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tytax
Wed, Feb 16, 2022 12:33 AM
📢觀念通知非屬行政處分,不能作為行政救濟的標的
對於稅法未賦予民眾申請權的事項,稅捐稽徵機關雖無權責依申請人的意思作成決定,但會發函告知案件處理的情形,其性質上僅屬行政機關之單純陳述事實或理由說明,對申請人的權利或義務未發生任何影響,並非行政處分,因此不能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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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稅法未賦予民眾申請權的事項,稅捐稽徵機關雖無權責依申請人的意思作成決定,但會發函告知案件處理的情形,其性質上僅屬行政機關之單純陳述事實或理由說明,對申請人的權利或義務未發生任何影響,並非行政處分,因此不能提起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