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想成為正常的主權國家,必須自己有台灣憲法。憲法就必須清楚列明只准許單一國籍,不是台灣出生的人,只能擁有居留權,沒有參與立法委員、總統的被選舉資格,禁止參加報名國家舉辦的所有公務員考試,禁止擔任軍隊的文職、軍職職務,不得成為政府機關正式編制人員。是否可參與縣市議員,各縣市人民公民投票決定。繳稅給REPUBLIC OF CHINA殖民統治體制的台灣人民繼續維持REPUBLIC OF CHINA憲法殖民統治體制,台灣就沒完沒了有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中國人吳斯懷,如果又有中國人特務後代抓耙仔馬英九們、特務朱立倫們、五星旗回收黨檳榔渣柯文哲們,繳稅給REPUBLIC OF CHINA殖民統治體制的台灣人民們怪自己自找死路吧。正港的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定在二O四九年以前把多數台灣的人民併吞掉
中國人特務馬鶴齡後代抓耙仔馬英九掌握REPUBLIC OF CHINA殖民統治體制的第一天,台灣島上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從地方縣市到統治當局的中央,處處充斥CHINA間諜,海霸王蔡英文們有去面對、解決了嗎。在海霸王蔡英文這八年,無論是在台灣島上的國際運動比賽,還是國外,台灣人民繳稅也沒機會看到自己繳稅培養的運動選手穿者,拿著有TAIWAN名稱的旗幟在運動場,主要罪魁禍首也是自己的REPUBLIC OF CHINA憲法體制,五星旗中國只是拿到這個屬於一個CHINA內戰殘留的一個CHINA的山寨CHINA名稱當成藉口 繳稅台灣人民,你自己維持呵護的REPUBLIC OF CHINA憲法體制的台灣,實際上是什麼也不是,可笑的憲法增修條文說的只是「自由地區,還有台灣省」,那是國家嗎
繳稅給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的台灣人民,自己呵護的那個REPUBLIC OF CHINA憲法體制的法規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裡面,竟然是開宗明義的說「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 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台灣人民自己現在擁有的是什麼國家啊,是正常的主權獨立,有自己憲法的國家嗎,當然不是。才會出現「為因應國家統一」的幹話,台灣人民當成祖宗牌位呵護的個REPUBLIC OF CHINA憲法體制的真面目,原來只是「為因應CHINA國家統一」的惡魔惡鬼,而且那個所謂的國家名稱,在聯合國的決議已經定案,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使用 台灣人民是做功德,做到墳墓埔
總統、副總統由REPUBLIC OF CHINA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REPUBLIC OF CHINA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自由地區遍佈蒙古共和國,中國特區澳門、特區香港。也難怪,在英國殖民地香港出生的中國人抓耙仔馬英九有資格參選。 下次,一定有來自自由地區的林鄭月娥,效忠五星旗CHINA的候選人,終於被台灣人民選成為REPUBLIC OF CHINA的總管,自找麻煩但是意料中的結局
中華民國憲法把所有中國人(包括港澳)當作是國民的大中國心態是很多問題的根源,而港澳法就是從這大中國心態立出來的法。。。
怎麼說?你沒看到其他國家國民來台灣,工作幾年後只能拿到永久居留權,要拿身分證還必須是所謂[國際人才]或是走其他複雜程序。。。
而中國與港澳人則是幾年居留期滿直接拿身分證。。。
所以廢掉港澳法我贊成,讓港澳人來移民(如同其他歪國人)我也贊成
繳稅台灣人民,你自己維持呵護的REPUBLIC OF CHINA憲法體制的台灣,實際上是什麼也不是,可笑的憲法增修條文說的只是「自由地區,還有台灣省」,那是國家嗎
台灣人民是做功德,做到墳墓埔
自由地區遍佈蒙古共和國,中國特區澳門、特區香港。也難怪,在英國殖民地香港出生的中國人抓耙仔馬英九有資格參選。
下次,一定有來自自由地區的林鄭月娥,效忠五星旗CHINA的候選人,終於被台灣人民選成為REPUBLIC OF CHINA的總管,自找麻煩但是意料中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