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頂新公司從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食用油賣給國人,一審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無罪;二審逆轉認定魏違反食安法並犯詐欺罪,改判15年徒刑(得易科罰金6年、不得易科9年),罰頂新2億5000萬元,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仍認定魏等人涉違反食安法與詐欺取財罪,但已與被害人和解,改輕判魏4年10月(不得易科罰金)與4年4月(可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合計9年2月,罰頂新1億0500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魏確定再度入獄,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時代新台灣_以民主厚植國力
球場營造呢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