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1 AM
Wed, Dec 1, 2021 4: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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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
第19案
公投綁大選
◼提案人:江啟臣
◼公投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1 AM
這四項公投案,第 19 案最讓我搞不懂。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1 AM
2018 年九合一選舉連同十項公投合併投票,搞得一團亂,投票時間超長,「開票到隔日凌晨」大家超累,罵得要命,相信有參與過的人依舊記憶深刻。
誰還會想再經歷一次?此公投訴求意義為何?誰會想投同意票?都令我困惑。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2 AM
現在看到提案人,突然所有問題都有解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2 AM
【正方意見】
舉辦一場公投起碼花8億元起跳,但公投合併大選,一案只要增加1億元,而且還可以增加投票率,不僅降低選舉成本,也比較符合選務效率。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2 AM
【反方意見】
公投是對事不對人,不應與大選綁在一起,互相干預。例如,2018年公投綁大選後,當時的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訴訟時,就指選舉不公,選票被公投綁大選所影響,這顯示兩者合併舉行將導致選舉輸者不甘願、贏者也不光采。另外,公投提案指半年內有大選的話必須合併舉行,但若半年內都沒有選舉,仍然會獨立辦理,並沒有降低成本。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2 AM
簡單講,正方意見主要有兩點:
1.) 提高投票率
2.) 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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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3 AM
關於「提高投票率」這點,主要是因為「選舉罷免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的緣故吧,所以投票率能提高。如果想提升公投投票率,綁大選一起投票的確是個方法。
選舉日是否應給假?當日出勤者,工資如何計算?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3 AM
但是想一想喔,投票率會高除了是放假日外,主因還是因為「投票時間不長」吧,很多婆婆媽媽上班族都是趁著買菜或上班前後去投一下,投完再出門玩或處理事情。
今天如果因為綁公投導致選舉時間拉長,依我想,除了真的很關心國家大事的人願意花時間去投票,很多人應該嫌煩就放棄了吧?誰有時間陪你在那邊投個票花費一小時?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4 AM
不過同意方可能也覺得,他們就是關心國家大事想投大選也想投公投啊,但為了投票他們得花兩次功夫,為什麼不一起投完就好?投票時間長是流程有問題,應該想辦法改善。
好像也說得通?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4:54 AM
但我還是會投不同意票,原因是想「單純化」。
大選和公投混雜在一起,難保不會又發生候選人拿公投投票干擾來主張選舉不公的事件發生,畢竟人一多什麼怪事都有,我是傾向大選歸大選、公投歸公投。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5:10 AM
民進黨團:公投綁大選亂象多 妨礙民眾投票權益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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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杰表示,在公投的提案、連署、通過門檻下修後,2018年要處理的公投案件數跟過去不能相比,造成部分選區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等狀況發生,所以後來才修法,把投票日期改為2年一次並固定日期,把對人與對事的選舉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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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參考。
☀️Yi,C🚲
@meconium
Wed, Dec 1, 2021 5:21 AM
Wed, Dec 1, 2021 6:09 AM
我記得我在2018那天早上去看到排超長回家等晚點再來,接近中午去也是長先去看牙醫,看完牙醫後更長,回去睡個午覺,3點40去排隊,然後邊排隊邊看開票。
☀️Yi,C🚲
@meconium
Wed, Dec 1, 2021 5:21 AM
住台北的朋友說她排4小時
𝓢𝔂𝓵𝓿𝓲𝓪💞
@sylvia_GO
Wed, Dec 1, 2021 9:08 AM
☀️Yi,C🚲
: 我只記得那天真是一團混亂,排隊到天荒地老,希望別再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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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江啟臣
◼公投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誰還會想再經歷一次?此公投訴求意義為何?誰會想投同意票?都令我困惑。
舉辦一場公投起碼花8億元起跳,但公投合併大選,一案只要增加1億元,而且還可以增加投票率,不僅降低選舉成本,也比較符合選務效率。
公投是對事不對人,不應與大選綁在一起,互相干預。例如,2018年公投綁大選後,當時的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訴訟時,就指選舉不公,選票被公投綁大選所影響,這顯示兩者合併舉行將導致選舉輸者不甘願、贏者也不光采。另外,公投提案指半年內有大選的話必須合併舉行,但若半年內都沒有選舉,仍然會獨立辦理,並沒有降低成本。
1.) 提高投票率
2.) 降低行政成本
今天如果因為綁公投導致選舉時間拉長,依我想,除了真的很關心國家大事的人願意花時間去投票,很多人應該嫌煩就放棄了吧?誰有時間陪你在那邊投個票花費一小時?
好像也說得通?
大選和公投混雜在一起,難保不會又發生候選人拿公投投票干擾來主張選舉不公的事件發生,畢竟人一多什麼怪事都有,我是傾向大選歸大選、公投歸公投。
黃世杰表示,在公投的提案、連署、通過門檻下修後,2018年要處理的公投案件數跟過去不能相比,造成部分選區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等狀況發生,所以後來才修法,把投票日期改為2年一次並固定日期,把對人與對事的選舉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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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