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 john桑...假設我租屋的屋主說要親自幫我修壞掉的插座和電器,但約好的時間我從監視器看到他帶了沒預先說好的另外兩位陌生人,屋內也還有小朋友,那當下我的心理作用或是在屋主給我理由前產生的不信感是否是腦補還是有事出有因?當然也有可能電話中沒溝通好或是屋主那時少說了檢查由他人之類的,但是當下是肯定有疑惑或猶疑的吧... 證據... 那是事發後再提的順位 成熟的人在現實許多事物上的預防風險跟心理層面有很多面向... 總之解構世間萬象上john你好像是有明確分明線的人,但要是他人還得跟你明確預防範圍有多大的話議題會無限擴大...
[爆卦] 李靚蕾發文
而且還刻意讓媒體見小孩。
對一個女人來說放不熟悉的陌生男人進家門、尤其家裡還有三個小孩要保護,這恐懼有那麼難理解嗎
不是所有人都是好爸爸,不是所有人都是好父母,我自己就是這樣,所以,我很肯定,孩子不在王力宏身邊比較好
我開車的時候帶球棒也是順便要打球而已就算帶朋友好了
陳建州還開車載王力宏回去呢,這麼好的朋友不邀,邀誰都不認識的朋友
爸爸可以帶朋友,那不應該也先通知媽媽讓他也準備幾個「朋友」
大家好好「聚一聚」啊
然後李要是出來控訴,王就咬定是孩子要跟他走的,因為媽媽是神經病
然後孩子會被帶到美國給阿公阿嬤顧,然後洗腦媽媽是壞女人,然後跟李拖著打多年官司
洗腦個幾年後孩子就忘了娘了除了前夫還多了三個陌生男子,怎麼樣都會覺得害怕吧…
就算要調解,也不是帶進家裡調的吧
而且他們協議不是已經說過要雙方同意才能帶人(?
不遵守規則的人怎麼樣都會覺得奇怪吧
代表他沒有不愛女兒嗎?
開監視器比較好,對雙方都是保障,畢竟在打官司。之後能讓有公正第三方來調解。
男生一拳下去女生就可以直接投胎了好嗎 噁心死了
要求關監控更是無法接受 王本人說只帶兩個人,結果實際上是三個。光想像就令人害怕
我猜是搶兒子。
說帶了兩個「朋友」結果其實有三個人
這樣叫正大光明我也笑笑啦
???我就回個文為什麼要加我好友啊==?是要跟我理論什麼還是???
那李靚蕾還能怎麼黑他我也是很好奇啦
難不成王力宏堂堂九呎男子漢還怕被老婆跟菲傭聯手從吾疆摔下去嗎
「椅子又沒貼名字,我就想坐這裡有犯法嗎?她先來他可以換位置啊,有人強迫她一定要跟我坐?」
噗浪人生第一個黑單就送你了慢走不送。
那開監視器的畫面不就是可以當證據顯示事發經過嗎
我就看某樓一直堅持王力宏沒錯,感覺很吐血,男方想搶孩子不是沒理由
堅持女方不怕也很離譜,害怕的感覺怎麼在文字?即使害怕也不能直接表現啊,要帶三個孩子,為母則強啊!
我想你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把台灣保全想的太積極了
尤其是豪宅保全
似乎也沒有你想像中聰明喔
所以李手中有私密簡訊照片
這些人可是都得照勞基法休假
那好吧,保母住家裡,在怎樣都是兩個女生,保母是菲傭,聽不懂中文,對方四大男人,又一開始要求關掉監視器...
任何人都會覺得你要幹嘛
可以直接約大廳交人吧
要求關掉監視器想幹嘛
因為恐嚇簡訊私密照都被李拿到
不要說王力宏真的不敢 以前我父母打監護權官司的時候我爸就真的進門來搶過人 嚇都快嚇死 當年還沒有什麼監視器 一個女人也難敵一個大男人的力氣 更何況他還另外帶另外3個男人
看這情況離婚後也還是一樣的,誰誰你又違規了,誰誰誰你又違反協議了,一個愛定規矩一個愛違反規矩,沒完的,呵呵
至於3男身分,王力宏經紀人表示「另外的人員是服務他們夫妻倆十二年的生活助理還有在職十一年的員工,第三位是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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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到底講了幾次李想像力豐富和精神有問題啊?
無論如何當下女方堅持不開門不關監視是對的,優先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力宏算美男.噗浪眾就..一層兩戶,都把鞋櫃拿出來您真是太看得起我們這些邊緣社群的邊緣人了~
太感動
單親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承認自己是被單親的一方,小孩是單親媽養大。就這麼簡單。
小孩子的人格一年就會改變一次,當爸爸的每天陪小孩寫作業都沒報到,哪來的品質可言。浪子買春倒是很準時。
他到底要不要為人父?這相對的待遇讓人一目瞭然。
美化優質形象好到處渣化妝師應該就像「查理」一樣,
都是負責處理雜事,
或是專門收拾「爛攤子」的那種人~
髒事總得讓不怕髒活的人來做
[爆卦] 李靚蕾發文
有鑰匙不代表等於家務事,家務事也不代表沒刑責
假如以為有伴侶家鑰匙=可以為所欲為的話遲早來派出所、分局泡茶喔
尤其最近跟騷法就要上路了……會一直幫這男人講話的真的三觀很有事
後來發現男人全部護照連她的都拿走了,無恥的人可多了
威脅恐嚇或是利誘,
然後把小孩藏起來,見都見不到,
這種真的是精神虐待~
而且事前都已經拒絕還硬要帶,帶過去還要求要把監控關掉
真的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底是想做什麼事
有沒有鑰匙根本不是重點
拿有鑰匙來護航真的太天真
妳們對伴侶的底線,跟蕾對伴侶的底線,根本不是同一個lev,妳們定義惡劣行徑程度跟她定義的也根本不會一樣,氣成這樣幹嘛勒?別人家務事用自己經驗來看是甚麼都看不到的, 可憐小孩要面對可預知的崩潰人生
現在台灣的“家務事”只要當事人來提告就有成立刑事可能
有沒有鑰匙根本無所謂
現在你以為的沒有刑事責任那只是單純當事人沒走刑事路線而已
只是稍微提醒一下,這個狀況只要當事人願意告,是會走到刑案的
不要亂學
三個大漢身份大概今天就會出來了,什麼鼻青臉腫論的大概也會知道結果囉
拜託拜託
家暴範圍很廣 廣到給與精神傷害都算
拜託別犯蠢哪天到警局才知道法條內容
多點法律常識拜託 不要把“看到拿刀”這種話拿出來耍蠢
但起碼給多一點人看到
不要每個人都以為動手才算家暴
證據... 那是事發後再提的順位 成熟的人在現實許多事物上的預防風險跟心理層面有很多面向... 總之解構世間萬象上john你好像是有明確分明線的人,但要是他人還得跟你明確預防範圍有多大的話議題會無限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