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https://images.plurk.com/sZb74D0IWeGxsTrZL83QM.png https://images.plurk.com/36RLt5xAtwNOfJMUXOskft.png https://images.plurk.com/o8nVM4MM8tPTL76nolx56.png
伴侶盟
母國同性婚姻未合法的跨國同婚
疑似 跨性別

我對第三點感到疑惑,就是。
tea3800
就是什麼?
tea951
對方不能來,也可以自己出國阿
puppy423
第三點到底?什麼叫被迫絕育???
ಠ_ಠ
tea3800: 就是對第三點覺得疑惑啊,為了讓想結婚的對象來台灣結婚,自己去做變性手術這個。
那這樣算跨國同婚嗎?
puppy423: 我真的不太清楚第三點發生了什麼神奇魔法(?)
ಠ_ಠ
同場加映
https://images.plurk.com/2v1gE2w6bsQcc23ulbmnvh.png
ramen2108
誰會因為這種原因去動手術......
一方不能進來,另一方不會出去喔
candy1146
撇開第三點那神奇的邏輯
去跟中國吵呀?武漢肺炎他們製造的耶?
垃圾孬種
shake8673
他們的小編是腦子有洞,還是那就是簡至潔本人?同場加映的貼文整個很蠢很不顧形象
ಠ_ಠ
shake8673: 切錯帳號的可能性?
troll5512
變性很貴 而且還要經過醫生評估是不是真的覺得自己性別錯˙置才能動手術 為了這種原因去跨的應該很稀少
almond407
第三點應該是說
同性伴侶沒有完整配偶身分=不能依親來台
要能來台=要有完整配偶身分=要是異性伴侶=要變性結婚=被迫絕育

真的不懂⋯⋯
walrus5202
到底為什麼不是去禁止同婚的國家爭取同婚合法,而是來台灣吵,害人沒有人權的是禁止同婚的國家吧,關台灣屁事噢
troll5512
walrus5202: 因為依親來台要依台灣法律吧?
walrus5202
troll5512: 對方國家允許同婚,台灣這邊就也可以登記可以依親吧?
almond407
別的國家結婚跟依親是兩個問題吧
一個是涉民法的規定
結婚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也就是說有一邊的本國法禁止的話就不能(在台灣辦理)結婚
除非別國的本國法依第八條違反公序良俗,才可以算是例外而選擇適用台灣的法律
現在就是法界在吵「別的國家不開放同性婚姻算不算違反公序良俗」

一個是同性伴侶在台灣的法律地位跟配偶還是有差距 所以不能作為依親的資格 就算是已經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還是會遇到這個問題
只是對被本國法擋下來而結不了婚的外國伴侶更嚴重 因為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
snail6723
伴侶盟好噁心,第二點完全就是拿個別法官的判決去逼政府立法

照他們這種做法,法官如果是虔誠基督徒,是不是也可以憑自己立場判幾個墮胎案,然後激進宗教團體以此判決逼政府立法禁止墮胎
snail6723
第三點根本是自己鑽灰色漏洞get副作用,然後跟政府哭是你逼我鑽,政府要為我鑽漏洞的選擇負責
snail6723
Re: [爆卦] 女權排擠「男跨女」,LGBT發起抗爭
這篇有說,馬英九任內通過的兩公約,逼的台灣要配合其他國際組織協會推行的政策(好笑的是這些協會成員國根本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

所以伴侶盟現在才能雞毛當令箭拿國外的左膠政策,也不管國外有沒出問題、台灣當地民意,逼政府就範,包括廢死讓監獄爆滿、現在殺人第一步出示精神證明都是這個法搞出來的
ಠ_ಠ
snail6723: 這個兩公約有辦法自廢嗎?
snail6723
我非專業不清楚,但我知道法律最麻煩的就是立了就難以廢除,除了相關團體絕不會放手外,現在有哪個政黨有意願廢除還要想想呢
almond407
不可能廢除兩公約 那等同是違背國際法義務 會很難看
而且蔡政府主打人權 不可能廢掉的
但兩公約其實沒有強制力
ಠ_ಠ
snail6723: 如果上國家政策連署平臺呢?
almond407: 所以為什麼我們要這麼約束自己要守兩公約?
gemini5318
國際人權組織不就是個笑話嗎
moon5810
兩公約的部份之前世新報告就有參加反跨運的團體直接說「這效力跟便條一樣的『建議』本來就沒有約束力」,還有兩公約的前提是sex為女性的婦女跟男的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跨國跛行同婚就是拉機。
almond407
ಠ_ಠ: 有很多考量內
包含國內團體對人權的支持
當權者對議題的關心
博取國際能見度之類
但兩公約本身就沒有固定時程 完全是大原則性的東西 所以寫進法條也很難說效果有多大
pasta2675
moon5810: 我開始感覺要廢除這個了
人家國家都只是簽約建議,我們幹嘛直接變法律
你那個團體說的好對,那只是建議啊就是不知道誰要提出,身為民眾我們去申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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