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先生
(公開活動與報導?)在FB看到一則新聞。某單位舉辦了「2022轉型正義演講會」邀請了九位來賓出席,會場有直播,之後有人寫了報導,結果來賓之一發文說記者不該未經過來賓同意就寫成報導....
Q先生
主辦單位事前有發新聞稿,但這位出席講者都聲稱不知情(不然她就會事先表明拒絕的態度)
Q先生
記者也覺得很倒楣 - 公開活動,記者出席如果不寫成報導(主題又這麼有公共性),那是要去幹嘛?
Q先生
1. 我自己不算是公眾人物,但如果有人轉我的噗(河道沒鎖),然後被記者拿去抄,寫成文章,我好像也不能怎樣吧?如果沒鎖的河道都可以算是公共場所,演講場地當然也是啊
Q先生
2. (名)作家算不算公眾人物?她自己是覺得不算。我是覺得她夠有名了啦
Q先生
總之,在網路的世界裡,公/私的界線愈來愈模糊。發過的噗,PO過的文或圖片,留言說過的話,都不太有什麼私密性了。在公開場合講過的話(包括教室)也是如此。
畫虎龍粥
未經他人轉載為營業用途就有問題啊
Bart
公開發表的東西一般來說有引用就還好。不引用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就會產生爭議..
Q先生
Bart
: 這個活動有發採訪通知,有發新聞稿,有直播。我是不太知道在場記者為什麼不能寫。當事人說完全不知情,所以我覺得是主辦單位和出席者之間的溝通有問題。重點是,「轉型正義」應該是公共性非常足夠,目前也算是政治超正確的題材。
Q先生
比如某歌手開新歌發表會,事後會抱怨記者把現場說的話/唱的歌紀錄下來?應該是恨不得多寫一點,版面愈大愈好吧(在場媒體如果有人去了但沒寫,反而會被抱怨吧)
Bart
Q先生
: 當然可以寫,沒抄對方的就隨意,有用新聞稿就表示引用,大概就沒啥問題
Bart
雖然一般來說新聞稿的意思就是大家隨便用
Q先生
其實轉噗,轉文也是一樣的意思,轉的人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嗎?好像幾乎都沒有吧,因為寫在公開場合/版面,就有隠含了可以自由轉載的假設。如果我的噗被很多人轉,都會覺得有點不安,怕我寫的內容可能會得罪人(就算不是故意)或是講得不完全正確而誤導別人。但怕別人轉,最好的方法應該就是不要寫出來。
Q先生
(所以我FB好像兩年沒更新了)
Bart
Q先生
: 還是有點差別。轉噗或FB 轉文,主體還是你的。把你的文字copy 走,基本上至少要問一下或引用。但新聞稿理論上就是給大家自己抄。如果是演講會裡他講的東西記者自己打一段想法出來,記者是完全合法的
Bart
Q先生
: 比如說台灣有店家在fb 或部落客的blogger 上copy 走圖片,自己拿來用,這基本上是違法沒有問題
Bart
即使那位部落客是公開他拍的圖片在fb 或自己的blogger 文章裡。一樣不能拿了就用
Q先生
那是因為作者的名字被蓋掉,讀者會以為是轉文的人的創作?(這樣我倒是可以理解)不過轉噗的話,大家都還是知道是我寫的,不會是轉噗的人寫的(讀者要罵人也不會罵錯對象)
Bart
Q先生
: 不是喔,就copy 別人的文字一定要註明引用.....(以論文等級其實copy 自己的也要註明就是)
Bart
Q先生
: 比如說你這篇你設公開,我按轉噗,完全合法。不過我把你那段字copy 走,如果沒註明引用,就是抄襲....
Q先生
Bart
: 不過,我還蠻常看到某特定人說的話,有感而發然後發噗討論的。那大概又是另一種情況。像我這個噗,完全沒提到當事人名字(因為我只是用這個例子來討論一個很多人都會碰到的情況)但是有追FB的人都會知道我在講誰,我也沒經過當事人的同意,這樣會不妥嗎?(如果你去問那位當事人,她可能就會認為不妥)
Bart
Q先生
: 你沒有copy 就沒事啊
Bart
Q先生
: 以你噗首說的狀況,基本上記者只要是自己打出來的感想他就有完全的權利。copy 新聞稿理論上也沒太大問題( 一般新聞稿就是要給大家用的 )
Bart
Q先生
: 因為是公開發言,你co 一段說這是xxx 寫的,你想法是什麼,理論上應該也可以...
燦爛千陽
有新聞稿又有直播表示是對公眾公示,答應出席就默認放棄部分知識產權,這人是都不看細則,然後再來盧?
非行世界
文在哪裡想看..
Q先生
非行世界
: 你可以去找一下「胡淑雯」的FB。
非行世界
Q先生
: 我另外好奇為什麼你總是會follow到這些好像也不是多有名的人的雜音跟爭執? lol
非行世界
所以後來到底是發新聞了沒? 知不知道是什麼部分當事人覺得不滿不可以發?
Q先生
我也不知道,就是這些人都會很多人轉文,然後出現在我的FB版面上。但我以前確實follow過她一陣子。我很久很久以前(大學)就有聽過她這個人。我也不知道活動內容是什麼。
Q先生
我在FB不PO文,不留言,也不按讚(除非是認識的人過生日這種)我在FB最喜歡看到網紅翻車,或是被人踢爆這類的事(但不包括她啦)
非行世界
Q先生
: 你大學時就有聽過這個人? 照片看起來不像上次那個什麼老師那樣老呀. 我還以為他很年輕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