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自有天相|Q丸
到底為什麼這種人要強制住院,這跟精神醫療有什麼關係????
你司法不能解決就推給精神醫療?認真??
摘:
王老闆說,林男的親戚住在早餐店對面,他十月二十四日把車停在對面,林男說「這裡不能停車」,動手敲毀車燈,他提毀損告訴;未料此後,林男幾乎每天牽狗來早餐店,不僅威脅「每天來亂,讓你做不下去」,還包括推倒客人機車、舉起客人腳踏車猛砸、用自己的腳踏車擋住店門,在店內亂走搬椅子、言語挑釁客人,持棍棒叫囂、驅趕客人等
據了解,林男無精神疾病就醫紀錄,法院判決書顯示他有妨害公務、多次毀損與傷害等前科
警方說,林男二十二日在家踹門,胞妹嚇得報警後,同意將林男強制就醫,警方已彙整林男近期脫序行徑,函請衛生局與醫師評估是否強制住院,目前林男強制安置住院中
揮刀威脅店家 鬧事男5逮5放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吉人自有天相|Q丸
真的很氣,到底有什麼問題???
毛茸茸🐾月月
這警察應該可以抓吧....
毛茸茸🐾月月
看起來根本不是精神病
西北西
「除良安暴」???
西北西
如果司法出現「保護加害者,折騰受害者」的情形,老百姓如何能「安居樂業」?
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我也覺得看起來不是精神病(通靈ㄍ
路邊攤宅老闆
那妳可以起個公投精神病入罪化之類的
路邊攤宅老闆
以後精神病不能成為任何司法上的條件
吉人自有天相|Q丸
西北西 : 你想說什麼?
吉人自有天相|Q丸
毛茸茸🐾月月 : 我也是氣這個
吉人自有天相|Q丸
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 因為警察帶走也無法羈押,但精神醫療可以強制住院,所以就讓他住院,這真的很讓人困惑。
吉人自有天相|Q丸
路邊攤宅老闆 : 你講的內容跟這個噗沒什麼關係欸。
路邊攤宅老闆
吉人自有天相|Q丸 : 我知道沒有,但是我就要藉機會說一下,精神病不能除罪化才是釜底抽薪,這樣作奸犯科的人可能會改找別種理由,例如他是跨之類的
酪梨壽司
精神病本來就沒有除罪化,是罪責上免除會減輕刑罰,這是刑罰政策的問題,因為立法者從實證上發現單純刑罰無法根治或威嚇到精神病患者,便從保安處分的治療手段去矯治犯罪人,基本上我國刑法政策就是矯治的概念,這點你從監獄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就可以看出端倪
路邊攤宅老闆
酪梨壽司 : 好啦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啦,反正我不是法律人,我的意思就是不要把精神狀態放入法條或判決裡,就不會一堆真正在作奸犯科的人天天用精神病找藉口,害得真正有病的人被污名
吉人自有天相|Q丸
我覺得取消刑法19條也無法解決問題,但這離題了。
akura
司法對無賴和小混混這類人的強制執行能力不足
吉人自有天相|Q丸
akura : 是的,然後現在的解法是讓他住院,困惑?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這人不是精神病吧
深海蒔雨
路邊攤宅老闆 : 不可能,如果完全不區分行為人能不能意識到自己是在犯罪,就無法區分故意跟過失了
akura
吉人自有天相|Q丸 : 醫療處分比司法還要強制 有沒有很魔幻
akura
應該說在司法上要限制人身自由 有點麻煩
遠藤肽
為什麼不是先作為現行犯處理呢,在確認是不是精神疾病這點前,他確實是個罪犯啊
akura
警方兩度建請檢方預防性羈押,檢方均認為不符聲押要件,林男獲釋後又繼續鬧事
akura
你就算現行犯 抓了偵訊後就要放人阿
akura
而且這案例還是家人也受不了 所以可以用強制就醫來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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