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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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文是我的論文,我的論文不是我的論文」

如果要問台灣的選舉除了彰顯民主制度的意義之外還有什麼其他貢獻,那可能是對於台灣的學位論文品質的討論,還有學術倫理的規範。

因為選舉的到來,我們看到原來台灣學位論文的取得竟然還可以有某些方式:

指導教授A 將學生B的研究資料與論文初稿以口試委員身分給學生C參考,學生C以高度相似的內容先在大學D畢業並在論文致謝學生B,學生B繼續以被高度參考的論文內容在大學D畢業。

A: 陳明通
B: 林智堅
C: 余政煌
D: 台灣大學
Deva
如果身為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的陳明通的解釋屬實,那麼這三人的學術倫理都有問題⋯⋯

因為這個已經不只是學術論文品質不理想的爭議,這是三個人上下交相賊,把學位論文當成可以拿來交換的東西。

大量參考剽竊林智堅原創論文的余某,以此先畢業,當然有問題。

但以目前的畢業論文要繳交文字重複度的標準,後畢業的林智堅應該無法通過。

那麼問題來了,指導教授把他的研究資料交給另一位學生「參考」,就算對方在論文中有致謝,但自己要畢業時發現對方的文字跟自己的論文相似度太高也沒有反應或抗議,指導教授也默認放行,這個其實代表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原創性。
Deva
指導教授能不能在學生同意下把相同的原始資料給其他研究人員撰寫呢?其實並沒有不行。因為就算是一樣的資料,不同人還是可以有不同的詮釋,不同的發現,寫出不一樣的作品,這才是論文原創性。

所以這一點,陳明通並沒有大錯。

但身為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陳明通最大的問題在於,他默許文字高度重複的這種行為,並沒有把關設下禁止剽竊原創性的原則。身為余某的口試委員,在學位考試的過程一定會讀到論文,不但沒有幫林智堅抗議,還因為余某已經是最後一個學期得畢業,就也放行。
Deva
拿別人的資料論文初稿大量重複文字的余某、同意自己的論文文字被大量複製的林智堅,當然也有問題。不過既然指導教授/口試委員都默許了,學生還能說什麼呢?

陳明通身為口試委員,一定有在余某的論文上簽名表示認可,然後現在又跳出來說是余某抄襲他指導的學生林智堅的原創論文,如果不是陳明通沒有讀兩本論文,那麼就是他默認放行,怎麼講都不對。

這整個事件最嚴重的,是當事人們對於這樣的共犯結構行為完全不認為有錯,還能講得大言不慚、義正辭嚴。

我們到底把做研究、高等教育當成什麼呢?
天光已現 | pee
鬼扯。。。研究本來就是合作跟分享,只要把來龍去脈、各方貢獻講清楚就沒甚麼違反學術倫理的問題
天光已現 | pee
林智堅是提供資料,余做的是分析,兩者的貢獻完全不同。。。就跟全世界作紅樓夢或莎士比亞的研究這麼幾萬篇,那一篇不是把原文照抄?!全部跟莎士比亞交相賊?
秘密客
那篇文章其實跟其他的文章不太一樣,一出手就是打陳明通,而不是打林智堅 看來是教授之間的叫戰
pfge
這是什麼自打嘴巴的鬼教授文章 寫了一大篇 回過頭來說 陳明通並沒有大錯
林智堅 余政煌各自有不同的研究標的及截然不同的結論
鬼教授提都不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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