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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今天去百貨公司消費,看到某專櫃在做促銷,你挑了幾件喜歡的商品排隊準備結帳,這時你看到另一個專櫃有在賣類似的東西但是有更優惠的價格。請問這個時候選擇離開結帳隊伍,把東西放回原位不做購買行為會是一件構成任何問題的事情嗎?
ಠ_ಠ - 不是沒付錢就不算棄單欸 下單後馬上反悔不算跑單,這種話也說的出口 還你沒欠他勒 笑死 #排球

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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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覺得沒什麼問題,但不知道為什麼買賣這件事放在網路上變得相對嚴苛,若要比喻,我的感覺是,每篇售物文就像是一件店,消費者走進去就非得消費不可,東西放在購物籃就沒有反悔的餘地,如果你沒有結帳就是不道德的。尤其是經常看到文章中特別標明喊單後不得取消刪留言,就會有種被綁架的感覺,賣家怕被取消訂單沒賣出去的負面成本全部由消費者承擔,總感覺有那麽點不合理。雖然我也可以理解這種沒有實體的交易,買賣雙方都會感覺自己是沒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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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賣家可以提供一個反悔期,明確標注過了某個期限後買家就不能再反悔,反悔期間若要取消訂單請務必告知一聲,否則視為跑單,這會不會是一種相對更折衷,對消費者友善的方式呢?

歡迎討論。
onion4101
看是什麼商品吧
bison5693
實體專櫃品牌跟網路個人賣家比蠻奇怪的吧,兩個法律上的規定不一樣
walnut8405
你這個說法是建立在有現貨的狀況下,假設是預購商品的話,你下單了,賣方跟廠商訂下去了,你卻跑單,這就有問題了
papaya1385
你提出的跟原噗可能差在後者有跟賣方說要購買(?
但我個人是只要出貨之前都可以改變心意
papaya1385
哦哦哦原來是代購嗎 那就更不能接受了(
olive2659
你在網路上跟賣家喊單
就是代表你接受&同意他的規則條件了
契約就此成立
刪留言就是單方面毀約啊
這跟你去便利商店、專櫃逛逛拿了東西又反悔不想買意思不一樣好嗎?
pirate6439
這什麼糟糕的比喻
cookie9638
噗主打的比方這部份觀點就是不一樣方向,前提是預購商品喊了就視同同意賣家規則
onion4101
現貨的話我也認同「排」可以取消
bison3838
不會
onion4101
現貨的話我也認同「排」可以取消
bison3838
現貨的話我也認同「排」可以取消
bison3838
預購不行 因為訂下去了
bunny8584
噗主的狀況只適用在現貨商品而且在沒出貨的情況下
屬於預購的就算跑單了
拿實體店比喻 就是你因為門市沒貨跟店員訂貨
對方要從其他地方調貨 通常會先付錢 貨到再來拿
喊單的方式其實比較偏向預購類型
只是對方好心不先收你訂金而已 好心不收你訂金又跑單人家當然會很憤怒
onion4101
就是還不確定賣家要不要賣你的時候,但賣家有說要賣你也說要買卻取消就算跑單吧
falcon9666
看底下好像說代購前面有些規則說喊了不能棄單
pisces9991
代購說了不能刪留言,你要這樣類比好歹加上「專櫃規定拿了商品就不能不結帳」之類的
aries2684
還有這樣?我真的很好奇覺得可以隨便取消的人是不是常常這樣喊單完隨意刪除留言
bacon5438
覺得代購有說規則「喊完反悔會黑單」,那買家喊完反悔於是被黑單就沒甚麼好喊冤的。
現在代購是還沒下訂,如果代購已經跟買家接洽好又下訂好了,此時反悔就不是黑單而是法律問題了。
duck2691
原案是代購不能這樣比哦
shake5797
覺得代購都寫的很清楚說不能刪 所以被發黑單也是沒什麼好辯駁的
bacon5438
噗主提的情境比較像是有現貨的售物文,一般潛規則是喊收就要買、先喊先贏。這時候我也覺得如果買家對賣家的照片敘述有疑慮,想問詳細情況才買,是合理的,可是會輸給先不顧一切喊收的另一位買家。只能說這種情況是賣方強勢市場。
camel8345
我覺得要根據商品還有圈子(?)的規定
我入了周邊圈交易才覺得周邊圈網路交易真的蠻嚴格的(不是貶義就是觀察到的)
像是之前好多人討論的未出貨用系統取消是棄單,說實話我賣家也會不太開心,但系統有提供這個服務所以也不會覺得不合理(但未取貨就是毀約沒錯了)
場販或現貨商品也是,你下單對方已購入,你突然又說不要這也已實質造成金錢損失
而許多的受注商品預約商品,我覺得不給取消喊單是為了讓代購服務方便的機制,畢竟你取消即使還未下訂還要重算數量那些,先設規則看起來很約束,但覺得是可接受的、喊了就遵守,不喜歡一開始就不要跟團
camel8345
而口頭契約的部分我不清楚,但通常這種還未造成實質雙方真正損失(除了心力時間成本),賣家也就黑名單處理不會要求買家負法律責任,說實在也只有網路上的觀感問題,但買家事後還要出來狡辯很母湯越弄越黑
若設返悔時間的部分的確是可以讓客人有猶豫的空間決定(但一定有人會說為什麼不想好再下單)
我是賣家也會直接選擇喊單不能取消、想好再下單, 處理業務會更方便,大部分的人也不是專職代購商店,不會想處理給時間限期反悔、額外多出的變數
duck2691
現場排隊到一半放棄購買沒有法律責任
但是客製化的代購有法律責任喔
duck2691
只是很多人不想走到吉人而已
camel8345
duck2691: 對啊,而且對方先設好規定你不遵守的確是毀約,但代購也頂多只送你黑單沒要追究到法律責任的問題
lark6205
先不管是不是代購
規則都寫好了
就像你去逛專櫃已經說好規則
啊你自己規則沒看好就喊還要怪賣家機車明明沒損失幹嘛要黑單?
raisin7391
我是覺得這就像,店家都在門口貼公告拿起來了就得買,不能放回去,然候你還要走進去做這件事也是很妙
hotdog109
這個比喻讓人困惑
celery8079
類比錯誤
shark662
規則都寫好了 你拿來比喻的東西也跟今天代購的東西性質不同
要比喻真的拜託想清楚一點欸 你講的完全沒辦法對比
bull8365
什麼比喻
你看你去跟櫃姐預約周年慶要買的商品
最後不去付錢 櫃姐會不會想敲爛你的頭
troll4165
好歹拿跟專櫃訂貨後反悔當例子吧 噗首那個舉例真的笑出來 你確定這是一樣的情形?
kiwi3186
喊單後不能刪留言是綁架?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講什麼
crane3637
你這個比方不對,看來你還不懂討論的點
olive2659
好了啦胡蘿蔔
ಠ_ಠ
看了一下旅人們的留言覺得要考慮的面向滿多的,現貨跟預約的情況需要分開談,個人頁面揪團喊單跟有官方平台系統機制可能也有不同的情況,先謝謝大家提供的看法。我打的時候不知道引用的原噗是指哪種情況,但聯想到的是最近坑內頻繁的預約代購。因為自己看不懂日文也沒有管道,所以常常也需要仰賴代購幫忙,如某位旅人說的如果我跟實體店家訂調貨,事後又取消的確會造成店家損失,放在代購應該也是一樣的道理。
kiwi3186
反悔期你媽,不能刪留言不夠明確?那都給你賣就好啦 不是很會教
pisces9991
「不知道引用的原噗是什麼情況」那引用來類比是什麼意思的……?
peach6729
紅蘿蔔夠了啦 真的很會抽換概念欸,這麼想洗 484本人啊
prawn213
覺得這個比喻不太對,應該比較像是已經到櫃檯跟銷售員說要某樣或預購某樣東西,結果一看旁邊在促銷,當著銷售員的面說我不要感覺比較貼近而不是只是排隊,你喊單都已經直接讓賣家知道了,怎樣都不是排隊
喊收怎麼樣都是拿東西到櫃檯比較近似吧?要思考要不要買應該在看到文章喊收之前想,這段思考時間就是你逛本賣場的時間,我管你看多久再喊收,
但喊收就是東西拿到櫃檯準備結帳,銷售員都準備結帳包裝等等,有些百貨可能還會請你稍後幫你拿新貨什麼的到實際把東西帶出去的確還有一段時間,然後你在這段時間突然說停!!!我不買了,我是銷售員絕對超級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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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8365: 櫃姐想敲爛誰的頭是他情緒上的問題,就跟買家不想買了也是他的心情一樣,這時候雙方都有自己想站住的腳,我欲問的是遇到這種情況有沒有更合適的處理方式,當然其他旅人也有提到法律問題,這部分我會再去研究看看。
kiwi3186
就拼誰比較不要臉而已,你直接在地上滾耍無賴就是不要買,他也不會逼你買啊,只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水準 想洗白可以直說 不要說著讓大家討論發表意見 結果一直帶買家沒錯的風向欸 雖然帶不太動啦 大部分人三觀正常
alpaca2846
除了比喻例子怪怪的,我覺得百貨公司專櫃和私人營運小商店本來就不太能一起比吧?
專櫃那種有一定SOP客人至上的原則,基本上客人奧甚至反悔櫃姐不爽通常也不能怎麼樣
小私人代購又沒有公司制度甚至一人作業,也非義務一定要給反悔期這種偏袒客人的制度,甚至設偏袒賣家的規則也沒差,畢竟他先列好條件,你反悔他的後續處理甚至有法律責任都是可以的
bacon5438
法律上的問題,隨便google到這個。一開頭有說「以口頭方式和賣家表示購買,若賣家也同意,雙方即成立買賣契約。」所以如果賣家還沒回覆契約就還沒成立

口頭上說要購買但是未有網路下單
shark662
到底反悔個毛 規則都說清楚請你想清楚再喊單不能刪留言
=沒有後悔這件事 你要喊就是你真的要
不要事後五四三我可以後悔,買家沒特別了不起,你要買東西也是請代購幫你訂購,都跟你說好一開始規則了事後又要說自己合理
哪來的刁民,滾回去自己訂啦
bacon5438
然後反悔,「若您想要取消訂單,也就是需要向賣家請求解除契約時,需要負擔回復原狀之義務」所以如果代購/賣家回覆了買家,但是還沒下訂買家就反悔了,買家也就沒有甚麼東西要回復原狀/賠償
不知道這樣看法律解釋對不對。
bull8365
ಠ_ಠ: 呵 還他情緒上的問題
該不會也是信奉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教徒吧
買家反悔不買了就是違背契約 跟心情什麼關係 誰在乎?
像其他旅人提到的或許有顧客至上的原則
事後選擇不追究 這不等於買家沒有錯 於情於理買家都站不住腳
prawn213
欸不是欸,我看上面的解讀以為連結裡的答覆會寫一定要系統下單才算契約成立但那個回覆都寫
"以口頭方式和賣家表示購買,若賣家也同意,雙方即成立買賣契約,換言之,買賣契約之成立非以書面或是網路完成訂單為必要"
這樣不是應該解讀代購和賣家都回覆買家了,契約就成立,跟有沒有下訂沒關係吧!
然後才是"因此若您想要取消訂單,也就是需要向賣家請求解除契約時,需要負擔回復原狀之義務"
不能斷章取義欸
如果是覺得反正也沒實體物品或金錢需要回復就沒事,可以呀~我們做人做事都拿法律當最低限度當然ok,所以法律才會為了這些人越寫越複雜嘛~~~
prawn213
網路交易是一種新型態的交易模式,在網路交易之下又有更複雜的交易脈絡或機制,法律根本來不及與時俱進,更何況想想治法的人是否貼近實務上的交易方式?而真正理解買賣糾紛而來制定法律?抱歉扯遠了,但個人不是很喜歡老是鑽法律漏洞這個行為,有人說網路購物嚴苛,但若是這個"網路社會"的規範,要嘛遵守,要嘛離開這個社會,可以都用實體的方式購買,我相信買方會反悔的很開心
zebra9000
說實話的確不完全是犯法,但再亂喊單亂自刪
以後賣家都采收全訂制才算確立時看這些買方怎麼亂喊
ಠ_ಠ
看到旅人們的意見越來越可以體會「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線」是怎麽回事了,我想交易這件事最初都是基於信任才成立,只是人都會有情緒,買賣成立後因為雙方都有可能基於任何原因或沒有原因就不買不賣,所以才需要制定法律的保障彼此權益。但法律更新跟社會演變通常都會脫節,這時候新型態的交易就會出現很多灰色地帶從而仰賴道德的約束,不過回到這步又是個人的修養問題了。

另外我想說我不是胡蘿蔔,單純就是路過看到原噗有些想法的路人,寫出來讓意見可以匯流,幫助我釐清感覺和想法,我的比喻不太好,謝謝願意提供看法的各位。
crepe3643
我能理解不爽黑單的原因
但氣到公審就還好
好像是發了不少噗撻伐
corn3090
為什麼要拿實體購物來比喻網路購物==
pisces9991
crepe3643: 我覺得之所以集體撻伐這麼多是因為買家後續的回覆解釋根本澆油
camel8345
pisces9991: 真的,不然早就息事寧人,也不是什麼超大的事重覆被拿出來吵,原本被誤會的親友也很衰
duck2691
實體購物規範跟網購適用的法不同哦
特別是比較細的客製化代購也是不一樣的東西

不要你想討論的原案歸為個人修養或法與社會脫節
那樣會對不起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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