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琳這次被攻擊的原因,不是因為蘇格蘭警方稱當新的Gender Recognition Act實施後,他們會將干犯了強姦罪,但自稱是女性的生理男性登記為女性嗎?(They included 'where a person, born male but who identifies as a female and does not have a full 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 and then commits rape'.) 在蘇格蘭,強姦罪的定義是陰莖在非雙方同意下插入,而新的Gender Recognition Act是不需要任何醫學證明。這應該不是假設性問題?
當然本來就反T恐T,也沒什麼必要去平衡,因為本身就不想出現,若然你是支持的,現時有說披著跨性的皮去犯案有,也包含了你現在說是跨性難保將來沒事換回出身的性別,所以為何一眾T覺得反感(當然也有他們沒看清,有不少只是針對披著皮而不是真T的人)但 JK Rowling 描述的,正是真T的罪行,所以本身只針對披著皮的,又加上真T罪行時,界線又模糊起來,你到底是否真的支持T呢
我對真T那個罪行,就是我回覆所說,是難過,我眼中就是一群人中出了一個敗類的想法,世界上男人都OK,但總有一班禽獸去奪去女性的身體,我是如此套用到T群身上,所以我才覺得 JK Rowling 講的是偏見
呃,我又越扯越遠,是否真的支持T,自己要好好界定,誠如你說是怕那些犯罪者,而不是不支持T,也有人是整體混合起來的怕,然後我想說如果是支持T,我覺得該好好表達,因為現在就是把真T罪行+偽裝的合起來講(你可能覺得根本兩個都是假T),我覺得是一個是真T罪行,一個是假T,要杜絕真T罪行是不可能,我也不會以0犯罪前題去支持,要歧視,就算偷東西也是可以說…T就是個賊,這 case 不是沒有喔,是真的發生
外國多以 general trust 架構,例如常見的火車票,鄉郊的站都沒人,不查票,也是基於認為你自律你會買票,所以才沒人查,要是這套帶到中國,這根本不可能,但台灣我都有想過是否適合,台灣人有著中國人那惡劣基因(像鮭魚之亂)喜歡鑽空子,還是現在開放社會民主腳步足以建立 general trust,我傾於後者的,牆國既聰明又不道德,假如LGBT OK (大陸根本不可能XD),以他們的情況,我也不會支持免術換證
今天有新個案參考,就是UK不肯出 Gender X 的護照,是違反人權,所以準備要告上歐洲人權法會
法院拒絕的理由是性別是一個 biographic detail(我不知怎麼翻譯…就 biography 的細節)用來確認他們的身份
犯罪就是犯罪,不分男女,男可侵犯男,女可以侵犯女,只要傷害到人,我管你是什麼種族和性別,侵害到人就是犯罪,那根屌是兇器,同樣,手指也可以是,嘴巴也可以是
如果哪天有某個 transgender 不是用他那根去侵犯,然後你在SNS強調強姦你是有雞的「女生」,這成立嗎?如果這種事情不是發生在跨性上,難道就可以漠視嗎?顯然不是,保護女性免受侵犯,是任何人都需要正視,不是只針對跨性(要說應該是普通生理男的數字還更多吧?)JK Rowling 就是以跨性亂像來講(當然他強調跨性也不一定代表他忽略平常普通個案)
所以我對 JK Rowling 是沒感想,但可能玻璃心的跨性會覺得很針對性,其實是這樣沒錯
至於要關那一種監獄是後話
所以不論 identity 或 expression 是有落差或有不同的認知和表達,又或是沒落差是個正常人,都是要受罰
如果要犯跨性,比較迫切應該是防一般的男生吧?不過我的立場不是從犯人出發,我是以女性受害的出發,所以任何可以讓男生有機可乘的都防
也有可能普通男,但為了減刑期,聲稱自己是T也未為可知,所以是不是跨性真的不是重點,想脫罪的人就會掰各種理由,可以說我成長環境,也有我是同性戀,也可以說我有異性障礙,或者性慾異常的,這有真也有假,誰知道呢?
所以我覺得 JK Rowling 是帶偏見,但以事實來講,她沒有說錯
我就拿 JK Rowling 說的假設,強姦你有屌的女人,只是假設,不是在T的 case,這句用在其他方向呢…
強姦你居然是男生(這沒衝擊性吧?不就是正常發生)
但如果是……
強姦你居然是女生(違反了傳統,恐同人應該給煽動)
要我支持LGBT的來說,後面一句就很針對性,所以這次T的反應我覺得是合理,去留言攻擊他,如果惡言相向當然不好,但你要表達不滿是OK,還有之前不是有3個T activists去了她家,裝成不小心暴露了她的家,這樣侵犯了私隱,我也不敢苟同
呃我才不想像小粉紅一樣,那麼一點不滿就出征,明明就是給煽動去出征的,都不是理性的行為
我說人類很多時候不理性,所以希望在能夠思考時,保持一點的理性吧
在蘇格蘭,強姦罪的定義是陰莖在非雙方同意下插入,而新的Gender Recognition Act是不需要任何醫學證明。這應該不是假設性問題?
強姦的居然是女生
強姦的居然是個政要
諸如此類……
我二樓有講雖然是有偏見,但 JK Rowling 說的的確是事實,我知道那是真的T然後登錄的是女
但我也想說要脫罪要減刑,什麼理由都可以編出來,我不是針對這 case 來講,就舉了裝成其他的心理障礙的都可以
就他一個 case 來代表所有T的亂象我覺得未免不公,當然我也明白這 case 很顯眼,拿來講也是無可厚非
同時我覺得難過,因為T的路很難走,現在才開始得到認同(其實心理學還是有病沒錯),但發生這種事,我是覺得不爭氣啦,就以前同性戀是被污名多久,現在才開始較為接受
如果跨性別的男跨女不以心理那塊為論述,而是以生理狀態為論述,去請求世界給他們一塊安身立命的社會空間和任何社會福利,或許就不會讓性變態準性侵犯利用這樣唯心論製造女性和跨性別的對立。
有些事情是不容許一再破壞,一旦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如履薄冰。
不是恐懼跨性別,而是恐懼性變態披著跨性別的皮做壞事。
舉個例一個戀屍癖,你也無法從外表判斷,除了他真的姦了屍體親吻了屍體收集屍體照片並拿當性幻想的對象,不物理地表現出來(行為),你根本不知道他是戀屍癖,只是他想的沒侵害到人(或許屍體?),就不算是犯罪
我知道有人完全唯心論,心理的通過行為(物理上)去表達,然而行為是可以偽裝,但心還是沒法忽略的部份,所以要求跨性只求生理方向,也是不可能的事,不然就把定義去改了,跨性的定義是包含 identity (心理) and/or expression (生理),把身心切割,但恐怕不容易
當然本來就反T恐T,也沒什麼必要去平衡,因為本身就不想出現,若然你是支持的,現時有說披著跨性的皮去犯案有,也包含了你現在說是跨性難保將來沒事換回出身的性別,所以為何一眾T覺得反感(當然也有他們沒看清,有不少只是針對披著皮而不是真T的人)但 JK Rowling 描述的,正是真T的罪行,所以本身只針對披著皮的,又加上真T罪行時,界線又模糊起來,你到底是否真的支持T呢
呃,我又越扯越遠,是否真的支持T,自己要好好界定,誠如你說是怕那些犯罪者,而不是不支持T,也有人是整體混合起來的怕,然後我想說如果是支持T,我覺得該好好表達,因為現在就是把真T罪行+偽裝的合起來講(你可能覺得根本兩個都是假T),我覺得是一個是真T罪行,一個是假T,要杜絕真T罪行是不可能,我也不會以0犯罪前題去支持,要歧視,就算偷東西也是可以說…T就是個賊,這 case 不是沒有喔,是真的發生
而立法本身,明知殺人有罪,有些人還是要殺呀,明知同性戀合法化,會有人鑽空子去拿到福利,也有人假結婚去拿福利,保障社會人民的法例,我是善意出發,這群人是少數,如果有數據變多了,你會怕政府不立法去改嗎?正如武肺呀,一有很多異樣,法例馬上改,可能你會覺得到出了錯就太遲了,會損了一個女性
記得這一星期內是有報道過英國有記者冒充T走進 fitting room,來說明支持T是多麼的脆弱,我想說,記者你本身就不是T,也說明一個普通男可以用各種方式去做事,而扮成T只是其中一個手段,我想說男人要侵犯女性的方法多的是,誘騙,加藥,直接來都有,何必要針對一種方式來借題發揮打擊T群,你防T不是沒用,而是保護女性,是從多角度去做
上面我說思考平衡是更趨向防止那些變態之餘,又能為T平權,這是我的方向(想得太完美 ),我不想為了防變態但打擊T的權利,所以我是有條件的支持免術換證
像唐鳳那樣屬於T群,但他表示無性別,也曾有交往過10年的女友,他對自己的身份認同最初是女(後來就無),一個生理男變成女了,但跟女的交往,所以到底是不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那大概無法界定的跨性/無性戀
雖然確實已有案例,但議員去信警方是詢問當該法例實施後,警方會怎樣處理那些自我聲稱是心理女性的強姦犯,而警方也確實回應會把他們當女性處理而不須任何證明。
也因此羅琳才會在英國法律列明強姦罪必須為在非常雙方同意下的陰莖插入(女性干犯的其他性罪行應該有其他法例監管,但不能說是強姦)之下,用那首詩來凸顯這Gender Recognition Act的荒謬之處。
同時也是因這樣,男記者才能到女更衣室通行無阻,因為質疑他的行為有違反新法之嫌。
既然你不是支持無條件換證,那真的不宜拿他們來舉例。
因為他們反對的跟你支持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也沒有衝突。拿他們舉例實在容易讓你想要討論的事失焦。
至於冒充T進 fitting room,大家看這法規也通過得太容易了,但我是覺得就算沒有新法,都是一樣,因為店員本身(也許)沒有權力可以要求當事人拿證明,就算是有,店員也是怕問,怕問了被曲解成歧視,繼而影響公司形象,我反而相信該案店員的做法就是從2004年開始就一直這樣下來,也有可能因為這更新才讓這問題浮上水面,並不代表以前沒有,只是沒發現而已
無可厚非,當然執行上有改善的空間,執行的權力,執行的手法,可以繼續探討
是我個人相信台灣有基本程度去 handle,只是基本還不到足夠程度,其實在亞洲區我覺得已很不錯,當然應該很多人覺得台灣未夠成熟,這我也無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