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tytax
Thu, Jun 9, 2022 5:09 AM
【Q】去年因換屋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但因個人因素想將戶籍從新房子遷到朋友家,是否會被補稅呢?
【A】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如果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時,可就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經核准退稅後,新購地會由稽徵機關依規定列管5年,如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 (例如:改作營業使用、出租他人及遷出戶籍等),將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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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如果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時,可就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經核准退稅後,新購地會由稽徵機關依規定列管5年,如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 (例如:改作營業使用、出租他人及遷出戶籍等),將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