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SOSOBI - 美國大法官將墮胎權力從聯邦交還由各州決定 很多人其實不清楚(包括美國民眾本身),以為...
我不太懂來龍去脈...
就一開始是怎麼把墮胎權上綱到憲法的?
這次又為何把墮胎權還給各州政府的?
🌈逐狼者🕊禊狼
用最高權限來壓人最方便
掰噗~
我也想不透 (p-doh)
yocoy
wiki上寫的(符合我昨天看fox聽到的):"On January 22, 1973, the Supreme Court issued a 7–2 decision holding that the Due Process Clause of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provides a fundamental "right to privacy", which protects a pregnant woman's right to an abortion."
Roe v. Wade - Wikipedia
yocoy
fox台跟其他幾個節目也是批評過於牽強
天光已現 | pee
就跟你去看甚麼病是你個人隱私一樣。。。
🌈逐狼者🕊禊狼
整天防疫 死人誰負責, 染病在家認定理賠單據誰開 ,保險跳票不賠誰負責, 無非就是自己想要能站得住腳 ,接受或者拒絕一些東西 ,也因此需要高層的保障可惜太多東西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不滿意就搞叛亂 文革
🌈逐狼者🕊禊狼
懷孕問題我個人見解 ,懷孕女性真的是各種累,不運動體力不足不能自然生產胎位可能不正,但太操勞可能流產,更不用說有的婦女在職,工作無法選擇,只能要嘛請假,要嘛有些是用指揮的請同事幫忙,但人情債總要還,但無法交由他人的就又只能自己來,再來孩子生下來也要有人顧,要花成本,誰要出,尤其一些非預期中獎,左派如果怕人口下降,缺奴隸(爆言),25號宇宙, 那就把環境搞好 ,大家都能安居樂業, 無壓力(最近nullo 糧也開始增加了
快樂猹猹
一開始那個「羅訴韋德案」是用基於女性隱私權保護(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並認為當時德州法律定義太廣泛(當時規定只有收到強暴的婦女、懷孕會造成生命危險等的女性才可以墮胎),違反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正當法律程序」規定
當時判決懷孕初期可以墮胎、懷孕中期限制對孕婦有生命危險的狀況可以墮胎、懷孕24週以上因為胎兒具有母體外存活性除非孕婦有生命危險禁止墮胎
快樂猹猹
這次還給州政府決定是因為美國憲法未賦予墮胎權,所以由人民選出的州政府自決
☆紫月靈✨
所以以後就用腳投票了?!女性會自己選擇比較有保障的州?
Domo☆🦮
紐約30周能墮胎
📚會須一飲三百杯☕
法律只有立法者能制定修改,大法官就只能釋憲而不能創造新法,當初因為共產主義在米國發展也影響當時的大法官才會有那個判例出現,現今保守派的大法官根據米國的憲法原則糾正當時的錯誤...
k9way+大吉好日子
我剛剛看完 Roe v Wade 的意見書之後感到頭痛,裡面居然連懷孕的週數(24,28這類的)都寫死了... 這根本是立法了不是釋憲,難怪即使是偏中立的法官也支持推翻
香煎鰈仙喋喋不休
k9way+大吉好日子 : 1992 年的大法官判決有針對這部分做修正,沒仔細看但應該仍劃了週數的界線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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