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為君
他其實沒說錯,用意也是點出現行的法律有抑制人救人的行為。順帶一提,如果是他在現場,他可能甚麼都不會做。
John Smith
熟男頑童人夫布瑞寶
不會有罪,但跑法院跑到爽。
John Smith
萬一戰爭時期,非醫護只要站看就好?
John Smith
熟男頑童人夫布瑞寶 : 碰到瘋子也只能跑啊
coly.dll
通常到時會纏著不放的都是對方家屬……
~欣迪~
我看到這個黃宥嘉就立刻關掉。這女的很討厭。
a-oe 盜名黨果然欺世盜名
當時就是已經起火了 好嗎 ?
73 AOYAMA
全部教科書都寫不宜在不知道狀況的條件下移動病人
我們又沒看過任何教科書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只要是女的就是 美女?
路邊攤宅老闆
光法院跑到爽就夠飽了
EON
幸好林志穎碰到的不是這婊子,不然早死了
coly.dll
只能說林志穎的家屬算是比較明事理的……
John Smith
EON : 說出我心裡想的 (LOL)
Sam Niû
John Smith : 但我不覺得這斯也是舔共藝人,而且很假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Sam Niû : 他應該趕快包醫療專機。回「祖國」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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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Smith
§ 𝕰𝖒𝖕𝖊𝖗𝖔𝖗 §
反問他,當下那種情況,你在現場,你會怎做?!
ŠĆŮĿĽŸ
救人第一
胖子界的林青霞
她要說的一直都很清楚,救了人「萬一」被告很痛苦跟麻煩,就算你知道不會有刑責,但是這中間請假出庭都算自己的,過程也不是很快就結束。這次沒吿成,愛錢的律師還可以教客戶用別的法條告,大家真的覺得這不影響自己生活?
胖子界的林青霞
忘了說,含有前面的筆錄、調解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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