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
: 更好笑的是檯面上想推代孕合法化的團體用的理由是「國外太貴(希望台灣能便宜到100萬)、我有生育權(我想使用別人子宮)」,結果各大留言區支持方論點反而是「人有使用自己身體的權利」&「合法化才能保障賣方」w 好像現實社會有很多人被迫代孕所以才要合法化來保障似的。 實際上,代孕這議題,合法化是開啟新產業藍海。
NaN
: 某些人「合法化才能保障勞方」信仰之所以膝反射的彈出來,大概是把代孕類比性交易吧,但卻沒想到兩議題的環境條件不一樣。但他們又覺得這信仰碰上勞基法就是屁話 代孕技術門檻相對高,在台灣健保制度下,醫生進行人工生殖、開藥給孕母等非法措施有難度,也認為找台灣人當孕母會有洩漏及被勒索的風險(這判決是有人匿名告發,醫師怕才自首)
我好好奇噗首裡面那些人覺得代孕的價碼多少才合理?
題外話是我覺得我們的社會應該還沒有貧窮到女性會把這個當成就業機會,那條留言超級偽善啊媽耶
NaN : 我沒看到國內在喊的價碼,但我看人家講美國有的好像是三百萬左右,應該還有更低的,就覺得這樣算一算,開價的人是不是還覺得自己給很多了呢?
我自己是有認真思考,如果是像器官捐贈一樣,是限制某些有一定程度血緣的人可以為了幫助他人、無償代孕的話,是不是我自己接受的底線......
不推動還有人做是怎麼做?屁話吧,國內法規根本上就限制了辦不到,你首先不是不孕夫妻就無法人工授精,生了法規在那也不是隨便可以給人領養,國內既然做不到,那這根本就不是合法非法的剝削差異,他們在混淆視聽。
就算退一萬步這是合法非法的剝削差異,那顯然法制化前的報酬遠高於他們現在想推行的價格,這是哪裡阻止剝削我就請問?
馬政府的23k耽誤了多少那一代新鮮人的起薪?你沒事開一個遠低於行情的法制化價格只是拉整個世界跟你陪葬而已。
然後這一切為了什麼?為了滿足某些人對血緣的病態追求嗎?
對此,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男同性戀伴侶若要擁有自己的親生子女,只能到國外找代理孕母,費用高達400~500萬元,盼政府早日解禁相關限制。
解禁看起來完全就是為了便宜買方費用,然後跟你說這不是剝削,我就笑笑
實際上,代孕這議題,合法化是開啟新產業藍海。
小潔 : 從性交易的討論其實很多人都這樣主張,合法才可以提供保障,自己也曾經這樣思考過,真天真。
SEC 技術指導 : 大概是單身女性人工生殖推了對尊貴的男性沒有好處吧,反而加速男性現有地位崩壞w
愈來愈覺得開始應證之前「同婚通過會更強化婚家觀念」的說法了
之前政策提案平台的開放連署也是沒下文被無視
但他們又覺得這信仰碰上勞基法就是屁話代孕技術門檻相對高,在台灣健保制度下,醫生進行人工生殖、開藥給孕母等非法措施有難度,也認為找台灣人當孕母會有洩漏及被勒索的風險(這判決是有人匿名告發,醫師怕才自首)
至於[現狀是要保障的孕母不存在,既然不存在就無需立法保障]是惡魔的證明?
退一步講,有自願代孕的勞方好了,可高薪會吸引勞方要求開放市場分一杯羹啊,生殖機構、婦產科醫師都有靠北政府都給外國人賺的新聞,就是沒有自願代孕的勞方出來吵XD
因為要傳宗接代所以開放代孕,那更緊急、救命的血液器官買賣更應該開放,活體捐贈不用限於五親等內,應該允許一般善心人士的捐贈才對
但看到檯面上的代孕雇主這種
「我有(用便宜本勞+健保的)生育權!都是政府害我要花4-500萬飛國外請外勞嗚嗚嗚~所以我要求開放便宜的本勞加入市場,金額只願意給100萬喔」、
「我們要走世界進步潮流!你反對代孕就是保守落後(但北歐德法等平權國家都禁止XD)」全世界都欠我的心態,卻連台灣代孕產業人力調查報告都拿不出來,覺得還是禁一禁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