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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蕙如帶風向辱大阪辦事處案 改判5月徒刑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楊蕙如養網軍辱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 外交官輕生!有罪定讞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卡神』楊蕙如及友人蔡福明被控利用網路Ptt論壇侮辱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一審依侮辱公署罪,判2人各6月徒刑。二審今考量該罪廢除,改依侮辱公務員罪各判刑5月,全案確定。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楊蕙如及蔡福明行為構成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考量2人共同先後發表文章、指示幫高調及提高能見度等舉動,具有時空密切關係,且為達成同一目的而侵害相同法益,應以一罪論罪。

二審指出,侮辱公署罪的規定已刪除生效,一審依侮辱公署罪論罪不當,今天撤銷原判決,改依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判2人各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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