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褐雨燕)
@swiftwang
Mon, Dec 13, 2021 8:57 AM
3
8
這事情鬧得不小
今天問有在跑馬拉松的客戶,也接到詐騙電話了
台北市體育局要承擔這個責任
台北馬將開跑!數十跑者疑個資外洩遭詐騙 有人被騙10萬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掰噗~
@baipu
說
Mon, Dec 13, 2021 8:59 AM
海賊團tamagawa
@tamagawa
Mon, Dec 13, 2021 8:59 AM
中央負責阿!!
Swift(褐雨燕)
@swiftwang
Mon, Dec 13, 2021 8:59 AM
真正問題是發生在委外廠商:路跑協會身上
但委外的負責單位是台北市體育局
~欣迪~
@cindy234
Mon, Dec 13, 2021 9:17 AM
那體育局要負責吧
Swift(褐雨燕)
@swiftwang
Mon, Dec 13, 2021 9:25 AM
~欣迪~
: 要
~欣迪~
@cindy234
Mon, Dec 13, 2021 9:26 AM
錢可以要得回來嗎?這筆錢不小欸。
Swift(褐雨燕)
@swiftwang
Mon, Dec 13, 2021 9:29 AM
公務機關要賠
個人資料保護法§28-全國法規資料庫
Swift(褐雨燕)
@swiftwang
Mon, Dec 13, 2021 9:30 AM
第 28 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二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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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問有在跑馬拉松的客戶,也接到詐騙電話了
台北市體育局要承擔這個責任
但委外的負責單位是台北市體育局
個人資料保護法§28-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二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