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吉君
防檢舉達人累翻警!道交條例三讀 正面表列46可檢舉項目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如果是我我就全面開放檢舉、檢舉人還可以分紅。
警察太累? 那就雇專員來處理檢舉啊?
賺到的罰金你要拿來雇專員絕對夠吧?
專員會太累? 那就在多雇一點啊幹!
國庫滿滿+警察不會累+增加就業率+改善交通+違反交通的人幹到死、媽的一舉數得我不知道為什麼不這麼幹
方吉君
你說怕檢舉到議員還是民代、那就內建他們這些人的車號不罰不就好了
天闇◎銅琵琶鐵綽板大江東去
因為事情會變多+會檢舉到自己啊
(❍ᴥ❍ʋ)
因為開車的是高級國民

不得對高級國民造成困擾
掰噗~
(p-tears)
馬志
上爆系的幹違規是生活,但不准拍我違規的人超多的ㄏㄏ
wuliou
因為交通違規是民俗技藝阿
Mika
政府眼中只有選票,其他不重要
wuliou
如果檢舉可以抽成 可能通勤路上的抽成就比薪水還高了
豆なし/被迫DD🌈
恩?檢舉不是可以抽成嗎?之前聽人說的
ɪᴛᴇᴍx / 道具
檢舉是一塊錢都拿不到的
๑❛ᴗ❛๑
噗主反串嗎?
阿茲肯亞!泥馬泥,吉娃娃
主要是事實查核還是需要人力
ori
豆なし/被迫DD🌈 : 檢舉交通違規一毛都沒有,你聽誰說有?
脫褲裸熊貓✩)ry
等撞死幾個議員或立委的家屬大概就會加速修法了(ry
icearia(くるみ)
這就是不懂法,你沒看是累翻警嗎? 收到罰鍰跟請人事的預算是兩回事,職權分工又是一回事,又不是請專員就代表業務可以交辦,最後協調麻煩就是修法直接省略阿,還有不是罰金是罰鍰
๑❛ᴗ❛๑
讓立委被檢舉個幾次,保證這個制度消失
【愛染】皇甫硯
檢舉之所以不能抽成,是為了避免有人故意製造違規的狀況騙錢嗎? (thinking)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以前檢舉能抽成 然後被智障違規仔抗議就拔掉了
他們覺得拔掉就不會被檢舉
0 照樣檢舉
๑❛ᴗ❛๑
中國就是搞檢舉抓耙仔去分裂民眾,台灣沒有需要抄這種
半糖可可粉Σ(∵)
政府嫌因為紅黃線違停而車禍的人不夠多嗎
愛麗絲的CuteBunny
簡單啊,上面不給預算呀。
無牌米蟲△
檢舉抽成的主要印象來自廢棄物清理法,拿命去換的那種
天光已現 | pee
大家騎摩托車沒壓過馬路分道的實線或是停止線嗎?萬一有人照相檢舉讓你繳一兩千元罰款,不知你的反應會如何?罵ˋ政府無能拿老百姓當提款機?還是要找檢舉的人拼命?
(*☻-☻*)
頭殼裡不知道裝什麼的搞事仔一堆
當然需要
有時候根本只是浪費資源而已
蛇場木工仔-阿翼
單純用罰金,對目前能檢舉最大眾的違停/併排效果有限,長遠目標還是要針對道路設計做改良或是針對汽車總量管理做限制啦…單純增加檢舉也只是把公成本換成人民對立,話說我比較偏向增加強制上課這種限制自由的罰則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違規又不是「因為我會違規所以不該罰」
而是要違規就該做好可能會被抓到罰錢但是這個風險可以接受的心理準備
當然前置步驟是確定絕對不會侵害到別人權益
半糖可可粉Σ(∵)
天光已現 | pee : 違規就理虧啊,除了乖乖繳錢檢討自己以後改進之外,還能有什麼反應?
無牌米蟲△
而且檢舉沒獎金的道理也很好想像:以台灣鄉親的駕駛習慣,獎金大概一個月內就發完了。

實際上行政部門沒有法源可以編,各級民代大概也不會支持立法可以給獎金。
天光已現 | pee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 很多違規大家也不願意,例如騎摩托車壓實線,這是很普通的事,但這樣就是違規
行車注意!任意跨越「雙白實線」開罰600到900元 | 發燒車訊
豆なし/被迫DD🌈
天光已現 | pee : 阿阿,是啊,之前有次為了閃旁邊晃出來的阿婆所以換了車道,然後就被檢舉被罰錢了嗚嗚嗚嗚嗚嗚嗚...
閉家縮
雖然我同意噗首,但是有些法不合現實狀況,完全遵守的話基本上無法騎機車。
gro
這樣沒人情味啦 最美的風景
天光已現 | pee
豆なし/被迫DD🌈 : 恐怕沒人知道所有實線都不能跨越,要罰錢的 (誰想跟錢過不去?)
Pyrogen
可能公務機構的人事額有限,且難機動增減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天光已現 | pee : 整篇文章在講雙白實線
你講的比較像單白實線
but單白實線右方是路肩 路肩不能行駛
只要不往不能行駛的方向切就不會壓到
強欲のB大嬸
關鍵是檢舉多,相對的被檢舉的申訴也多,授權民眾檢舉結果警察花一大堆心力在搞申訴,今天如果要搞一個專原來處理檢舉,請問法律授權位階?這種裁罰的東西有法源可以這樣任意授權開立嗎?到最後還不是要拖警察下水
Pyrogen
外送員=馬路三寶集合體
維尼熊
內建清單流出來會出事啊ww
貓法寶🦍歌莉天
現在沒有獎金就有人一年檢舉超過萬件
貓法寶🦍歌莉天
獎金一開放會等比級數成長啊嘶
貓法寶🦍歌莉天
屆時政府會另外找人來解決這些積到爆炸的檢舉單嗎?
不、不會!!!
要真的開了政府會找誰來處理?
廢話當然是警察的交通部門阿(以下循環
gro
結構性的問題 例如貨車裝卸貨道路沒有設計裝卸車位常常只能違停 大公司會幫司機付罰單啦 小的不知道
天光已現 | pee
大家不要工作,開著攝影機到處蛇,賺的錢保證比上班多
🐺夜月𓃣Liku教練
看內文,概念比較像是微罪不舉
但今天看到另一個梗圖是,某國會以收入來決定被罰鍰者該繳的罰金
總之就是要罰到一個會怕的程度才有嚇阻的感覺吧
🐺夜月𓃣Liku教練
或是像上面說的罰交通教育時數或扣駕照記點之類的
(*☻-☻*)
現在沒獎金都有人吃飽閒閒,到處挑別人毛病檢舉囉
有獎金還得了,根本躺著爽賺
不要小看人類的惡意
[[吉]]
只好請警察來開單了
強欲のB大嬸
按收入調整罰鍰的那個沒辦法吧,今天郭台銘座駕趕時間違規左轉,罰金500萬台幣他大概也不在意,一個真正的低收入戶你罰他500台幣他也可以跟你鬧自殺
🐺夜月𓃣Liku教練
不過我也不確定那個梗圖是不是真的XD
但要罰到會怕的概念是真的,否則就沒有罰的意義了
小書
個人覺得不管是檢舉方或是違規方都有問題,有些檢舉方是抱著「有檢舉有機會」的心態,亂槍打鳥的方式狂送檢舉。我選擇檢舉方需負擔程序成本以及違規方罰金應再提高,以期能夠減少違規事件發生同時不要造成檢舉案數爆增。
不需要任何建議𐂂貓貓ω°
覺得檢舉不用給錢啦
但亂停車不能檢舉真的很鳥
那以後就是變成狂打110了啊
楓糖兒♪
累才不是累檢舉,是關ㄕ...
🐺夜月𓃣Liku教練
理想的狀況應該是這樣
民眾舉發>核實後處罰>違規人修正行為>民眾舉發量降低
但現在是這樣
民眾舉發>核實後處罰>違規人沒有修正行為(罰不怕or沒辦法)>民眾加大舉發>核實單位累垮
半糖可可粉Σ(∵)
紅黃線分成可以檢舉和不能檢舉兩種
那要嘛全部照樣檢舉,有沒有成案也是之後的事,要嘛全部打110

要不然不能檢舉的紅黃線全部塗掉算了
๑❛ᴗ❛๑
最終目標是降低違規,而檢舉。

理想的狀況應該是這樣
民眾舉發>檢舉人與違規人共同溝通>雙方同意檢舉內容送交警察裁罰>違規降低

但現在是這樣
檢舉人任意舉發>違規人加大申訴>核實單位累垮
伊川貓
覺得真的檢舉太多就設個上限針對檢舉魔人一天限檢舉五件之類就好,拔掉檢舉機制改全部打110員警業務也不會比較少啦 直接現場打起來機率變高倒是真的
魯蛇郎君
目前制度設計讓警察只想開他們想開的單,所以當然希望限縮檢舉範圍
四月@駅メモ
別忘了還有舉證不知道在拍三小的狀況喔
如果遇到一件資訊爛到無法處理的,還要分人力去重新調查狀況或銷案等等
流程講起來像永動機但實務上就是會出現各種無形成本。
金@問就是氣貫長虹!
其實不難理解啊⋯⋯
換個方式比喻,一個教室一半的學生整堂課都在互相打小報告,請問老師該怎麼上課?
%e5%a5%97
金@問就是氣貫長虹! : 多請幾個老師啊,這樣不就好了
๑❛ᴗ❛๑
「警察」是國家中唯一被授權實施警察權,進行警戒、查察、盤查的特許公僕,取締違規本來就是警察權期中的項目,怎麼會恣意讓沒有警察權的人去執行這種事啊?

一堆路人不用經過國家考試、受訓、與被授權,就可以在馬路上任意發動執行警察權的內容,這根本有問題啊
%e5%a5%97
๑❛ᴗ❛๑ : 說是這樣說,好像不少警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權力範圍了
๑❛ᴗ❛๑
國考都有考,都知道啦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警察:(違法盤查)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檢舉跟行使警察權也能混在一起講
到時候裁決的又不是檢舉者
那以後看到違法傾倒垃圾都讓警察慢慢查查不到都無罪
真棒
瓶覗のアザミ@焼年檸檬
老師也不能隨便說要加多少就加多少吧
櫻草花@日日三餐
違停一堆卡轉彎視線、佔車道至少要可以檢舉吧
半糖可可粉Σ(∵)
金@問就是氣貫長虹! : 老師的學生都在做可能害死人的事,這老師還在乎上課?為了上課就不受理底下同學們的違規好棒棒XD 那些會害死人的違停違規可不能類比成什麼上課睡覺、上課都看漫畫喔
%e5%a5%97
櫻草花@日日三餐 : 那個還是可以檢舉阿
%e5%a5%97
我記得上個月我查新聞的時候轉彎處15M內都還是民眾可檢舉範圍
金@問就是氣貫長虹!
半糖可可粉Σ(∵) : 講的很像警察就不用處理其他也會害死人的案件一樣,就只需要處理這些違規似的
๑❛ᴗ❛๑
只有特定項目開放民眾檢舉,已經是極大的妥協方案了。
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沒有經過討論與同意,在檢舉書上雙方簽認,單方面就要逕自要警察去判斷,然後在被檢舉人未知的情況下被罰,這太莫名了。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你違規都不莫名喔
半糖可可粉Σ(∵)
金@問就是氣貫長虹! : 都要處理啊
但現在的做法是紅黃線又分成嚴重的紅黃線和普通的紅黃線
那普通的紅黃線留著做什麼呢?對我來說我就是全部打110,警察有比較不累嗎?
Ke-epRun-vin
先把交通規劃搞好點再說吧
๑❛ᴗ❛๑
讓沒有警察權的人去執行稽查,才是莫名
無牌米蟲△
%e5%a5%97 : 交岔路口、公車站十公尺內。(不過有的警察只會舉發紅線
๑❛ᴗ❛๑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 違反規章之認定人,警察或檢察官權限。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違法的說沒違法的莫名,難怪台灣交通如此可悲
法治觀念真的......
我是口罩我現在不姓曹
檢舉是讓警察知道這件事之後去處理
你說的好像檢舉人可以直接開罰單
用這種說法報警全都是在執行警察權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偷換概念啊,然後對自己違規一事避重就輕
大概知道會挺這種法案的都那種人了
TMD19748
警察處理車禍事件,保險公司給500元,都嘛不嫌累,還很快就抵達現場
๑❛ᴗ❛๑
偷換概念的是企圖擴權的檢舉人吧?

不然效法中國成立專業檢舉人(義工),每週檢舉案件加結案24小時,須經受訓上課、測驗取得資格。並使用檢核安規的設備進行檢舉拍照錄影。
Elton
原先說是警力不足,才開放民眾檢舉。
然後現在說因為警力不足,不開放民眾檢舉。
好個掩耳盜鈴。
布拉克金
不是在講請專人處理?怎麼凹成檢舉人處理
阿月♞11101-農びり
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沒有經過討論與同意
被檢舉人要討論跟同意什麼?討論自己為什麼違規跟同意自己就是違規嗎?
๑❛ᴗ❛๑
檢舉人射後不理?
阿鬼.
好笑了 你以為檢舉後舉發人是誰?是警察耶
沒有違規事實送件不會過的好嗎
檢舉送件只是提供違規事證給警察判斷啦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違規仔在跳針偷換概念
自己違規都沒問題
🐺夜月𓃣Liku教練
違規如果用刑法來說不就是現行犯的概念嗎
檢舉違規不就是現行犯誰都可以逮捕/制止嗎
๑❛ᴗ❛๑
台灣真的是民粹大國
Elton
無視交通亂象,縮限民眾檢舉,確實挺民粹。
Pyrogen
也許以前沒行車記錄器,要拍照錄影相對地困難,還能讓警察在合理範圍內接案處理,現在行車紀錄器滿街跑,警察處理量跟不上案件成長速度
🐺夜月𓃣Liku教練
所謂濫用,到底是真的濫用找麻煩,還是光正常檢舉就能讓警力不堪負荷?
如果警力不堪負荷,是警力配置太少,還是違規事項太多?
反過來說,不就是因為民眾不能裁定,才要送檢舉?
無牌米蟲△
交通違規是行政罰,不是刑罰,不要隨便比附
Arc
路邊並排先吊銷駕照再說 真他媽垃圾
Elton
https://images.plurk.com/5WLzJEmpwxcMFF9X0uYEjg.png
民粹。
(*☻-☻*)
現在惡意檢舉很多啊
當別人都吃素的喔
阿鬼.
對啊真是民粹大國
反正我開車就是想停哪就停哪,交通規則不守沒關係
我違規是我違規,別人閃一下就好,是不會互相體諒嗎
你就是不能檢舉我啦
這樣夠不夠民粹?
阿鬼.
交通教育0分,交通工程負分
交通執法8成抓錯東西
然後再拿掉人民唯一自救方法 笑死

好啊警察都好忙,看影片不要就給我三餐出來抓啊
現在是有人看過警察主動抓違停的是不是?
🐺夜月𓃣Liku教練
會上新聞的所謂檢舉達人都是什麼一個月舉發好幾百單等等的
那麼是他有一雙善於發現的眼睛,驚覺原來我們旁邊的違規這麼多?
還是他去逼人超速違停再檢舉?
一整排如果有20台車違停,當然是20件違停舉發不是嗎?
還是可以打包舉發?這批車(車號詳附錄)都違停這樣?
Pyrogen
Elton : 這個可能是喜歡違規又怕被檢舉的
豆なし/被迫DD🌈
這是不是方吉君第一次這麼多人留言的噗?
🐺夜月𓃣Liku教練
就我實際經驗,臉書常有看到拿罰單出來抱怨的文章
卻不是自己反省(用「當時太急沒想到」來開脫都沒有),而是抱怨一番後祝檢舉人平安快樂順順利利
這樣環節真的是卡在檢舉嗎?
風又
阿鬼. : 有哦,我有看過警察主動抓違停唷
DK_
事實就是路上泰半的用路人不知道自己已經違規,這是交通教育失敗與執照考核機關與制度失職。然而有程度上的差異,不是說壓個線而已沒那麼嚴重所以其他交通違規也當作沒看到好嗎?本來就是按照情節輕重來決定事件處理的輕重緩急,看到有人喊著檢舉死好在那邊跳腳就覺得好笑
Dadama
主要是抓違停這件事情需要一些配套措施,像是增加停車場。其他的我覺得違規就罰沒問題
DK_
「喔我以前都這樣子耶!十幾二十年了都沒事啊!你幹麻罰我?」
你就一直在做錯的事情連續錯了十幾二十年,不代表錯的事情就變對的,如果法規合理,是你要去合法;如果法規不合理,那你理應去循管道抗爭。不是說今天設備普及有辦法做到更大幅度的檢舉時,跑出違規的人說怎麼以前可以現在不行,請問違法變合法的邏輯在哪?
(*☻-☻*)
那這樣好了
降低台灣人的擁車率,加強發展大眾交通運輸
什麼交通違規、停自家門口被檢舉等破事都沒了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我也希望大眾運輸能發達一點
但目前很多縣市發展都很慢
大概又一堆土地問題啥的
幽亞
真的會想要只有腳踏車和大眾運輸XD
感覺車輛廢氣、交通事故感覺會少一部分~
死掉的克里格(turna)
問題是查核
Mika
๑❛ᴗ❛๑ : 你的理想情況有誤
理想狀況是民眾舉發>核實後處罰>違規人繳罰款>反覆幾次後違規人繳更多的罰款(現在在這)>違規人發現遵守規矩可以省去罰款>民眾舉發量降低
路邊攤宅老闆
你可以簡化認證違規的流程例如不需要員警到場資訊證據能明確便是違規者就能開單之類的
ㄘㄌAO邊緣 (⎠✧∇✧)⎠
多請幾個老師=多請警察/多找一個專員
這不就是上面討論到專員職權問題嗎?
我記得台灣交通規劃爛,導致有產生不必要的違規,最後還有爛人擺爛乾脆違規亂停,結果就是檢舉達人產生
然後交通規劃這塊直接作死擺爛被罵很久都沒打算改
這結構性問題難解啦
小Q噗
有交通助理員
๑❛ᴗ❛๑
感覺很多人的目標是設定為檢舉最大化或是罰金最大化。

警察的目標是交通最優化、審理罰單最適化。

但實際要的是交通最便利化
ChongPoLiao
很多檢舉達人 到最後 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各種釣魚執法,甚至還有被抓到 PS 修圖的
ChongPoLiao
不要把檢舉達人說的有多好
๑❛ᴗ❛๑
政治正確的交通、程序正義的交通、檢舉超爽的交通,都不是交通的目標。
便利,才是交通最主要的目標。
天光已現 | pee
ChongPoLiao : 其實有一個簡單釣魚的方式。。你開車走右道,跟左道車併行,保證後面機車一輛一輛從你右邊超車,照相起來去檢舉,但這樣做太缺德
๑❛ᴗ❛๑
天光已現 | pee : 這不就新北常見招數?
lmjkhw
警方應該公布智障神經病惡意亂檢舉的數量和案例,就可以讓一堆沒被神精病檢舉受害過的正義魔人閉嘴了。現在各縣市交通違規檢舉數量好像都超過總案件數一半
lmjkhw
全國的警力用來應付這些我看不爽就要讓你賠錢的路怒症末期患者就吐了。
ChongPoLiao
不要說什麼 讓警察處理那寫有問題的檢舉人,每年幾百萬件,是要花多少時間交叉比對? 我管理server 碰到這種惡意攻擊的,都直接封鎖整個網段的,什麼你說誤殺? 我才沒著個時間成本阿,那些要政府多聘僱人員的,請問你們準備好多繳稅了嗎?檢舉達人 已經好幾年了,請問交通變好了嗎? 不要說的好像 瘋狂檢局 就有效
๑❛ᴗ❛๑
為讓人在檢舉前務必三思,檢舉人跟被檢舉人同時承擔罰金並互相知道聯絡方式與地址,讓雙方都在檢舉單上簽名,才能送單給警察讓檢舉成案。
或是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和解共生。
同時檢舉前,檢舉人應盡善良告知的義務,向檢舉人說明勸導,勸導後如未能改善,才能進行檢舉事例的搜集。
ChongPoLiao
一堆釣魚執法跟惡意檢舉和修圖的,在明明不影響交通的地方跟時段瘋狂檢舉
tacosteven
反正現在直接簡訊報案或是打110報案,如果不來,就寄信到督察室,反正限縮檢舉人,就讓警察多跑一點。檢舉還要注意一堆東西發一堆時間,警察不想在辦公室處理,那就讓警察多跑跑,順便增加見警率
๑❛ᴗ❛๑
tacosteven : 難怪警察會對鯛民感到上火
ChongPoLiao
就有些人認為 交通違規是 最高優先級阿,其他治安啥的通通不重要
tacosteven
警察看到違規都不作為,政府也不打算處理。交通違規不是最高優先,但是卻是日常生活相關,整排違停警察也是直接路過,既然視而不見,就專門讓警察來見見
ChongPoLiao
所以大家檢舉了這麼多年 交通事故數量有因此下降嗎?
tacosteven
๑❛ᴗ❛๑ : 真的要說鯛民,不就是那些違規者嗎?我就停一下下、我買個東西就離開、接個人而已,不要這麼不通人情
ChongPoLiao
不是說不能檢舉,但是搞到最後很多檢舉魔人 根本就只是在拚檢舉數量,各種釣魚、修圖樣樣來,然後在義正嚴詞的在那邊說 是教育
tacosteven
所以交通事故沒有下降,就不用檢舉了嗎?而且交通事故不只是檢舉問題,台灣人的開車騎車習慣本來就不好
ChongPoLiao
那檢舉那麼多 交通事故沒有下降,開車習慣也沒變好,那檢舉的初衷在哪裡?如果對這些都毫無幫助,那警察不想出力不是很正常?
ChongPoLiao
又不會改善交通,也不改善治安,累死自己 還要背鍋
ChongPoLiao
今天如果檢舉了幾年 大家都學乖了,那還需要修法?
ChongPoLiao
從一開始 用檢舉 當教育的方式 的這個論點都沒有辦法證明有效
tacosteven
會拚檢舉數量,難道不就是違規多到檢舉不完嗎?至於釣魚檢舉,就是法規有問題啊,先告訴機車說,騎車靠右,然後又要不能從右側超車,然後你騎在沒有寫禁行機車的路上,後面汽車叭你,跟你說機車道在右邊。然後修圖那個,不就為造公文書嗎?而且違規的占多數,還是修圖的占多數
tacosteven
不就是沒學乖,所以才繼續檢舉嗎?有那種酒駕8次,然後都輕放,他們不就是在賭,反正不會抓到我,我才喝一點點而已
ChongPoLiao
釣魚執法 為啥事 法規問題? 如果是法規問題 不是應該去找立委推動修法,有些YT 就有在做這個,反正就只會檢舉,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ChongPoLiao
tacosteven : 所以這不就證明了 檢舉 並不會解決問題?
ChongPoLiao
反正 就是不打算 宣導 正確開車方式,不打算修正有問題法規,就是只想要檢舉
tacosteven
所以不檢舉也不會解決問題,我今天違規停車,擋住別人也不關我的事,也不會被罰錢,別人交通不便也不關我的事,我想停就停。
tacosteven
政府不重視阿,然後立委自己就專門在做關說的事了,美其名選名服務,實質上就是關說阿,當然不會去改阿。
lmjkhw
tacosteven : 歡迎你在人多的地方違規停車看看
tacosteven
笑死,全台灣滿地都是,不用我違規停車,一個下班時間,就會看到一堆了
tacosteven
地方政府也很特別,因為某條路出很多事,花錢蓋金龍鎮煞。花蓮國也過了1800萬,要請法師來路祭
ChongPoLiao
tacosteven : 我是很希望你可以去推動修法啦,我就在YT 上有一群人在搞這個,去找立委針對機車交通安全做出各種努力,像是修改號製啥的,而立委也確實有在幫忙推動改善,而且宣傳也不是只有政府可以宣傳,一堆YT 都在宣傳了
ChongPoLiao
說的好像 人民只剩下檢舉可以做 的這種無奈
tacosteven
目前不就變成這樣嗎?
tacosteven
警察來了也是勸導,違規的離開,繞一圈又回來停。也有那種把後車廂打開,拍不到車牌,叫了警察,對方就說是在下貨,下了3個小時,一樣在紅線上
tacosteven
不就是上面的說,勸導優先,先不要開單。
ChongPoLiao
所以你檢舉完狀況改善了嗎? 還是跟以前一樣?
櫻草花@日日三餐
為什麼是因為檢舉達人而犧牲其他正常人的權益
金金兒
明明就是違規魔人太多,講的好像檢舉是錯事
helen
我看過檢舉達人違規停車錄影別人違規停車
๑❛ᴗ❛๑
金金兒 : 白色恐佈時,人人檢舉匪諜時,中國國民黨也是這樣說呢~
๑❛ᴗ❛๑
檢舉+獎金 = 完美分化民眾。
然後現在回歸正軌,限縮檢舉,一堆檢舉魔人就跳起來
球 太滑
全按交通規則
基本人人違法
還有路口是一定要越線違規才能看清楚左右來車的
然後同條路限速60和40
๑❛ᴗ❛๑
球 太滑 : 認定是否違法的權責,在警察與檢察官。
並非用路人或一般路人。
Sppod
明明是交通部懶政,全民買單,怎麼現在搞得好像是警察和違規仔還有檢舉刁民的內捲呢?
開放民眾檢舉的是交通部阿(1996)
🐺夜月𓃣Liku教練
扯到白色恐怖也太滑坡了,棒棒
總之傾向是罰不怕導致爛攤子如此多
酒駕重罰以後社會風氣改善,那麼其他方面也能慢慢推動
(→ܫ←)
內卷這種中國詞都出現了....檢舉這種垃圾制度就是1949帶過來的....冤有頭債有主
金金兒
只准自己造成別人困擾、受傷、死亡,而不想被干涉有夠自私。
㊣薔薇騎士一穴道長微酸小爆瓜™
正面表列是不錯的做法(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有些規定實在不合時宜),但是...
我今天搭公車,短短五百公尺就看到兩個人邊騎車邊拿手機講電話,在高速公路也可以看到有人滑手機開車,高雄式左轉在這裡是正常的(我就住高雄),人行道基本上隨時可能會有車輛出現(下午在博愛路,有台RAV4直接就開上了人行道了),去接小孩下課,就看到兩個晚上開車不開燈的。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但高雄的交通就像量子力學一樣,永遠不能確定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會有什麼東西冒出來,不知道往會往哪邊走的前車更是常見。而且我們不能生氣,因為棒球是台灣國球,BB槍是隨時都有...
所以我還是決定繼續搭公車上下班,雖然單程就要四十分鐘以上,但是我不能一大早就讓自己處於爆炸狀態。
小龍蝦的米勒瑞克
違規魔人不斷合理化自己的違規行為
然後說檢舉也沒讓違規數量變少
繼續違規過爽爽
把違規當合理行為

我在一個常開路段檢舉過幾次離譜的違規行為
後來幾乎就沒有白癡在那段路亂開了
我被檢舉一次闖紅燈就都不闖了
我覺得很有效
沒效的大概就是只會怪檢舉人然後繼續違規的人太多吧
๑❛ᴗ❛๑
檢舉魔人的烏托邦世界,大概就是跟隔壁中國一樣,AI罰單,然後再AI死刑。
【連馬斯克看到都反胃】AI 殺人機器人 5 分鐘影片釋出,權威科學家快擋不住泯滅人性的未來了! | Ci...
守護者-阿良
天啊 好多違規魔人喔~
不違規好像會死一樣
Mika
ChongPoLiao : 檢舉違停不是為了事故跟開車習慣,是為了道路的流量,你今天違停害其他車輛要繞過就會一路影響下去,同樣一段路可能要花兩倍時間。另外事故要找當然很多
閃避違停 車禍 - Google Search
大概這些人命比起方便不算啥
天光已現 | pee
守護者-阿良 : 如果有人跟拍你一個星期(假設你是一班騎機車或開車或搭大眾運輸的上班族),大概很難你不會拿到任何罰單
雲淡風輕
當年開放檢舉說是要減輕員警負擔
現在限縮取消檢舉也說是減輕員警負擔....
貓舌七號
不解決問題,解決提問題的人
這很台灣啊
半糖可可粉Σ(∵)
雲淡風輕 :
紅黃線違規不能檢舉? 交通部:可直接打110|東森財經新聞
交通部開示直接打110,警察晚來就直接申訴
來看警察是會減輕多少負擔XD
(→ܫ←)
留言一堆人想弄死累死警察呢,笑死
半糖可可粉Σ(∵)
(→ܫ←) : 搞清楚,累死警察的人是不守法的違停的人,不是守法報案的民眾
(→ܫ←)
半糖可可粉Σ(∵) : 搞清楚,累死警察的人就是濫用檢舉洗版的檢舉魔人。

上面串講很白,違規之認定權在具有警察權的公僕,跟死老百姓無關。
半糖可可粉Σ(∵)
(→ܫ←) : 就是因為違規的認定權在具有警察權的公僕,所以民眾只能檢舉、報案,交由警方處理啊,你是不是以為民眾檢舉就直接成案啊XD
濫用檢舉的人的確是問題,但目前檢舉成案率可是多達七成,大部分都是正常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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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檢舉魔人、檢舉達人安裝中國那種「一鍵舉報」的app, 然後時時刻刻在路上拍照檢舉,達成人人檢舉,處處監控的美麗新世界。或是直接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更簡單。
不然老是被說「檢舉魔人」日益猖狂,不但惹怒用路人,還讓警方警察加班,胡亂檢舉的結果還引發更多報復,造成報復性檢舉,惡性循環不但對交通毫無幫助,反而造成交通更混亂更多紛擾。

或是每一件檢舉,檢舉人需要提交元罰金相同的的保證金,確保提交無誤,並且於被檢舉人繳交罰金後,60個工作天才返還,保證金不計息且需要扣除員警處理手續及加班費後返還。如檢舉人不願提交保證金,則檢舉不生效。
🐺夜月𓃣Liku教練
就是因為違規認定的權力在警察,才需要檢舉或報警請警察來看啊
民眾認為的違規當然隨口都可以說,就跟我覺得你這樣做不對不好不應該一樣,話誰都可以講,但是否有事實就是送交機關認定
現在斷的是送交的管道,那是逼民眾無視,逼民眾忍讓,或是逼民眾變成私刑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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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生小孩都可以被檢舉,中國才是諸位檢舉魔人的天堂,快去吧!加入小粉紅,檢舉更有利!
中國官媒命令黨員 不能「不結婚生子」或「只生一兩個」 | 國際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夜月𓃣Liku教練
不過交通部這樣開示也好
就讓警力過去即時糾正,急診的概念
看看警察接到此類報案會不會出警囉

話說交通警察的管轄單位是警政署還是交通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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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月𓃣Liku教練 : 逼民眾私刑這種鬼話都出來了~

真要私刑都話,個人覺得檢舉魔人被私刑的機率大概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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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歷史都證明了檢舉不會讓生活更美好,只會成為極權統治者的工具而已。
法治國家都嚴格限縮了未經授權設備、未經授權雜魚的無限制檢舉,
台灣是法治國家,並不是民智未開野人島,沒有需要檢舉制度。
雪千螢
違規魔人好像對岸小粉紅哦,對違規行為和黨都有著病態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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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其實就是小粉紅,無論在行為還是作法都一樣。

任何行為只有在被警察及檢察官認定違規事實之後,方才成為「違規行為」。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

人治國家或極權國家,才是我說你違規你就違規。小粉紅檢舉魔人的心態就是這樣,尺不在警察,違規與否檢舉魔人自己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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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靠自己手機就能擅自幫人定罪的,我建議都去考警察特考、檢察官特考。
如果考不上,那就沒資格做這件事,不要妄想跳過警察權。
雪千螢
所以你的意思是鄭捷在捷運上行兇時,警察及檢察官未到場定罪前都不算兇手,沒人有資格制伏他?一般民眾遇到縱火犯也不可以報警唷,因為違規仔會說你擅自幫人定罪 ^_^ 為了合理化違規什麼滑坡都說得出來呢...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聽過嗎?可以對受害者有點同理心嗎?
🐺夜月𓃣Liku教練
上面我有問類似的事,他們說現行犯是刑事概念不要和行政法混用

但......檢舉者也只是檢舉而已啊,又沒有什麼強制性,只是當下看到違規行為舉發而已啊
如果不給舉發又不能即時處理,不就很容易演變成激烈的行為嗎
雪千螢
不不不,照他的文脈就是"任何行為"都要警察和檢察官認定違規事實後,一般奉公守法老百姓才有資格嘴。他扯那些翻譯成白話就是他違規時你不能檢舉他,他被鄭捷砍的時候你要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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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粉紅總是不斷合理化自己行為.....「我只是檢舉而已啊,又沒有什麼強制性,只是當下看到自以為違規行為舉發而已啊」
如果這些自以為都不用基於法治認定,那不就演變成激烈的行為嗎?
瘋狂檢舉就已經是激烈行為,造成社會負擔,還要辯解....
檢舉魔人真的不斷秀下限
爆肝王瑪踢法
我可以理解警力負荷不了目前大量的檢舉案件,但真正造成負擔的難道不是那些違規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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