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前夕,我的推特和學術通訊上充滿生物學與社會關係的爭論。有些人針對科學問題──出生的性別、指定的性別、基因和染色體,另外一些人則針對社會問題發言:就業權利、言論自由和性別多樣性。我看的出來話題中心在於跨性別權利,但為何推特上@我的人都怒火沖沖地在討論生物學事實?為什麼我學術通訊上的專家在提及自由言論、物質現實等等讓人憂心忡忡的話題時,也在重新合理化性別(sex and gender)的定義?
世界跨性別人士健康專業協會(WPATH)的變性者、跨性別者、 和非性別常規者的健康照護準則(Standards of Care for the Health of Transsexual, Transgender, and Gender Nonconforming People)則相反,用的幾乎是「出生時被指定的性別(sex assigned at birth)」。和推特爭論了三個禮拜之後,4thWaveNow刪除了那則推特貼文,推特解除了對帳戶的封鎖。
這個爭論應該被放在更大的脈絡下檢視。社群媒體上充斥著沒完沒了、針對跨性別者的侮辱和謾罵。這是推特一年前修改他們仇恨行為政策並囊括仇視跨性別言論的原因。雖然仇恨言論並未因此改善,但利用推特機制檢舉特定冒犯言論已經成為重塑──或鞏固現有性別(sex and gender)之戰的常用工具。雙方都檢舉對方,推特禁止發言或封鎖帳號,隨之而來的是某則推特到底有沒有違反政策,或推特有沒有權力禁止這類言論。
審查法官在2019年12月的判決書上表示,「原告所持的特殊信仰......並非」法案所「保障的哲學信念」。Forstater是在利用生物學性別的不可變動去支持「單一性別的教育與單一性別服務(single sex services)」等等。「根據證據,我判定原告持性別觀絕對論(absolutist),基於這樣的信念,即便此舉侵犯他人尊嚴,以及/或造就脅迫性、敵意性、有辱人格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他依舊根據他對性別的定義去指稱他人性別。」
這不表示法律上對自由言論或思想的箝制是空穴來風。成長於麥卡錫時代,我理解這種憂慮。我見過親友因為黑名單而無法溫飽,甚至有人因為信念入獄。但有兩件事很重要。首先,高喊言論自由的聲音往往來自保守派那方,他們舉著「左派是極端主義」的大旗,同時堅持自己使用傷害LGBTQ族群性別(sex and gender)語言的自由,在左派教授被開除時要不遲不發言,要不默不作聲。
這種方式是在暗示間性人──性別(sexual)發展上出現障礙(disorder)的人──被歸類為不正常的痛楚不會改變他們染色體決定生物性別的「事實」。這像是和我在2000年出版Sexing the Body一書中提及的、1950年代觀點的回音,當時認為自然「本來就有」性別之分,醫學只是呈現了那個事實。這和當前國際醫療共識(international treatment consensus)相悖,目前的治療方式是由醫療人員、父母和孩童一同找出他傾向的性別(sex),而非由自然「本來就有」的性別決定。
兩方都引用我的文章是很讓人困惑,但重點在於這些事實是怎麼存在的。對性別(sex)定義相異的雙方都引用同一個科學就代表這科學本身並無定義。科學沒有固定定義是因為整個社群──大眾也好科學家也好──在性別(sex and gender)政治上嚴重分歧。我最喜歡的科學著作Science in Action裡,社會學家Bruno Latour想像的科學如同羅馬神話的雙面神雅努斯(Janus),夾在過去的權威和代未來的修正之間。往左看,「接受科學」在告誡我們「把事實弄清楚」,「只要機器運作得宜,就會使人信服」。向右看,「科學是建構出來的」認為我們應該「拋棄所有無用的事實」,「只要相關人士信服,機器就會運作」。
只有醫療專家定義性別(sex and gender)和性向的日子一去不復返。社會運動打亂了原先科學的共識舒適圈,傳統科學圈於是努力試圖釐清權威在何處。誰在這新世界能為科學發聲,科學又為誰發聲?答案既沒譜又沒底。而且如果沒有新的社會契約,這問題會一直沒有解答。民生議題急如星火。舉例來說,身體安全是個問題。婦女解放運動的大貢獻之一是強調針對女性的暴力無可容忍。美國國內強暴危機中心與受虐婦女庇護所迅速增長。政府回應來自組織的施壓,修定性侵相關法條,對施暴者提起刑事訴訟變容易了。在此同時,街頭襲擊仍舊威脅著同性戀和跨性別者。
大眾尋求生物學去解決LGBTQ權利爭端的原因很好理解。法律爭論中,辯護人經常主張權利的產生是基於某個生物學不變的特質。在這點上,前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兼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ioner)委員Chai Feldblum已經說服我好幾年了。Feldblum認為用少數族群無法改變當理由去爭取平權是一個策略與法律錯誤。他提議因應美國憲法而訂(廣義而言)政府和(狹義而言)法律應提倡他所謂的「道德理解陳述(statements of moral understanding)」,特別是「人人在社會中感到安全、感到幸福、關心和受關心以及真實活著的好處」。
讓我回頭談政治爭論中科學如何被當權威使用。政治科學家Laura Ephraim在他Who Speaks for Nature? On the Politics of Science(誰為自然代言?論科學政治)一書中提到,「建立世界的政治決定了誰代表自然發聲」。五十年前,生物學家及醫生代表自然定義性別(sex),但政治運動阻斷了這個共識。讓我覆誦一次Ephraim的言論,在地、地區、國內和國際社群建立新社會和法律架構的同時,過去對自己身體與心智無從置喙的人現在堅持他們對自身的說法和醫生和科學家有同等權威。
而Maya被跨權人士抨擊的點是: "However, she can do so without insisting on calling transwomen men. It is the fact that her belief necessarily involves violating the dignity of others which means it is not protected under the Equality Act 2010." [然而,她卻堅持稱呼跨女為男性。事實就是她對生理性別的想法確實傷及了跨性別者的尊嚴,也就是說她的言論違反了2010年平等法(保護人們在工作場所不受歧視)]
另外,我覺得
Ruby🪐
(感謝!)已經代替我回答了,Fausto-Sterling這篇文章的重點不在於批評科學和醫學,而是在訴說科學並非絕對且有單一答案的,科學是一種政治解讀。他在文章裡也清楚說了,他不反科學(But it is a rare actor who is actually anti-science; I certainly am not.)。他的下一句是,「這場互丟形容詞大戰實際上呈現的是對生物解剖學和物理發展的解讀之爭。」我想Fausto-Sterling從頭到尾強調的都是解讀。他全篇唯一提到「無用」的地方,是關於科學的雙面性──科學事實究竟有用或無用?他認為核心問題在於,科學機器的運作取決於「科學相關人士」,而「科學相關人士」的斷定,取決於政治。
科學不會終結跨性別權利爭議
一味求助於生物學事實,實際上掩蓋了跨性別權利背後政治平等與科學正當性之爭
作者:Anne Fausto-Sterling
發表於2020年2月4日,Boston Review
(抱歉,我隨看隨翻,應該會出錯,歡迎抓蟲)
(1) 歐美的LGBT反歧視法,的確會讓發表與工作無關的言論的人被開除。但羅琳支持的Maya Forstater會說出生理性別是不可改變的,是因為她認為個人宣稱的性別認同,不應強制他人配合這種與生理事實不符的想法。同時,Maya也認為即使做了變性手術,跨女在生理上依舊是男性,且生理性別是二分的,沒有人可以改變自己的生理性別。
"However, she can do so without insisting on calling transwomen men. It is the fact that her belief necessarily involves violating the dignity of others which means it is not protected under the Equality Act 2010."
[然而,她卻堅持稱呼跨女為男性。事實就是她對生理性別的想法確實傷及了跨性別者的尊嚴,也就是說她的言論違反了2010年平等法(保護人們在工作場所不受歧視)]
這位作者提到的科學或者醫學在生理/心理性別上的分類法,甚至是他所不齒的性別認同"治療",事實上確實幫助到了嚴重的性別不安者,這也是他沒有提起的。
對於你的1,我覺得Fausto-Sterling已經在他的文章裡面提到他為什麼會舉Forstater了,主因是Forstater用2010平等法去爭取自己被續聘的權利,然後法官引用Fausto-Sterling的言論反駁平等法為什麼對Forstater不適用。Forstater認為自己被不續聘的原因是他的信念(belief),所以依平等法提出他應受平等對待,法官認為他的信念是根基在生物學性別的不可變動去支持「單一性別的教育與單一性別的服務」等等,所以會有「侵犯他人尊嚴,以及/或造就脅迫性、敵意性、有辱人格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的可能,他依舊會「根據他對性別的定義去指稱他人性別」。
顯然,網內互打這種事在生物學界也會發生。
「他忽略科學能力極限的部分不說,這個部分非常的荒謬而已」──這我就有點困惑了,Fausto-Sterling沒提但你還是提,顯然「科學有其能力極限」這件事你也知道。那你讀這篇知道此事但他沒提的荒謬之處在(而且你都說你覺得真相以後會被推翻是常識不是大道理了)?......是因為你覺得其他讀者會因為他沒提就不知道嗎?
我上面說過了,他是在說科學為什麼會有這種權威。如果你要反對一個有話語權的人決定告知那些被他話語權影響的人他們是怎麼被影響,嗯,好吧。
&我觀察起來是,美國因為種族問題(目前還是現在式),所以讀者對科學的「現實運用」層面應該還算挺敏感的。(台灣我就不敢說)
請問你現在是直接假設我不懂嗎?
我想討論的一直都是,就我一個人文學科的人看來,Fausto-Sterling完全了解人文學科立論的問題,但她選擇不談,這種態度當然可以是她的立場選擇,但我作為一個讀者和討論者,我會站出來說她這樣有問題。
戀花🦄能量管理大師 : 看了幾遍不是很懂,擔心誤解您的意思。請問您的「人文學科的問題」指的是「比如酷兒理論會說每個人都該是異性戀,是個人為(政治)建構出來的想法,但它完全不能解釋在人類部落/社會形成之前,異性戀確實是多數的現象」嗎?
而且神學在以前握有很大的權力、很大影響力的吧?現在的支持跨性別的人有一樣的影響力或權力嗎?
戀花🦄能量管理大師 :
我想我很符合你提到的「非學術圈也不懂人文理論」的讀者。
假設以噗主翻譯的內容為準的話,我認為這篇文章並沒有偏頗到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誤導,光能不能讀懂﹑批判就是個門檻了,不是嗎?
你說:「我想噗主翻譯的最後兩段已經把作者的立場講得很清楚了,他認為個人有權宣稱自己是任何性別,而且這個權利跟科學/醫學在生理性別及性別不安診斷應該具有同等的權威」
但不,沒有而且沒有應該,就我看作者只是描述一個現象:「過去對自己身體與心智無從置喙的人現在堅持他們對自身的說法和醫生和科學家有同等權威。」
而身為讀者我會問,然後呢?因為作者並沒有在這篇文章中填入足夠多的暗示,使我的立場朝某方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