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中肯!!
傻眼
一樣哥常在說 法律不是保護有錢的人 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借錢要先把房子過戶給別人 這個比抵押權流抵契約還恐怖
傻眼
照法律來說應該還不出錢應該要有找補吧 欠150萬人家過戶房子給你 看房子值多少 X-150W=Y 他們家還可以拿Y的錢去買一間小房子才對 不見得無家可歸 哥這樣分析不知道對不對
傻眼
更正應該是沒有找補 他都直接過戶給債權人 就不是設定抵押權給他人 哥上面講的是抵押權流抵契約 哥很好奇移轉所有權時候是寫贈與還是什麼
Treelazy
Treelazy
繼承的法律好多
傻眼
債權人也牛 過戶完趕快賣給別人 趕盡殺絕 所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點是毫無疑問
傻眼
Treelazy : 不是借錢前要先把房子移轉給別人 他是怎想的 這人一定不懂民法 看是要設定抵押權還是典權 一般都設定抵押權 錢不還把你房子移送法院拍賣 賣得價金有優先受償權
Treelazy
Treelazy
剛剛好奇看了一下
傻眼
Treelazy : 這文章好長 哥心情差的時候再看
Treel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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