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forstater女士是「絕對主義者(absolutist)」在她的視角,並說「她無權忽略變性人的權利( the rights of a transgender person)」,和「可能因為對他人的性別錯稱(misgendering)造成巨大的疼痛(enormous pain that can be caused by misgendering)」。
分析員的評論: Maya Forstater 贏得了她的案子,因為勞資審裁處上訴法庭得出結論認為,「她認為生理性別是真實的、重要的和不可改變的(her belief that biological sex is real, important and immutable)」,這一信念受英國《平等法Equality Act》保護,且符合了真實而重要的哲學立場的法律檢視標準。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 不不不,那是他們的把戲,他們woke的那群現在真的就是每個人自我介紹的時候都要講偏好的代詞,像「Hi, my name is 蘇格 and my pronouns are she and her」這樣。這樣他們就能先定義什麼代稱是「對的」,你不同意使用這個代稱,你就是「錯稱」他。
當指控女人「恐跨症(transphobia)」作為開除她的正當理由 part2
Maya Forstater的關鍵判決
cancelculture
英國通過跨性別免術換證十幾年後現在在幹嘛
跨性別
Maya Forstater: Woman wins tribunal appeal over transgender tweets
BBC
在2021年6月10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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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花了三年,沒有收入,靠民間募捐籌款律師費用。
她於 2019 年在初審敗訴,一名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她的「性別批判gender-critical」理念屬於《平等法Equalities Act》範疇。
註:
事發在2018年,原本英國的《性別承認法案2005》規定跨性別免術換證,需要醫師精神鑑定、二年適應期之類的配套。在2018年時,曾提案要改為完全self-ID制度,取消醫生診斷等證明門檻,僅憑個人宣稱就可以改變身份證性別。
Forstater 女士的推文應該是在批評政府跨性別self ID政策法案期間。
註:
在2019年BBC報導中法官這樣講:
錯誤性別稱呼(簡稱,性別錯稱)
意味不依照跨性別人士主關認同的性別對待他們,包含使用錯誤人稱代名詞如先生小姐。在有些國家是會涉及刑法拘役的罪名
註:光看報導就白眼翻不完,到底是勞資仲裁處還是跨性別宗教警察裁判所? 沒有職場受害人出現還可以未審先判,厲害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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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到2021 BBC報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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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沒有所有人,只有男人,和認為男人心情比女人言論自由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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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Forstater 贏得了她的案子,因為勞資審裁處上訴法庭得出結論認為,「她認為生理性別是真實的、重要的和不可改變的(her belief that biological sex is real, important and immutable)」,這一信念受英國《平等法Equality Act》保護,且符合了真實而重要的哲學立場的法律檢視標準。
甚至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她在工作中騷擾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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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分不清楚私人社群軟體場合跟職場場合言論的人、分不清楚對法案批評和對真實人類言語騷擾的人,一直是想當宗教裁判所警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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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說,該判決並不意味著「那些具有性別批判信仰的人可以‘用性別錯稱”跨性別者而逍遙法外」。
CGD 表示正在與其律師考慮各種進一步法律行動,並表示不同意 Forstater 女士對事件的說法。
案件的其他事項,例如她的就業狀況或她是否受到歧視,必須在新的法庭上裁決。
「這就是為什麼這個案子如此重要。」
還沒看
感覺台灣也需要注意,有空來翻
還是要警惕拉台灣司法院也……在幹用「包容性政策」來抹除性別的事
天底下多少外表中性、聲音中性或偏異性聲線的被錯稱= =
這些人有怎樣嗎?
來自香港保守派團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