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操遺留在忘川薇兒
@vivianbaby38
Fri, Mar 11, 2022 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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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翻版?3天後被義國爸帶走!8歲童手寫信求小英總統:我想留台灣,離開會心碎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
你們是覺得小英是皇帝?一聲令下就能解決?
監護權判決有其道理在啊
掰噗~
@baipu
說
Fri, Mar 11, 2022 1:49 AM
我也想不透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54 AM
"上次我有跟媽媽去台北找法官阿姨,沒有見到法官阿姨"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54 AM
月妲~艾歐澤亞工具人需要加薪
@longlostmemories
Fri, Mar 11, 2022 2:10 AM
所以我說這個找總統有什麼用?她還是得照法律走啊
Doctor
@doctor72
Fri, Mar 11, 2022 2:10 AM
新聞下馬上有留言帶風向政府對歐美軟弱
夜綾紫🌟天佑香港
@aya0
Fri, Mar 11, 2022 2:19 AM
吳憶樺那個當然判給媽媽啊⋯⋯
然後這個法官正常應該也是過衡量兩邊的狀況吧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2:23 AM
也不想想現在航空業死到不能再死被判給義大利很正常吧
小裏子◄減肥中(12/20)
@tsuki0409
Fri, Mar 11, 2022 3:12 AM
其實很不喜歡拿小孩來打悲情牌,我小時候也有經歷過類似的情形,雙方大人一定會挑自己有利的講,如果這孩子長大再回頭看自己的的這封信,說不定會成為自己的黑歷史。
小裏子◄減肥中(12/20)
@tsuki0409
Fri, Mar 11, 2022 3:15 AM
雙方大人一定要有彼此程度上的妥協,不妥協的結果下,這孩子才是所謂的"人球"。
위 Wei ウェイ
@nonoway72
Fri, Mar 11, 2022 10:11 AM
空姐爭8歲童監護權 名律師:輸在「先搶先贏」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所以一開始小孩是被母親拐回來的?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0:16 AM
空姐哭了!爭8歲童監護權輸給義國富商 淚灑法院:長大了再回來看我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0:16 AM
所以判決還沒出來前真的都不要講幹話啊呂律師= =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0:17 AM
"
兩人並未結婚
,2014年2月詹女生下女童當天,藍男就認領女兒,約定兩造共同行使負擔女童的親權"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0:18 AM
"2017年他也是經過詹女書面同意後才帶女兒回義大利探視生病母親,並讓她熟悉義大利生活及文化,他也多次邀請詹女到義大利團聚,但沒想到詹女卻在他離境不在台灣期間,提起改定親權聲請,對他和女兒不利"
"訪視結果認為,詹女雖為女兒主要照顧者,卻對女兒未來無明確規劃,且因兩造親權爭奪及對立情形,影響孩子心理健全,詹女更有核發緊急保護令、交付子女裁定、召開記者會等不友善行徑。"
"法院認為,雖然女童說法及意願有與母親同步的傾向,但也許只是與她現在為女童主要照顧者有關,詹女不能證明藍男有何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對子女不利情事,但藍男卻以舉證詹女以不法手段搶奪女兒,且阻擋其親權行使,因此法官認為詹女不適任親權人,今年1月6日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仍可抗告。"
⊂彡☆))д`) 哭啊的米🦮
@mi2104
Fri, Mar 11, 2022 10:22 AM
我也蠻佩服的,兩邊都沒有結婚的情況下男方認領了,而且兩邊的證據看來男方準備的蠻齊全的女方各種情緒勒索沒有準備明確的證據,輸了之後才開始情緒勒索國家也是蠻猛的,認真點打官司好嗎?
L.L.⎝真實你看不見⎠
@rei_alice
Sat, Mar 12, 2022 6:45 AM
吳憶樺那個,既然父母都掛了,媽媽那邊又是母系社會,給外婆不意外
節操遺留在忘川薇兒
@vivianbaby38
Sat, Mar 12, 2022 6:53 AM
L.L.⎝真實你看不見⎠
: 還有親屬等級考量啊
該隨正常法律途徑去爭而不是每次都要扣求青天大老爺巴啦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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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覺得小英是皇帝?一聲令下就能解決?
監護權判決有其道理在啊
然後這個法官正常應該也是過衡量兩邊的狀況吧
所以一開始小孩是被母親拐回來的?
"訪視結果認為,詹女雖為女兒主要照顧者,卻對女兒未來無明確規劃,且因兩造親權爭奪及對立情形,影響孩子心理健全,詹女更有核發緊急保護令、交付子女裁定、召開記者會等不友善行徑。"
"法院認為,雖然女童說法及意願有與母親同步的傾向,但也許只是與她現在為女童主要照顧者有關,詹女不能證明藍男有何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對子女不利情事,但藍男卻以舉證詹女以不法手段搶奪女兒,且阻擋其親權行使,因此法官認為詹女不適任親權人,今年1月6日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仍可抗告。"
該隨正常法律途徑去爭而不是每次都要扣求青天大老爺巴啦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