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Z 性騷擾事件,我先利申: 1. 我在海德堡生活好幾年 2. 在海德堡期間已耳聞 Z 許多性騷擾事蹟,我對他的評價是極為低劣 3. 基於個人因素,不評論那兩位網紅 最近有一位 W 女士積極協助疑似受害者,自言德語程度只有 B1(就是只會非常簡單的對話,她連「問號」的德文都說錯了),卻不吝於發聲,對抗她認為不公義的體制。我對她的英勇行為十分讚賞,同時我也很鼓勵疑似受害者一起站出來,提供證據,讓 Z 在德國法庭接受審判。 另外,W 女士在網紅節目花了不少時間表達自己熱愛台灣,甚至為了寫出自己的母語還去學習台羅。她這份心意我絕不懷疑,任何設想她背後有政治動機的,我都不會相信。
但我真的要拜託這位女士,謹言慎行,不要用誇張言行表達錯誤的看法,這樣只會提早燒光自己的陰德值。交給律師與相關專業人士好好處理,而不是去上流量很大的網紅節目,導致更多人誤解,轉而攻擊原本熱心幫忙的人。就算要上節目,也請帶律師一起上,讓律師調整一下你的說詞。 關於司法管轄權與/或無罪推定原則,至少已經有兩位台灣律師跳出來說明了,請分別參看 Leon Huang 和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的臉書。 我這裡只講我觀察到的一點。 W 女士在網紅節目提到「台灣講座」。Z 任教於該講座,並疑似在任教期間多次騷擾台灣女性(但案件發生地不見得是校園)。
讓我們再看一次該 Series 的網頁: Institut für Sinologie - Forschung - Taiwan Lecture ... Förderung(經費資助)欄位有台灣的教育部。 然而重要的是,除了教育部,Series 還有其他三個贊助來源:文化部、蔣經國基金會(Chiang Ching Kuo Foundation )以及 special patron Dr. Samuel Yin。 文化部大家都知道是什麼,而蔣經國基金會是什麼來歷大家 google 一下也會知道。 Dr. Samuel Yin 是誰?2013 年的新聞寫道,文化部長龍應台的文化光點計畫(就是 Series 網頁所說的 Taiwan Spotlight Programm)獲得潤泰尹衍樑大力支持,他個人捐款 400 萬美元,計畫的合作對象就包含海德堡大學。
現在問題來了: 如果有人大力批評台灣政府的代表謝志偉,卻不用同樣力道批評龍應台、蔣經國基金會、Dr. Samuel Yin,不是很奇怪嗎?叫謝志偉出來面對,不也應該順便叫這幾個出來面對嗎?不要說只有謝志偉才有公權力,別忘了司法管轄權是個可怕的大魔王。 我很謝謝龍應台、Dr. Samuel Yin 、蔣經國基金會、台灣的文化部、教育部,他們共同撐開台灣在德國的學術與文化能見度。怪罪於他們或把責任完全推給其中一方,都是很無理的事。 此外,Z 任教的台灣講座是由海德堡大學漢學系設立,它才擁有講座的直接管轄權,而且 Z 疑似犯案時間極可能與他任教台灣講座的時間重疊,而且犯案地點也疑似在德國,那麼,更該出來面對的難道不是漢學系嗎?為什麼這次聲討的對象幾乎不見漢學系?
叫一個補助單位出來接受攻擊,卻沒用更大力道叫擁有管轄權的漢學系出來接受攻擊,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對。 而且漢學系的系主任在這次事件之前更是從未聽聞 Z 有不當行為,為什麼有人沒用「同樣大」的力道批評系主任不積極任事呢?漢學系很多會說中文的老師,相信他們也有一些海德堡當地的台灣朋友,為什麼沒有一個老師去告知系主任那位 Z 多年來的行徑呢? 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很可惜有人選擇了最為古老的天朝作風,也最與現代主權國家原則相背的做法。《漢書》寫道:「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謝志偉被一群不明所以的人當成了包青天,甚至是世界的包青天,即便教育部只是補助單位,也必須設法除掉已經不具台灣國籍的 Z。
這群人要求謝志偉必須動用行政資源聘請律師協助疑似受害者打官司,卻不顧慮萬一 Z 也宣稱自己是受害者,要求謝志偉請律師幫忙打官司時該怎麼辦。行政機關花錢請雙方律師互打,這樣對嗎?萬一一堆在國外與外國人起衝突的台灣人或僑胞,也趁機要求駐外單位花錢請律師打官司,該怎麼辦?納稅人的錢可以這樣花嗎? 要求成立性平會也很奇怪,這次被拖出來攻擊的某某中心根本就是德國民間組織,台灣政府,或僑委會,有什麼資格要求他國民間組織要成立性平會?為什麼不叫台灣政府要求同樣接受補助的漢學系成立性平會?
我在利申的地方說過我個人對 Z 的評價,而且我也十分讚賞 W 女士英勇抵抗 Z 的疑似邪惡行徑。此外,我在其他地方也留言要求台灣政府應當嚴格把關對外補助,至少手上要有一份僑民黑名單,不是戒嚴時期那種黑名單,而是政府必須掌握當地作風受到爭議的僑民,他們申請補助時,必須從嚴處理。僑民有許多熱心之士,但也有不少垃圾,政府必須有所掌握。但這不表示幫忙出頭的人可以說話不謹慎,尤其在面對這複雜的司法案件。讓律師與專業人士好好處理,W 女士從旁協助,例如蒐集證據、提供心理支持,絕對比上節目萬一說錯話來得好。她在蒐集證據、提供心理支持方面做得非常好,我十分認同。但拜託,其他的就讓專業的來,好嗎?
Chang Baecker
關於 Z 性騷擾事件,我先利申:
1. 我在海德堡生活好幾年
2. 在海德堡期間已耳聞 Z 許多性騷擾事蹟,我對他的評價是極為低劣
3. 基於個人因素,不評論那兩位網紅
最近有一位 W 女士積極協助疑似受害者,自言德語程度只有 B1(就是只會非常簡單的對話,她連「問號」的德文都說錯了),卻不吝於發聲,對抗她認為不公義的體制。我對她的英勇行為十分讚賞,同時我也很鼓勵疑似受害者一起站出來,提供證據,讓 Z 在德國法庭接受審判。
另外,W 女士在網紅節目花了不少時間表達自己熱愛台灣,甚至為了寫出自己的母語還去學習台羅。她這份心意我絕不懷疑,任何設想她背後有政治動機的,我都不會相信。
關於司法管轄權與/或無罪推定原則,至少已經有兩位台灣律師跳出來說明了,請分別參看 Leon Huang 和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的臉書。
我這裡只講我觀察到的一點。
W 女士在網紅節目提到「台灣講座」。Z 任教於該講座,並疑似在任教期間多次騷擾台灣女性(但案件發生地不見得是校園)。
德文網頁
我們只要比對一下教育部的台灣研究講座網頁與海德堡大學該 Series 的網頁,就能判定這個講座應該就是 Taiwan Lecture Series:
https://taiwanstudies.moe.edu.tw/...
Summer Term 2019 | Taiwan Lecture Series
W 女士還提到,Z 拿的是教育部台灣講座的錢(大意如此),以此來主證或至少佐證教育部必須負責處理 Z 性騷擾事件。但事實是什麼?
Institut für Sinologie - Forschung - Taiwan Lecture ...
Förderung(經費資助)欄位有台灣的教育部。
然而重要的是,除了教育部,Series 還有其他三個贊助來源:文化部、蔣經國基金會(Chiang Ching Kuo Foundation )以及 special patron Dr. Samuel Yin。
文化部大家都知道是什麼,而蔣經國基金會是什麼來歷大家 google 一下也會知道。
Dr. Samuel Yin 是誰?2013 年的新聞寫道,文化部長龍應台的文化光點計畫(就是 Series 網頁所說的 Taiwan Spotlight Programm)獲得潤泰尹衍樑大力支持,他個人捐款 400 萬美元,計畫的合作對象就包含海德堡大學。
Ministry of Culture-Latest News
如果有人大力批評台灣政府的代表謝志偉,卻不用同樣力道批評龍應台、蔣經國基金會、Dr. Samuel Yin,不是很奇怪嗎?叫謝志偉出來面對,不也應該順便叫這幾個出來面對嗎?不要說只有謝志偉才有公權力,別忘了司法管轄權是個可怕的大魔王。
我很謝謝龍應台、Dr. Samuel Yin 、蔣經國基金會、台灣的文化部、教育部,他們共同撐開台灣在德國的學術與文化能見度。怪罪於他們或把責任完全推給其中一方,都是很無理的事。
此外,Z 任教的台灣講座是由海德堡大學漢學系設立,它才擁有講座的直接管轄權,而且 Z 疑似犯案時間極可能與他任教台灣講座的時間重疊,而且犯案地點也疑似在德國,那麼,更該出來面對的難道不是漢學系嗎?為什麼這次聲討的對象幾乎不見漢學系?
而且漢學系的系主任在這次事件之前更是從未聽聞 Z 有不當行為,為什麼有人沒用「同樣大」的力道批評系主任不積極任事呢?漢學系很多會說中文的老師,相信他們也有一些海德堡當地的台灣朋友,為什麼沒有一個老師去告知系主任那位 Z 多年來的行徑呢?
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很可惜有人選擇了最為古老的天朝作風,也最與現代主權國家原則相背的做法。《漢書》寫道:「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謝志偉被一群不明所以的人當成了包青天,甚至是世界的包青天,即便教育部只是補助單位,也必須設法除掉已經不具台灣國籍的 Z。
要求成立性平會也很奇怪,這次被拖出來攻擊的某某中心根本就是德國民間組織,台灣政府,或僑委會,有什麼資格要求他國民間組織要成立性平會?為什麼不叫台灣政府要求同樣接受補助的漢學系成立性平會?
回應:
留德僑民吳品瑜(以下簡稱「吳」)昨天在接受「百靈果」Podcaster針對德國海德堡地區被指控涉性侵者接受採訪時,再度以「自行揣測、解釋或與事實完全不符的陳述」抹黑我,不但對解決問題沒有任何助益,也模糊了焦點。
今年四月十八日,吳首次傳訊息給我,我迅即予以回應,並説明考量的理由。然而由於不符她意,她之後無視我的作法説明,反而一再以扭曲、編造的陳述來抹黑我。我一再要求她澄清、撤回她對我的不實指控,她或要我給她時間「補齊資料」或根本就置之不理。
(見我5/16,5/26臉書。)
昨天的採訪裏,她又再度以同樣扭曲事實、編造謊言的手法來中傷我,實在令我難以接受,不得不再予以指正。
「品瑜老師:
收到你的詳細訊息,謝謝!
有關『性騷擾』相關傳聞,我已與我們教育組及法處的僑務組就此事聯繫。
比較關鍵的問題是,由於『當事人』並未直接向我相關部門或當地警方報案,而當時『民宿』、『語言班』或『打工度假』等相關活動,均非我官方舉辦,因此難有直接介入作為,(如今,即便事過境未遷,被疑者一句『子虛烏有」,我們即難回應)。或請「被騷擾者』直接與我們聯繫,亦可。
至若網路有關留言/流言,我們會予關注。
後續有任何發展,我們一定通知你。
至於台語上課部分,我們會建議向相關聘任教學單位反應,或較能掌握問題之釐清與改善或解決。
順祝平安如意!
謝志偉
之後,吳繼續提出各種要求、建議,我均予以回應。三天後,四月廿二日,我寫給她如下的訊息:
謝謝你細膩的闡述,令我深思並先作了以下兩事:
1。我與目前人在台灣的楊梅芳主任通電話並詳細溝通後,達成「由其中心組一性平會」的共識。
但她此趟係因家有喪事返台,現正陪伴96歲高齡母親,恐不克立即返德,(預定五月下旬)。我應允她,會請簡祕書協助進行準備工作(如組織章程及職掌、聘任委員等)。
海外有此一舉,應是首例,我們務須謹慎,勿枉勿縱,以免處理有憾。
性平會成立後,可即處理/受理現案。
2。與楊通電結束之後,我即與法處僑務組簡槙男秘書通電話(日來一直就此事,保持聯繫),亦獲其共識。
他並告知,僑委會對此案極為重視,已為此內外開過會,且指示他朝「協查釐清,本於職責提供相關人士必要協助,並進一步瞭解該學習中心建立相關性別平等措施之可能性」。
王志宏昨天甫辭海德堡台灣華語學習中心副主任,並經楊主任同意。
我會另覆xxxxx@xxxx
***
若有任何問題、意見,請不吝告知。
順祝平安如意,萬事順利
謝志偉
然而,除此之外,我也必須顧及處理此問題的法源依據。而我認為唯一能讓就此案在此地成立「性平會」的基礎就是:王在該私人成立但即將受到官方補助並開始招生的「副主任」身份。
於是,我著手聯繫中心的楊主任,並説服她同意就王被指控「性騷擾」一事,在其中心成立性平會,雖然被指控的內容距中心成立前至少四、五年前,而那時根本還沒此中心。
然而,沒兩天,王辭了「副主任」的消息傳來。楊主任認為,沒理由再為此成立調查王的性平會,而我也沒有堅持的理由。
至今,我和吳對「加害人應被揭發並還受害者公道」的原則並無差異。差異在於:吳堅持要駐德外館就此案成立「性平會」,而且要成立永久性的「性平會」。我認為,立意佳,卻不可行。
這中間,我在臉書上提出我個人捐款一千歐元,以為指標,作為此案走司法途徑的基金,恊助「受害人」討回公道。
我作為台灣駐德代表有此舉動,重點當然不是金額,而是有一定的宣示意義!
至目前為止,前後已有旅居英國的傑出台商蔡惠玉女士向吳表達願捐款兩千歐元(並可再加)幫受害者走法律途徑。
法蘭克福前台商總會長李孝文先生亦向吳表達「願免費提供翻譯等服務,幫受害人走司法途徑。」但雙方溝通似有困難。
我至今仍認為,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在德國,以台灣「性平會」處理此案,實在不宜。此案在德國,如蔡、李及台灣律師所建議,走司法途徑才是解決之道。
「謝志偉說他有問過加害人,他説:「加害人説『子虛烏有。』他也沒辦法。」
吳,這句話説得斬釘截鐵,卻是揑造的。我寫給她的訊息是:
「。。。比較關鍵的問題是,由於「當事人」並未直接向我相關部門或當地警方報案,而當時『民宿』、『語言班』或『打工度假』等相關活動,均非我官方舉辦,因此難有直接介入作為,(如今,即便事過境未遷,被疑者一句『子虛烏有』,我們即難回應)。。。」
我的説法是「如果。。。那」,吳直接把它當成是已發生的事情!這不是第一次了。
我連王的聯繫方式都沒有。
所謂「圍爐夜談」,在王的地方,但我是應中心楊主任之邀才出席的,不是王。當晚與台僑及台生會談。我會後即搭便車離開。
我和楊主任認識十幾年,我信任她。她訊息較不靈通,但我信任她。
吳在專訪中指稱國內監委、立委不理她的陳情,如此説法,並非事實,也不公允。
吳指稱「急難救助救助中心」拿官方補助,也是信口雌黃。他們是有心願意幫助僑民及旅德台人的「義務性民間組織」,就算內有害群之馬,也不能隨意揣測,陷他人於不義。
但是我作為台灣駐德代表,我認為我須負責任親自處理該「性騷案」,才有後續發展。
處理好不好,有何缺失,我全概括承受,但我衷心相信:不用扭曲和抹黑的手段,應該也可以伸張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