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29
17
周軒
今天下午的記者會,是民進黨劉世芳委員陪韓豫平將軍召開的,韓將軍的發言,有一段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備役軍人,在還給我清白之身後,當國家面對戰爭威脅之際,在國家有需要我時,會義無反顧接受徵召前往戰場,隨時奉獻生命給國家,請國人繼續支持國軍、支持軍眷,就像疼愛自己的子女、就像兄弟姊妹的情感一樣,讓保國衛民的軍人無後顧之憂的護衛著國土。」
韓將軍的發言,正是蔡總統值此國際動盪局勢,安定軍心的用意。
其實,韓將軍的遭遇,只是國軍長久以來制度規範不明確的縮影。
參考今天新新聞這一篇報導,其實可以略知一二:
幕後》赦韓豫平貪污案即刻救援,蔡英文今宣布特赦,高分檢提再審程序續走-新新聞
掰噗~
@baipu
說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人算不如天算
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2015年7月下旬,當時花指部的中將指揮官因為得知政戰主任的妻小前來花蓮探視,所以在花蓮市正義街芳村海產餐廳餐敘慰勞部屬在漢光演習的辛勞。用餐有8人,其中5人是軍人,3人是政戰主任的妻子及2名小孩。
花指部於同年8月25日以核銷本部「漢光31號演習有功單位」團體加菜金案,核銷餐費是5760元,韓豫平是參謀長建議可以加菜金支付餐費,因此與行政士官張淯森被控貪污2880元。
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根據〈國防部加菜金規定〉,加菜金必須以團體為受領對象。有3種對象:1.本部及所屬之各級機關、部隊;2.本部及所屬各級機關、部隊之內部幕僚單位;3.友軍或部外支援單位。
簡單說,就是單位官兵日常加菜、懇親餐會、軍校校慶餐會、陸海空軍官校的餐會或舞會、年節餐敘時邀請衛國有功的老榮民或地方有助部隊的鄉親民眾等。這些餐會不僅可以邀請女友、親屬參加,民間人士也可以。
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當初法院在判決中認為,加菜金「受領對象不得包含民間人士暨不得用於民間人士支出」,問題是,政戰主任的妻小算民間人士還是軍眷?
又,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規定家屬的範圍有配偶、直系血親及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很顯然,政戰主任的妻小應是軍眷。
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因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於4月6日召集花蓮高分檢、地檢署等相關官員,針對韓豫平貪污案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及聲請再審等理由開會討論,達成共識對此案提出非常上訴或向法院聲請再審,由花蓮高分檢於4月13日提出聲請。
不過,司法程序總是冗長,蔡總統才會在衡量案情、刑度、情理之後,在今天做出特赦的決定。
而在總統特赦之後,司法再審的程序仍會進行,讓韓豫平將軍有機會在司法上尋求平反。
在現在這個國際局勢,人心浮動,總統出這一手,其實是有他的必要性。
Domo☆墨砂🦮
@SOSOBI
Fri, Apr 22, 2022 10:44 AM
至於邱顯智委員這樣的批判,只能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才會把一個保家衛國的軍人說成是「貴冑」?如果邱委員認為總統這樣的特赦,在法律上有什麼樣的瑕疵,請邱委員用自己的法律專業提出見解,相信大家都會認同。
否則,膝反射式的政治口水,只顯得格局小了。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Fri, Apr 22, 2022 7:13 PM
呃…我只覺得,如果總統覺得這是「情輕法重,允堪憫恕」的話
那軍公教三界挪用一點小錢公款就被"公務人員貪汙治罪條例"關進牢裡的是不是也要一起特赦?
或是乾脆修法給公務人員貪汙/公款未法用設一個下限金額,超過才處分/判刑?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Fri, Apr 22, 2022 7:54 PM
等等...樓上
你都說是挪用公款了
至少人家還是把餐費花在餐費上
只是對象有疑慮而已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Fri, Apr 22, 2022 8:13 PM
鏡‧月影醬子說
: 一般來說,漢光加菜金是用來慰勞操演軍士官,讓大家吃好一點的,然後指揮官拿去請政戰主任的家人吃飯?? 政戰主任的家人是有參加漢光演習嗎?
打個比方好了,你公司部門業績達標,上面發獎金給你們分
結果你主管先拿一部份錢跟其他部門主管去吃飯,剩的才給你們,你會作何感想?
更何況公務人員公款法用本來就是白紙黑字的條文,你可以用主官事務費去支出公關費用,為什麼要用給基層官士兵的加菜金去請政戰主任的家人?
再來軍中偽造文書也是重罪,加菜金記帳絕對不可能寫宴請政戰主任,但加菜金發下來就是要報帳核銷給上級,他簽呈有過,就是偽造文書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Fri, Apr 22, 2022 9:26 PM
你都這麼說了
那為什麼還要設金額
拿一元也是拿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Fri, Apr 22, 2022 9:27 PM
怎麼還會有拿兩千不算拿的狀況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Fri, Apr 22, 2022 9:27 PM
如果拿不足兩千就不算挪用
不就跟你講的矛盾了?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Fri, Apr 22, 2022 9:28 PM
鏡‧月影醬子說
: 這就要看為什麼要開這個縫去讓有心人鑽啊
就像老師說的,每條法律的補充條文都有最大受益者,只是我們不知道是誰而已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4:12 AM
設金額是你說的啊 跟開不開有啥關係?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4:13 AM
現階段法律又沒開你所謂的縫 XDD??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Sat, Apr 23, 2022 5:12 AM
鏡‧月影醬子說
: ? 那你的兩千是哪裡來的?
我並沒有說過拿兩千不算拿啊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5:36 AM
隨便壓個金額舉個例子嘛
反正你前面都說要訂一個金額列一個類似微罪不罰
「乾脆修法給公務人員貪汙/公款未法用設一個下限金額,超過才處分/判刑?」
這可是你說的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Sat, Apr 23, 2022 7:35 AM
鏡‧月影醬子說
: 哦,是啊,我的意思是
既然總統都覺得這樣不合理了,為什麼不干脆放寬貪汙的標準
特赦主要對象是有公益性和無私性的良心犯一等
如果這種準貪汙犯,總統都覺得法刑過重,那應該修法讓所有量重於情的貪汙犯都免罪,以達法律平等原則,這不就是司改的目的嗎?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7:42 AM
我只覺得你似乎搞錯什麼東西了.....
挪用還是要有罪啊 怎麼會想延伸到微罪不罰
不然全球都會像加州那樣
幾十美元以下偷竊微罪不罰嗎?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7:43 AM
應該要修改的是懲罰內容
而不是變成微罪不罰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7:43 AM
如果照上面的例子
2000元以下挪用微罪不罰
不用一個月就一堆公司被掏空了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7:44 AM
而且還會很巧妙的避在1900 1800 1950這種鬼數字
yanting_xie
@yanting_xie
說
Sat, Apr 23, 2022 7:49 AM
鏡‧月影醬子說
: 但總統的處置方式就是除罪化啊…
明明特赦也有減刑這個選項,但現在就是選擇讓他無罪,而且是連記錄都全部消除,還補上所有因為貪汙罪證確鑿而被砍半的退休俸
幫他做假帳的士官也拿到金牌,國防部保證優先恢復職敘,還是連他沒上班的時間都把薪水帶加級全額補齊的那種
鏡‧月影醬子說
@TsukikageSilent
Sat, Apr 23, 2022 7:52 AM
特赦跟除罪是兩回事
Domo☆墨砂🦮
@SOSOBI
Sat, Apr 23, 2022 7: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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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的記者會,是民進黨劉世芳委員陪韓豫平將軍召開的,韓將軍的發言,有一段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備役軍人,在還給我清白之身後,當國家面對戰爭威脅之際,在國家有需要我時,會義無反顧接受徵召前往戰場,隨時奉獻生命給國家,請國人繼續支持國軍、支持軍眷,就像疼愛自己的子女、就像兄弟姊妹的情感一樣,讓保國衛民的軍人無後顧之憂的護衛著國土。」
韓將軍的發言,正是蔡總統值此國際動盪局勢,安定軍心的用意。
其實,韓將軍的遭遇,只是國軍長久以來制度規範不明確的縮影。
參考今天新新聞這一篇報導,其實可以略知一二:
花指部於同年8月25日以核銷本部「漢光31號演習有功單位」團體加菜金案,核銷餐費是5760元,韓豫平是參謀長建議可以加菜金支付餐費,因此與行政士官張淯森被控貪污2880元。
簡單說,就是單位官兵日常加菜、懇親餐會、軍校校慶餐會、陸海空軍官校的餐會或舞會、年節餐敘時邀請衛國有功的老榮民或地方有助部隊的鄉親民眾等。這些餐會不僅可以邀請女友、親屬參加,民間人士也可以。
又,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規定家屬的範圍有配偶、直系血親及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很顯然,政戰主任的妻小應是軍眷。
不過,司法程序總是冗長,蔡總統才會在衡量案情、刑度、情理之後,在今天做出特赦的決定。
而在總統特赦之後,司法再審的程序仍會進行,讓韓豫平將軍有機會在司法上尋求平反。
在現在這個國際局勢,人心浮動,總統出這一手,其實是有他的必要性。
否則,膝反射式的政治口水,只顯得格局小了。
那軍公教三界挪用一點小錢公款就被"公務人員貪汙治罪條例"關進牢裡的是不是也要一起特赦?
或是乾脆修法給公務人員貪汙/公款未法用設一個下限金額,超過才處分/判刑?
你都說是挪用公款了
至少人家還是把餐費花在餐費上
只是對象有疑慮而已
打個比方好了,你公司部門業績達標,上面發獎金給你們分
結果你主管先拿一部份錢跟其他部門主管去吃飯,剩的才給你們,你會作何感想?
更何況公務人員公款法用本來就是白紙黑字的條文,你可以用主官事務費去支出公關費用,為什麼要用給基層官士兵的加菜金去請政戰主任的家人?
再來軍中偽造文書也是重罪,加菜金記帳絕對不可能寫宴請政戰主任,但加菜金發下來就是要報帳核銷給上級,他簽呈有過,就是偽造文書
那為什麼還要設金額
拿一元也是拿
不就跟你講的矛盾了?
就像老師說的,每條法律的補充條文都有最大受益者,只是我們不知道是誰而已
我並沒有說過拿兩千不算拿啊
反正你前面都說要訂一個金額列一個類似微罪不罰
「乾脆修法給公務人員貪汙/公款未法用設一個下限金額,超過才處分/判刑?」
這可是你說的
既然總統都覺得這樣不合理了,為什麼不干脆放寬貪汙的標準
特赦主要對象是有公益性和無私性的良心犯一等
如果這種準貪汙犯,總統都覺得法刑過重,那應該修法讓所有量重於情的貪汙犯都免罪,以達法律平等原則,這不就是司改的目的嗎?
挪用還是要有罪啊 怎麼會想延伸到微罪不罰
不然全球都會像加州那樣
幾十美元以下偷竊微罪不罰嗎?
而不是變成微罪不罰
2000元以下挪用微罪不罰
不用一個月就一堆公司被掏空了
明明特赦也有減刑這個選項,但現在就是選擇讓他無罪,而且是連記錄都全部消除,還補上所有因為貪汙罪證確鑿而被砍半的退休俸
幫他做假帳的士官也拿到金牌,國防部保證優先恢復職敘,還是連他沒上班的時間都把薪水帶加級全額補齊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