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
「享受做這個」和「做這個會讓我有成就感」很像,但終究不同,成就這個詞本身就帶有陷阱,「成就感」會在不知不覺中趨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尤其在職場上,成就感會使我們想成為更有價值的員工,更被看重的人。

有成就感就會有所追求,會為自己設立目標,會想要「前進」。終有一天會變成「不做到某種程度就不行」。

做任何追求意義的事,就像在寒流裡淋雨走路,以為會清醒,其實是自殘。你會感冒,會生病,會痛苦,尤其媒體和社會都這麼告訴你:「成功會苦,但會甘來,積極、努力、勤懇的人更容易成功,成功以後,就能過上想要的生活,就能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是生命本身並不需要門票啊。
四六
生命的意義,就是活著。
它是如此簡單,明瞭,單純。
然而,每個人都驚慌失措地四處奔波和努力,
好像有必要實現什麼超越自己的目標。─ALAN WATTS
四六
有所追求絕對是好事,能去享受追求目標的所有當下是美事。

組成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父母、同儕、校園、職場、社會融合之後的價值觀和看待事物的方法,沒有絕對的「我」,也沒有絕對的「自己」。這些狀態都是可以變化的。

閱讀或從事任何會令我們愉快的事,目的只是在開脫這些痛苦而已。
四六
雖然苦悶終究會在某一天漲潮般襲來,但不被束縛是自己的選擇。

只有你能走進來,也只有你能跨出去。

心靈就是這樣的。

誰也幫不上忙。
四六
看起來很窄,但也很廣,像這種時刻,人確實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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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抓到兩個噗友不睡覺按了愛心!嗶嗶嗶!好了睡覺吧晚安!多巴胺需要你們立刻躺在枕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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