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peterArthur
Wed, Jul 13, 2022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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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在民國107年11月,邱奕成任職於內埔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期間,受理民眾檢舉某候選人賄選案,邱奕成竟向檢舉人索取檢舉獎金80萬元的2成、16萬元,作為協助檢舉人請領獎金等職務行為的對價,檢舉人擔心身分曝光,只好同意。
直到80萬元獎金核撥,邱奕成當時已轉任屏東縣警察局刑大偵二隊長,由邱男駕車搭載檢舉人至屏東地方檢察署領取領取支票,便輾轉到銀行兌現,檢舉人交付16萬元給邱男,過程早已被廉政署幹員掌握。
前屏東刑大偵二隊長涉貪 一審判4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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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80萬元獎金核撥,邱奕成當時已轉任屏東縣警察局刑大偵二隊長,由邱男駕車搭載檢舉人至屏東地方檢察署領取領取支票,便輾轉到銀行兌現,檢舉人交付16萬元給邱男,過程早已被廉政署幹員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