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ಠ_ಠ - 因為公告黑名單被告了⋯ 某天在噗浪上放了某宇的本人姓名+門市+電話前4碼+末3碼跑了一趟警察...
很好奇這種沒有完全公布對方資料的行為是可以告個資法並且成功的嗎
而且看回應原噗主準備給對方錢了
finch7403
只要可以用資訊找出特定人士,就屬於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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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h7403: 我不是想問這個網路上能找到的定義上問題,我是想知道這樣真的會被告成功嗎?和解金這樣合理嗎?
finch7403
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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