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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試寫懶人包
出大事社工家暴噗事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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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網友柳丁(男,25歲)於個人臉書發文要求擴散「朋友(女,15歲)被長期家暴後又被社福拘禁請求幫助」
後衍生出緊急安置機構與社福系統的各項措施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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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丁強調
1.少女很乖
2.少女被社福單位合法拘禁
3.社福單位應該為個案個人化安排
4.「我原本預計的社福機構是可以正常外出上課、探視、聯繫,收費問題可以跟原生家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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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擴散後柳丁於6/6-6/7在噗浪上解釋,反駁不實指控
轉網友整理的柳丁聲明
1.他沒有教唆少女逃跑、翹課,逃跑跟翹課都是少女的「自由意志」與柳丁無關。
「她逃跑後是被警察抓」也是假的是少女自己去警察局報到的。
2.他擴散的那些「他覺得」的「社福合法拘禁」,他認為是「大家都覺得=社會共識」所以沒有什麼好爭的,他沒有錯。
3.他的錯在於不謹慎的過急發文擴散和截圖沒截乾淨,他願意道歉。
(但是他還是沒有要針對之前傷害了社福發文道歉,也不打算對社福做任何的回饋跟資助因為這些都不關他的事他只關心自己的朋友)
4.他樂意每個月資助少女兩萬元讓他追求夢想。
(這部分是無償的善良的不需要任何回饋的)
5.支持少女回到原生家庭。
6.他沒有跟少女發生關係、他對女生有好感但他不是少女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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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6/6少女的家人入噗聲明
1.少女已承認柳丁是其男友,並逾越尺度,致使少女身體不適。
2.案件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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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沒什麼意義的吵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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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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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少女曠課節數超過200堂。
2.少女臉書被柳丁曝光。
3.目前柳丁貼文皆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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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被扁,你還要被關,而且還要讓扁你的人開心你才能重獲自由?」

=「離開緊急安置機構需得到監護人或代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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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收走私人物品與手機?

沒收手機是為了避免透露機構位置;限制人身自由是避免受害者再次與加害者接觸。
且諸多前例證明私人物品也可能被收容人帶入用以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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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目前為止好像沒啥新消息了。
3500樓前段是社工困境討論與改善,2000樓後柳丁登場大致內容如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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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內討論到打工
少女有打工,但對於被扣勞健保非常不滿。
柳丁讚聲:沒幫忙排滿班的打工處非常不應該。
lark5872
補充:柳丁文內表達會用相同發文管道澄清誤會社福機構的部分與道歉,然後柳丁的臉書就關起來了
在柳丁的新臉書帳號中只簡短表示前帳號被ban,接著繼續吃喝玩樂貼文但看不出打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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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k5872: 這走向為何不意外呢
frog3827
感謝懶人包,噗主我愛你
coral6605
謝謝懶人包
taro7403
感謝懶人包 噗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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