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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避雷]
職位:遊戲公司翻譯,中翻日。
3月底時入職,昨晚跟香港主管大吵一架,今天台灣這邊的主管叫我下班前去找他,然後我就被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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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進公司第一天開始,對方就用機翻的速度和量要求我,每天下班前報告完進度都只會嫌我不夠快。
而他們的要求是這樣的:在我進公司的第一天第一個小時,電腦環境都還沒有調整好,在10:29分丟一份文件要我「試著在11點前完成」,那份文件做完後字數12660字。第二天丟一份原文11萬字的檔,要我兩天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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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跟對方說明過為了維持品質,我一天最多3000字(這也是業界標準),也解釋過每天翻譯的內容不一樣,同樣都是一個試算表的格子,有的只有兩個字、有的裡面好幾行;有的內容是一樣的所以翻過一次複製貼上就好,所以每天進度當然不一樣(但是我穩定產出,不是說我今天做了400格,明天只做50格這樣),不聽。說要我加速是「公司希望你進步」,講不出個道理來就只會說「注意你的態度」,還拿「你試用期都沒過」來恐嚇我,最後連「公司都沒要求你加班」這種話都講出來,好像多皇恩浩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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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累了,你說那個人每天的翻譯量是我的4倍那就都讓他去翻吧,但是他連「月卡」、「黑市」的日文都不會呢,去找個跟google翻譯速度一樣快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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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很有辦公室生存智慧,可以把這些幹話都當耳邊風的話,也許可以試試看這份工作,因為薪水有比其他遊戲公司好一點(當然你可以一開始就開高點當作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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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示:X屬某某群島商XX公司台灣分公司(背後可能是中國公司,拿到的文檔都是簡體字),位在南港一間水岸豪宅裡。
vodka1686
你需要勞工局
nori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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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dka1686: 因為當初入職時有簽3個月的合約,裡面說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合約,所以應該沒違法?(還是其實這個約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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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4245: 好,我來看一下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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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忘了提,這星期才看兩個比我晚到職的同事沒來而已,一個是廣告部美編(看他們到下班時間都還沒走,其中一位中午休息時間還常在工作),一個是繪師,他只做了三天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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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通沒有這家公司耶,能自己新增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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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FAQ,現在好像還不能自己新增公司,可惜XDrz
nori4245
ಠ_ಠ: 剛剛查了,作者好像出國後就沒在管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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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4245: 之前不是說有公司要告他們嗎
nori4245
ಠ_ಠ: 好像是被告到煩就出國了
不過負評方面還是可以參考看看
garlic9183
即使有簽約 但是違反勞基法的話 公司基本上就違法,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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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lic9183: 有朋友建議我直接寫信問勞工局,我明天寫信去問問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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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個月的工作感覺像做了十年,各種荒唐,唯一收穫是習得本來就該具備的各種辦公室自保技能。
好累啊,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了。
希望本噗能幫到人
jelly929
新開的公司嗎?不然怎麼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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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929: 看官網說是去年在台成立的分公司(然後之前我想再看的時候打不開了。而且實際上是在做成人遊戲但官網完全沒寫,放的遊戲還是已經結束營運的)。天眼通是從104撈資料,但是他們沒有在104徵人(我也是在別的平台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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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dka1686: garlic9183: 我剛剛打去問了,勞工局很明白的說「沒有耶,沒有試用期」,所以應該是要給我資遣費的
vodka1686
因為法律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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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dka1686: 我之前看網路也是這樣寫,所以這份合約根本就無效嗎XD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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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底能不能拿到呢,到時說我能力不符需求之類的也是可以不要給吧(倒)

算了不想了,還是往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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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的不合理要求又一個:曾經要我一天至少完成800個儲存格,一天工作時間是8小時,等於一小時要完成100個,而一小時也不過60分鐘。
我都不要思考不要查資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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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4月底丟給我的那份文件,說5/10要,我前天5/4做完,比預定時間快了5個工作天,這樣叫做我速度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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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該公司還有開其他職位,分享我看到聽到的:
動畫師表示「同樣的量在前公司是做一個星期,這邊要我一天做完」,而且一樣不告訴你期限,只要一個做完馬上就會丟下一份工作,而且上頭會時不時突然遠端監控他的電腦讓他不太高興,我個人覺得是很不尊重人、把員工當賊啦。
對了,辦公室裡有不只一個的監視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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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部:看起來主要是做各種遊戲banner,工作量似乎很大,在我工作期間內,到下班時間她們都還在工作,而且其中一位時常在午休時間繼續工作
walnut6009
是可以約定試用期,不過該依勞基法走的還是要依法辦理。該資遣還是要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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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nut6009: 到時候沒有給的話就只能去申訴了吧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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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走人時有簽一張紙,上面那些是說「我沒通過考核所以不予雇用」,所以應該還是沒有資遣費吧Orz
算了不要再為那點錢糾結了Orz
謝謝給我建議的旅人們TvT
parrot6601
ಠ_ಠ: 你簽的那張紙是什麼,你應該要拿到一張「非自願離職的證明書」,按照勞基法都是要給資遣費,雖然上班沒幾個月的確也沒多少錢。我曾經有過一週就被說你不適用的經驗。但公司主動算好了那一週的薪水跟該有的相關費用。
原則上正派經營的公司人事都該主動算好這些費用跟薪水一起轉給你。人在江湖漂,懂一點基本的勞基法,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貼個網頁給你參考。
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 第 1 頁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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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拿到呢,那張紙是寫英文,事後我翻了一下寫的是「由於您在試用期內沒有通過考核,因此您在錄用前不符合公司公佈的職位聘用條件。 我們很遺憾地通知您,您將從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解僱」
所以我應該跟他要嗎?還是直接找勞工局說我沒拿到呢?
謝謝您的資訊
alien2592
我在想噗主原本簽的是不是短期雇用合約?如果是照那種合約上約定的內容去執行,應該是沒有違法吧?我以前在某上市上櫃公司的試用期前三個月是一個月簽一次,試用期三個月通過後才是正式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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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2592: 是,但是約裡明確寫出「試用期」,可是法律上不是沒有嗎,所以我現在很困惑。
確實是真的沒有多少錢,但是如果該給不給的話,就還是覺得不太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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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因為用電話講不清楚,我應該帶著文件臨櫃去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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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因為這是香港公司,給我的那張紙只有英文版,我當下有說「有中文版嗎,因為我英文不好」,對方還是叫我簽,我看了一下勉強看懂「在試用期內沒有通過考核」就簽了,這算不算是用騙的啊(默)
alien2592
那我覺得噗主可以帶文件去問問看,畢竟我們不清楚他們的合約是否有漏洞,有些公司沒有法務,合約也沒有照台灣的法律來寫,還是需要專業的人員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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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就業服務站能不能問法律問題,因為勞工局辦公室處離住處相當遠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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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要出門面試,回程去台北市裡的辦事處問問看好了,反正都要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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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惡夢般的一個月
ox2659
沒記錯的話解僱前十天,公司需要跟地方政府的勞工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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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2659: 這個當然沒有啊^_^
現在的問題就是入職時簽的那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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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開除還不是一早跟我講,是我當天做完之後叫我去,跟我說你就做到今天馬上滾,那我那天還真是不需要這麼認真工作喔^_^
ox2659
https://images.plurk.com/vb6WoXkTIKnF2HIb2zGxA.jpg 感覺可以直接告發了
ox2659
噗主可以打電話到勞工局問,禮拜一勞工局現場人可能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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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2659: 我那天有打過,對方是直接跟我說「沒有喔,沒有試用期」,但我想還是給對方看完整合約會比較好
然後反正我現在是失業仔了,什麼沒有時間最多Orz
謝謝旅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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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預約了法律諮詢了
parrot6601
就算是短期的定期契約,在合約未到期的期間內資遣也是要給資遣費。
https://www.cheer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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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rot6601: 謝謝旅人的資訊
parrot6601
ಠ_ಠ: 不管公司跟你簽什麼合約,只要違反勞基法都是不成立,形同合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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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rot6601: 這個前面的旅人也有說過了,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我不具有判斷這個約是不是違反勞基法的知識Orz
總之就還是星期一請律師跟我說明,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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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明天不用來了」更難聽,「你就做到今天」,而且還是我工作完一天之後,真是壓榨我到最後呢^_^
parrot6601
其實那張「非自願離職」通常是保障在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能申請失業補助,其實現在的資遣費真的都不多,只是申請失業補助也有相關的限制,這方面可以諮詢就服站。這是104關於員工被資遣相關的文章也可以參考看看
被資遣怎麼辦?離職單、失業補助、資遣費等權益,本文助您一次搞懂 – 職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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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rot6601: 謝謝旅人幫我找這麼多資料Q///Q
ox2659
資遣費試算表
這個是資遣費試算表,祝福噗主能拿回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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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2659: 這個我有算過了XD
謝謝旅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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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用,但還是把之前工作群組的對話備份到電腦裡,整理時為了確認內容又看了一下,真是,火又都上來了,每一天每一天,都嫌我慢,完全不管我的譯文品質,問說上線時程是什麼時候我好安排一下我的工作進度,裝作沒看到然後就說「你會拖慢進度」,不是啊,量這麼大又這麼趕,難道不是該再多找人來嗎?你要快的話建議你用google你生什麼氣啊,反正你看起來完全不在意品質只希望格子被填滿,用google剛好啊,還免費呢^_^
jelly929
想問噗主是否知道公司的統編,如果是香港移民新開的有可能還在申請居留證當中,只要告發基本可以讓他直接撤離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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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929: 這個馬上就能查到,我也截圖備份了。要能告發成功也得要它真的違法才行吧Orz
jelly929
本來就沒有試用期,基本就違法。如果資本額是600萬,就代表是來拿居留證,只要在拿掉之前有任何勞工或商業糾紛會大幅減低拿到居留證的機會,只要一個檢舉就可以幫忙其他人不遇到這種死慣老闆,希望噗主不會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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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上寫「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是一百萬。
不曉得對方是不是有要拿居留證啦,但是這麼壓榨員工的公司真的不希望它繼續害人。
另,人力銀行網站上他們寫員工有一百人,但辦公室裡只有10人出頭,其他同事不知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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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回來了,很遺憾的,一切合法。
律師表示資遣費可以爭爭看,但那點錢連付律師費都不夠,算了吧
parrot6601
我比較建議你拿非自願離職書或是工作證明,當然如果你簽的那份英文合約上面有在公司的服務日期,可以當做服務證明也可以。會這樣建議是有可能未來的公司在報到文件會要求繳交相關資料,就不用再跑一趟前公司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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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履歷上就不寫這個工作經驗了,感覺很扣分啊
rat9966
好雷的公司,要是一天能做一萬字的文件,不如自己接案薪水還來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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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9966: 不是一天一萬字,是要半小時做完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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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吹噓另一個香港人做的量是我的4倍,從頭到尾也沒拿出證據來啊。還強調他「不是機翻」,哇靠不是機翻那他日文爛成這樣你們全公司沒人發現嗎?這樣的東西真的能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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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薪日,看了一下,我只領到4月的,5月只做5天的錢還要6月10號才能領到^ _ ^
好好笑,不到一萬塊的薪水還要等到下個月才給,祝早日倒閉不要再繼續害人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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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處理健保的問題去了公所,一查發現我竟然還在保,只好再去連絡垃圾公司要他幫我退保(順便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如果拿得到的話),真不想再跟這破公司有瓜葛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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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過去之後對方很快地回信說幫我退保了,也給了我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樣應該不用再跟它有連繫了吧Orz
vodka1686
錢要記得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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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dka1686: 謝謝您的提醒,我還記得他們還沒給我5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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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自己當初為了工作新創的帳號竟然還能登入和編輯文件,真想全都刪光啊^_^醒醒那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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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5天的薪水入帳了,確認後馬上刪了當初為了工作安裝的telegram,以後沒有需要應該也不會再安裝這個app了,再見了您哪,垃圾公司,祝早日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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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過竟然還會再來回這噗。我真是可以詛咒這間狗公司一輩子。
因為一些需要,我需要列印離職證明,仔細看了一下,這些垃圾勾選的理由是第11條5款:「工作確不能勝任」^_^
squid5735
好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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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id5735: 我後來在某個地方看到後面進去的人再爆料,說有個講英文的人只來一天後就消失,笑www死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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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惹,他家的中翻英也非常精彩,看過永生難忘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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