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就是想講講2018公投投票跟監票經驗。

首先是公投的項目太多,所以10張長得一模一樣的公投票就被合併到一兩個票匭裡,不像其他的選票有一個一個分開票匭,事後選務還要自行人工分類。於是途中看到監察主管(?)把一疊選票放到另一邊選票上,好像是說他分類錯誤了還怎樣。

然後唱票。沒有唱票這件事情。他就像在數鈔票一樣,一整疊數完有幾張就結案了,你要他再覆點?沒有,就結案了。然後就看選務就去數下一疊,然後報結果。

就覺得公投明明也很重要,但跟選政治人物的票比起來,顯得很隨便。當下很多人在監票,但也是在看里長票、縣市長票等等,看完就走了,公投票根本沒人監票。但選務這種處理方式,老實說也沒辦法監票。

公投 投票所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