護照為宜,亦可向當地警局或Dubai Police App申訴。」
kudu8820
其實有和公家單位做過生意就知道,事情就是得照程序來辦,錢也只能照程序使用
台灣內部牽扯到公家的$$就很嚴謹了,駐外單位要處理事情甚至還要牽涉到當地政府的治權,本來就得更謹慎 (比如前陣子駐德代表的事情,大使本來就不能越權處理)
雖然可能即時性上就不能這麼理想,但就是能降低其他意外及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shabu6409
如果今天是一個善良旅外平民都還正常,但問題是先不論在台灣的判決書。以在國外就是一個不知道是不是正當公司的疑似詐騙共犯,要求代表處在最快的時間無視當地法律幫他處理,沒照他們意思立即處理就是失職?
mint6963
shabu6409: 還要提供免費接送、住宿、飛機票呢
shabu6409
誰要去杜拜撈黑心錢? 林男
誰不懂當地語言? 林男
誰是以當地法律來說是共犯? 林男
然後現在出事了的事後處理全都是台灣政府對不起他們? 不對吧XDDD 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嗎?
steak2120
ಠ_ಠ: 發護照要報警證明護照遺失呀,印象中
goji6306
https://images.plurk.com/3tn2lDHJM7SATba4ubnABh.png
nut5137
信件內容看得出來就是公事公辦,受害者想請辦事處提供幫助,但辦事處那邊要走流程需要對方報警,不是說幫就幫
但講的不太清楚,受害者才會覺得他已經急到找你們(辦事處)幫忙結果還是叫他去找警察,就是沒辦法了還被踢皮球
兩邊認知不同,受害者跟Bump覺得外交部杜拜事件踢皮球拖延,外交部則是認為他們就是照流程跑並且很感謝柬埔寨幫忙救人
雙方幾乎講的不是一件事才沒共識
mint6963
nut5137: 公文用語平常沒看的人確實很難看出實際的意思
tiger5712
杜拜那個根本可以偽造啊 https://images.plurk.com/1x8usTGGQR7y2R1e8meha6.png
virgo5483
mint6963: 有要求提供免費接送、住宿、飛機票嗎?在哪?
loquat407
mousse2533: 推推
panda9818
講個題外話(?
我們公司菲律賓的移工在台灣護照遺失也是要先去報警,拿到3連單之後才可以去菲律賓駐台辦事處申請補發護照,這應該才是正常的流程吧!
另外,他們在台灣也可以順利找到國外如波蘭、杜拜等國家的工作,自己找的,沒有透過仲介……在本土的台灣人資源更多,做足了功課再去國外工作好嗎
mousse2533
Bump在影片-人都被綁架了的4:51 說
「收到總統府回信的30分鐘後,辦事處打電話說今天領護照」
但在影片-受困證人的03:58時他說
「中午總統府回函、下午辦事處打電話說拿到護照」
現在在疑問辦事處打電話的時間到底是30分鐘後還是幾個小時
如果要讓bump兩個影片的說法能夠合得起來
時間軸就是:
1/10寄信給總統府 (依bump說法推算、無信件截圖)
1/11林男致電詢問護照 辦事處:護照還沒來
https://images.plurk.com/1O1ovRI50gYKXzw6fTiG5y.jpg
1/11 中午12:30總統府回信 1/11 下午01:00辦事處打電話可領護照 https://images.plurk.com/4gYK8tPuYha2SWjzDy6W1j.jpg
virgo5483
mousse2533: 人都被綁架了那支影片裡有疑似信件內容的截圖
然後我在想,你提出的這個疑點,因為其實這兩段話是不同主角說出的,有可能是這兩位都寄信了,但在不同時間收到回覆
mousse2533
virgo5483: 我有看到那部影片,但只有內容截圖並沒有信件發送時間(但林男詢問辦事處的mail就有截圖到發送時間),所以我上面才會問威士忌1/10是從哪得出(目前是從他們說的內容來推導)
再來,林男是委託bump寄信(bump說的),林男本身並沒有寄信給總統府
uranus1798
杜拜事件外交部的核心在於護照確實有固定作業流程
加上杜拜政府有嚴格規定關於出境護照的事情
所以才必須報警獲得遺失證明(讓舊的護照失效)
不然故事說得很可憐就應該立刻給你新護照讓你出境嗎?
那只會產生更多問題
尤其當事人如果有違反當地法律的事實
(不論當事人是被迫或自願進入集團 犯罪是事實)
杜拜官方如果追究起來會變成我國領事館協助罪犯出境欸
公務員不太可能這樣開後門惹得自己一身腥吧
beer8429
beetle1403: 你要洗多少篇,不覺得你的行為更像是你口中的網軍嗎
peanut7971
確實很有問題
whisky9707
中華民國外交部全球資訊網
外交部針對杜拜事件的最新公告
ಠ_ಠ
crane7667: 我提出我的觀點,也自由與大家討論,我尊重每個人的想法。我們意見或許不同但不代表你可以說出這種不尊重我的話,請恕我刪除你的言論。
whisky9707
onion1380: 我只看到crane7667叫噗主看他截圖的公文這樣 不知道後面還有沒有說些什麼
cola6602
同上
lynx1061
我只看到他說"希望你會看字"(忘記原句
不過後面有什麼我沒看到
crab8803
不同意見就叫對方看字是很不禮貌沒錯
cola6602
忘記原句,但我跟洋蔥一樣解讀成「截圖+問噗主這樣有看懂嗎?」

原來是寫看字啊⋯⋯
lynx1061
沒禮貌(morning)這噗這麼多不同意見
噗主也沒叫他們看懂再討論
lynx1061
orange4020: 哦哦對,就是這樣叫人要看懂(nottalking)
crab8803
滿滿的不尊重欸
mouse9884
看下來覺得uranus1798: panda9818: 旅人講得最好,容易理解且刨去莫須有的猜測、觀點也最中立
看完後搭配外交部的公告就能理解到底在說什麼了,感謝旅人解釋
whisky9707
外交部的fb有整件事情的流程,有興趣的噗友可自行前往
Facebook
mousse2533
https://images.plurk.com/5KYIXlCvwXKk39kzSajhC.jpg https://images.plurk.com/402MvqeEnJtSMVQeAxrLOb.jpg https://images.plurk.com/1KFU2t4tz7HYZiZolxO8Oy.jpg https://images.plurk.com/6IYN5kbg4D20qwS3AvzZL7.jpg
sugar7907
終於有個可以理性討論的地方了,低卡上只要一提出質疑就被罵塔綠班側翼黨軍
whisky9707
virgo5483: 你問的問題過了這麼久好像都沒人回覆,我只說我的感受
當時第一次看到 我做了國際救援卻被抹黑!怎樣?你外交部是沒人管了是不是?[好棒Bump] 這個影片前面3:14開始,就說受害人的暫時安置地點、旅宿費、機票全部都是他處理的,辦事處一點忙都沒有幫上
第一個想法就是,辦事處需無償緊急救助國人食住機票等費用...嗎?不然為什麼要拿這些證據去說辦事處無作用?所以才問了下
virgo5483
whisky9707: 那就是個人感覺,我倒不覺得是要求辦事處無償救助,應該是要求辦事處幫忙處理,可以幫忙處理跟無償付費並不一樣
在指責的是辦事處什麼都讓林男自己去處理,但對方是一個沒有護照、簽證過期、身無分文而且語言不通的人
whisky9707
沒有護照簽證過期沒有錢的人為什麼被辦事處說一句馬秘書不在就摸鼻子離開?
為什麼不問當時當值的人員在沒有證件下應該要怎麼處理,他接下來的旅宿地點和費用?不是馬秘書就不能詢問了?不是更要盧到辦事處的人幫忙才能放心嗎?
virgo5483
whisky9707: 這你問我我無法解答,但根據外交部公布的時序,是有告訴他臨時護照的申請方式還有要跟警方報案拿到護照遺失的證明
至於其他部分你怎麼知道人家沒有問啊,搞不好就是問了,辦事處說他們沒有辦法處理要他自己解決也有可能
然後人家是馬領事不是馬秘書
kudu8820
馬秘書
whisky9707
https://images.plurk.com/6rfhSbrCMA3Dk4MphYl68w.jpg
whisky9707
馬秘書
peanut4685
求助人覺得辦事處應該要能幫到什麼 VS 辦事處實際上能處理甚麼
kudu8820
確實,所以才說之前德國大使遇到的就是一個好例子
爆料者一直希望大使能處理,但有些事情大使就是不能越權,最多就是以個人身分提供幫助
kudu8820
*駐德代表
crane7667
我很遺憾噗主無法就事論事的討論
也很遺憾噗主選擇性忽略跟自己站不同邊的推文(這無對錯),既然在公開的地方發偷偷說,就要有準備接受不同聲音

既然沒有選擇要接受的話,其實這則噗的推文全部都刪了會比較符合你開這則噗的初衷(純整理懶人包)

然後再來是,很抱歉我把事情釐清的太清楚,只能讓噗主扣上不禮貌的帽子之外,再無法反駁
cherry7436
老實說,是我我也不會想和crane討論。
這噗不是只有crane跟噗主意見不同。
sugar7907
crane7667: 不然你試試看用禮貌的方式重新論述自己的觀點呢?如果原文是「希望你會看字」,那真的蠻沒禮貌的
mouse9884
回一下crane的問題,旅人把犯罪的懲罰和人權混為一談,別人討論的是法理情、你討論的是情理法,基準不一樣要如何討論?
你不是法官,為什麼可以決定別人的罪刑? 當小偷被流氓殺掉,在法官判決前小偷要救、流氓也要抓,並不會因為被殺的是小偷就無罪
因為是小偷所以被殺掉也沒關係、這種言論根本是幹話,很難讓人覺得這是想認真討論
virgo5483
whisky9707: 請問這是哪支影片?
whisky9707
virgo5483: 背景應該很好認吧...我做國際救援卻被抹黑!怎樣?你外交部是沒人管了是不是?【好棒Bump】時間就截圖的地方...
cola6602
老實說我看到現在
只看到噗主只說了一句沒禮貌外,也沒真的討論或回應一開始發噗的原意,即使carne7667用詞不是很禮貌,但至少也有貼了釋疑的資料

除了喊了一句沒禮貌外,對真的回應事實的資料卻沒再回應,更像是無法反駁而改說別人態度不好
cola6602
剩下再說因為沒禮貌不願意討論
但為什麼都沒說噗主沒有再更新或回應那些釋疑的資料
cola6602
*更新噗首
cola6602
crane7667: 雖然您可能沒再看或追這噗了,但我懂您說噗主沒就事論事的部份
virgo5483
cola6602: 如果是我,哪怕某人提出的資料再詳細,只要他態度不好,我就完全不想跟他討論
cola6602
virgo5483: 可是除了carne,也有其他人提供正確的釋疑資料,本來只是網紅跟外交部之間因為用詞不當造成誤會,如今誤會(認知落差)解開了,發此噗要來討論的噗主卻沒打算把資料更新在噗首,這並不像是真的要來討論的”態度”
cola6602
就事論事是外交部用詞不當引起誤會該檢討,網紅沒好好去解開誤會就直接拍片大聲喊引起大眾對公部門的不信任,也是沒必要的行徑

此噗也是,有人用詞不當而冒犯噗主,噗主的確可以不回應。 但噗主沒回應或更新其他態度”沒有不禮貌”的旅人提供的資料在噗首,來讓這場網紅和外交部的誤會落幕也是事實。
virgo5483
cola6602: 對不起我大笑耶,你在說什麼XDDDDDD
噗主沒義務也沒必要回應或更新其他態度”沒有不禮貌”的旅人提供的資料在噗首,來讓這場網紅和外交部的誤會落幕
外交部跟網紅自己喬好,這件事就會落幕了
monkey3091
搞不好噗主就懶得整理了ㄚ 畢竟我也是那種做事一半就會突然失去幹勁的人
cherry7436
但外交部和網紅喬好了嗎?我看似乎還沒耶!
昨天不是又有外交官(不具名)出來爆料(但內容沒有信件或錄音檔之類的資料作為證據,且和Bump那邊的說法有差異,暫且不知誰對誰錯)。
幕後/網紅Bump批評讓駐外館很氣餒 外交官一次還原事件真相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
要落幕可能沒這麼快吧。
virgo5483
onion1380: 我的意思是落不落幕這件事跟噗主壓根沒關係,cola6602說的好像噗主沒整理導致這件事不能落幕一樣
而且噗主整理了前面的時序,我覺得已經很有意義了,你不介意的話也可以接著記錄啊XD
cola6602
如果已經有澄清物件出來卻不一起彙整
如果只是要附和其中一方而不是真的想聽其中是否真的有誤會
那何必說的一副理性要討論的模樣
cola6602
virgo5483: 沒關係 我對您的回應也是笑笑
我也看不懂您在說什麼
cola6602
啊 不是一副理性要討論的模樣,而是一副理性中立的模樣
cherry7436
cola6602: 好,這個噗裡你最理性中立。
taco5225
cola6602: 你為什麼不自己整理?
virgo5483
cola6602: 我相信你看不懂
camel2366
目前是不是誤會還沒解吧?為什麼急著就要噗主更新資訊0.0?
mouse9884
看完只覺得可樂很強勢 控制慾好強
為什麼一定要照你的規則走?
cola6602
為什麼要隨邊更新?不就是尊重這噗是噗主的噗不是嗎?
難道你們會髓便擅自訂正更改別人無授權更改的東西?

所以現在某部分對於與論的責任或是跟風的責任都是做一半就可以溜囉~
好喔>
tiger5712
你扶他薪水他就會繼續幫你更新了 (往好處想咩
orange4020
“隨時更新”與”尊重這噗是噗主的噗”有何邏輯關係
camel2366
有一點覺得很微妙,多層樓強調公家機關花這麼多時間去處理事情以台灣公務員的速度標準來說很快了,但這真的正常?相信很多人也體驗過抱怨過,現在就變得合理了?
peanut4685
camel2366: 不肯定有沒有搞清楚你想表達啲意思
不合理和正常沒有衝突
台灣快餐3分鐘就上菜,抱怨法國餐廳上菜要一小時真不合理
台灣公車10分鐘一班,抱怨北歐公車兩小時一班真不合理
覺得不合理但對人家來說就是正常
camel2366
peanut4685: 我覺得放在台灣公家機關上是合理但不正常
camel2366
補充一下我想說的其實是,在台灣大家會抱怨公家機關速度很慢,但放到杜拜辦事處上變成OK啦、很快了...好像抱怨這點、覺得這樣不對反而是錯的,很奇怪
kudu8820
要看程序複雜程度吧
就像我們做公家的案子,也不會期許幾十萬幾百萬的採購和幾千幾百的採購流程一樣、時間一樣
camel2366
kudu8820: 這個我理解,所以我說的是心態問題
nut5137
可能抱怨的不見得是同一批人吧
加上杜拜的事情畢竟要跨國處理,一般人比較容易理解需要時間跑流程,本土最不缺的就是台灣鯛,而且有些事物可以很快有些要跑流程會拖
鯛只會覺得同樣是找政府辦事為什麼辦A很快B卻要等,一定是裡面的人偷懶
我是這樣覺得啦
camel2366
但真的要針對處理方式來說,辦事處的說詞是沒有空白護照。那其實照以往的經驗也至少能預估大概需要多少時間,而不是只說要等要等,然後聯絡總統府就不用等了...🙃

或許是剛好啦......只是觀感不佳,也沒有如果也不知道當初沒寫信給總統府是不是要等更久或是一樣可以在同時間辦好,被挑出來說也是很正常啊
kudu8820
我覺得是知識範圍的問題 xD
比如使館說要先和當地警局報警我就覺得可以理解,因為我之前因緣際會聽過別人講過類似的案件和處理規則
但護照補發速度就在我的知識盲區,時間長短合不合理我根本沒有判斷基準,聽完之後感想可能只有:是喔
kudu8820
完全沒相關知識,所以真的出問題的時候我也沒辦法判斷他們是真的需要一段時間,還是在推諉怠工
印製空白護照到底有一個比較固定的時間期程,還是和當地物流或是配合廠商的狀態有關
總之就是完全不知 (?)
所以在這點我就不會說自己覺得如何如何
但應該不少人碰到自己知識盲區就會直接直覺判斷了
camel2366
護照這個我也不清楚,但辦事處照理來說應該要清楚才對(?)
panda9818
依照不同國家的流程處理程序本來就會不同吧!不是正不正常的問題,函文來來去就是會有時間上的成本,怎麼不說外交部已經處理了這件事5天所以才能在總統府發函後第一時間就拿出護照?
再以菲律賓為例,台灣的死亡證明再家屬死亡後大概當天到隔天就可以收到,公司菲律賓人大概3~5天,正式的證明書要半年,沒有辦法給出申辦時間多長我也覺得合理,在國外根本就沒有辦法保證辦件的速度啊,不是自己拖,而是國外的流程就是這麼複雜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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