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Peggy
家暴防治法的目的本來就不在"嚴懲",而是提供"我只想要對方停止打我、但是基於現實或情感上的牽掛不希望對方被關進監獄"的中間選項。
不然想要嚴懲對方的話直接去告刑法傷害罪就好了,並不會因為行為可以被定義為"家暴"就喪失提出刑法告訴的權利。
之所以要提供這個選項,就是因為過去太多受害者顧慮到"告下去就會把施暴家人送到監獄"而選擇隱忍,結果暴力沒受到節制而不斷升級,等到被害人意識到"不對,再替對方著想的話我會死"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夜月𓃣Liku教練
兼顧情理法,某方面來說也能減輕許多來自環境的壓力
路邊攤宅老闆
如果沒有馬上拿到保護令的話就會在農驗傷單的途中被打死
鷹宵夜吃鹹酥雞
長年受暴,終於求救無效,感覺無法再呼吸下去時我表示「我要打113」,我媽很激動斥責我「妳不能毀了這個家」

多年後身體病倒了,瑜珈復健恐慌症,然後才發現身體筋骨其實早已四分五裂了,肌肉勉強無感僵硬才維持著半解離但自認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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