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3:47 PM
17
2
Revenge is sweet and not fattening.
──Alfred Hitchcock
復仇是甜美的,而且不會讓你發胖。在近代的神經科學研究中也發現,當個體可以有效懲罰在經濟遊戲裡違反規範的其他人時,大腦紋狀體的背側就會活化,而這個區域代表的是(1) 獎賞系統,如果社畜被加薪5K、小孩子收到想要的聖誕禮物,都會在這個區域有所反應;(2)目標導向的行為達成,不管是準備很久後拿到多益的金色證書,還是把指導教授從六樓推下去(喂),你的大腦紋狀體背側也同樣會在腦造影上看起來閃閃動人!
順帶說一句,吃雞排配全糖珍奶也會反映在這個區域上就是了,難怪戒不掉。相比之下復仇還不會發胖真是太划算!
但具體來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復仇能讓人覺得
很爽
很滿足,則是研究者們好奇的問題。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3:49 PM
針對這個疑問,有兩個假說: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3:55 PM
(1) Comparative suffering hypothesis 比較痛苦假說
「雖然復仇不會讓我變好,但看到你不好,我就好了。(微笑)」
上述就是第一種假說的精髓。復仇這個念頭或行為要成立,首先要有一個人(加害者)違反社會規範或道德規範,對另一個人(受害者)造成痛苦或傷害,而這個違反規範的行為,會讓加害者和受害者處於一種不平等的狀態。情緒上,加害者快樂、受害者痛苦;福祉上,加害者獲得資源、受害者失去資源;社會地位上,加害者高、受害者低。為了消弭這種不平等的狀態,所以受害者傾向報復,透過報復的行為,來獲得情緒狀態的改善、奪回資源或者面子。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00 PM
比較痛苦假說還可以延伸下去探討,既然是要消弭不平等的狀態,那就必須讓復仇是符合比例原則的。但什麼狀況叫做符合比例原則?加害者通常傾向覺得初始的違反規範行為不嚴重,被害者則會認為非常嚴重,導致報復行為在被害者(此時成為加害者)眼裡雖然很合理,不過在加害者(此時成為被害者)眼裡卻過頭,因此再次變成不平衡的狀態,
然後生生不息。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03 PM
(2) Understanding hypothesis 了解假說
「我要讓你清楚知道,你對我做了什麼!」
上述則是第二種假說的概念。在這個假說當中,復仇的重點不是讓加害者受苦,而是以溝通為目的,為受害者傳達訊息。這個訊息的內容是讓加害者知道自己做錯了,他現在所遭受到的痛苦和不幸,都是因為他之前做了違反規範的事,害別人處於一個負向的狀態之中。所以單純讓加害者受苦不夠,他還要清楚知道這個苦是一種報應才行。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09 PM
如果「比較痛苦假說」是對的,那麼今天只要加害者被天打雷劈、不小心被公車輾過去或者喝到假酒,只要加害者也遭遇到痛苦和不幸,受害者應該都會很滿足很快樂,彷彿吃了又香又酥的雞排,裡面還流出美妙的肉汁,並配上一杯糖份爆表的珍奶。
因為真正的重點在於消除不平衡的狀態,即使是天罰或意外,只要加害者受苦受難、永世不得超生就行了,這個懲罰是否與他之前的糟糕行為有關根本無所謂。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12 PM
Thu, Nov 25, 2021 4:13 PM
反之,如果「了解假說」是對的,那麼今天就算加害者下了十八層地獄、上刀山下油鍋、被綁在午門凌遲都不夠,受害者都不會因此獲得滿足,就像在夢裡吃飽喝足但醒來無比空虛。因為只有這樣是不夠的,不管復仇到底是符合比例原則還是過度了。
加害者得要明白現在的不幸是因為他先做了不對的事,傷害了別人,傳達這個訊息、也確認加害者也了解這個訊息之後,被害者才能
安息
滿意。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19 PM
這類型的研究通常是這樣做的:受試者會被
騙
帶到研究室來,研究者會說今天要請兩個受試者一起進行實驗,不過為了維護隱私,所以另一個人,也就是你的小夥伴,已經在隔壁實驗室準備好了。想當然耳,另一個受試者並不存在。實驗內容不太重要,反正目的就是激怒受試者,因為憤怒會引發人究責和報復的衝動,這個大家都知道。例如有人扔了你的本本,你就會想去砸爛他的PS4或任何使對方心痛的東西。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21 PM
Thu, Nov 25, 2021 4:21 PM
在實驗中,受試者可能會被告知
「完成一個任務你們可以拿到100元,但你的夥伴只分了10元給你。」
或者
「你們互評
同人
文,對方說你寫得超爛,根本是垃圾。
超級OOC的啦!
」
火是不是起來了?總之都是挺惱人的情境。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26 PM
接著,邪惡的研究者就會提供你一個報復小夥伴的機會,
「他說你的文寫得那麼爛,你想不想往他的PS4裡面倒奶茶?」
(不對)一般來說是會讓對方必須繼續做半小時無聊又困難的實驗,而且還沒錢拿。或者你可以用你拿到的10元,報復他,扣掉他擁有的30元。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28 PM
Thu, Nov 25, 2021 4:28 PM
但真實情況是,
(1)天罰組:
有一小批人被告知,本研究室正在玩俄羅斯輪盤,你的小夥伴不幸被選中繼續做無聊的實驗/被扣30元。
(2)報復組:
有另一小批人則是被告知,你有機會讓小夥伴繼續做無聊的實驗/被扣30元。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32 PM
然後受試者又被告知:「你們如果想要的話,可以傳遞給對方訊息喔。」不管是天罰組還是報復組,有一半的人會收到對方傳來的訊息:
「幹!為什麼我那麼衰?難道我這禮拜水逆嗎?」
,另一半的人收到的訊息則是:
「幹!為什麼我那麼衰!這難道是因為我剛剛只分了10元給你/說你寫的
同人
文難看
又OOC
嗎?」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35 PM
Thu, Nov 25, 2021 4:37 PM
所以,如果比較痛苦假說是對的,天罰組和報復組的受試者滿足程度應該沒有差別才對,不管怎麼樣,機掰人小夥伴都受到了懲罰,而且很不爽。收到怎樣的回覆應該也沒有差別,因為不管機掰人小夥伴受到的懲罰是否與他之前
說你同人文很難看
的行為有關,都不影響他受苦這件事。
反之,如果了解假說是對的,受試者最覺得滿足的應該是報復組+加害者了解自己做錯事的回覆,因為這樣才有達到溝通和傳遞訊息的目的,而不是只要小夥伴遭受打擊就夠了。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40 PM
目前多數的相關研究結果,支持的都是了解假說。
也就是說,單純看加害者被公車撞是不夠的,他要知道我開公車撞他是因為
他說我的文OOC!
他之前對我做了不好的事!雖然被害者的確想看加害者受苦,但受苦最重要的目的是後推一層的,受苦本身並非重點。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43 PM
Thu, Nov 25, 2021 4:48 PM
在了解假說被證實後,有另一群學者跳出來
撿尾刀
批判了解假說不夠精確。他們也同意復仇的目的不單單希望加害者受苦,必須要能傳遞訊息,但復仇不只是具有溝通的目的,還有教育的目的,也就是希望對方「改變態度、避免違反規範之事重演」。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50 PM
Thu, Nov 25, 2021 4:52 PM
證實此概念的方法不難,在這個研究中,三分之一的人完全沒有收到來自小夥伴遭受不幸後的回覆;另外三分之一的人收到小夥伴的回覆內容是:「我知道我是因為一開始不公平才會這麼慘,但如果下次還有機會,我也沒打算改變做法。」;最後三分之一的人則收到的是:「我知道我是因為一開始不公平才會那麼慘,如果下次還有機會,
我不會像這次那麼混蛋了。
」。
如果這群學者是對的,復仇不只有溝通、傳遞訊息的目的,還兼有教育目的,那麼第三組受試者的感受應該最好、最滿足,因為機掰人小夥伴不只知道自己的不幸是因為他一開始表現惡劣,他還改變了態度,表示類似的行為不會繼續發生。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57 PM
登登登,結果出爐:
是的,收到有回覆而且痛改前非訊息的受試者比另外兩組人都來的滿足!
這也驗證了這群學者的說法,復仇,具有改變態度的目的存在。
這也很合理,因為道德心理學認為人類的道德行為是為了讓一群自私的人類能共同生活,提高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如果違反規範者只是每次都說「我知道我錯了,哭哭」但行為始終如一,對整個群體一點幫助都沒有。反之,如果復仇能讓違反規範者未來不再違反規範,對整個群體則是有幫助的。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4:59 PM
其實我只是近期基於興趣,讀文獻的過程中不小心歪到復仇這條議題來,然後看了一系列研究,覺得不寫點東西很可惜但我實在不想寫學術論文,因此決定發噗跟大家分享
翾刖
@xuanyue2
Thu, Nov 25, 2021 5:22 PM
啊,我本來寫完之後還想談點轉型正義的議題但我忘了,不過沒一鼓作氣繼續往下講,懶癌就上身,所以算了
(廢物
鴨鴨 (งಠ_ಠ)ง
@happydd
Thu, Nov 25, 2021 7:54 PM
(起立鼓掌!!!)🤗🤗🤗
鴨鴨 (งಠ_ಠ)ง
@happydd
Thu, Nov 25, 2021 7:55 PM
我好奇這個研究有沒有文化差異XD
翾刖
@xuanyue2
Fri, Nov 26, 2021 4:36 AM
Fri, Nov 26, 2021 4:36 AM
鴨鴨 (งಠ_ಠ)ง
: 謝謝鴨董賞識wwwwww
我讀完的這一系列都是歪國人的研究,所以可想而知,他們完全沒談文化差異的部分XDDD 但如果要我猜測的話,應該是有,畢竟社會環境總是在個體行為的塑造上貢獻良多。而且過去也有研究證實,在沒有司法系統和低社經地位的地區,復仇在功能上特別重要。但這個差異到底是方向不同,還是只是程度上的差異,那就是得再多找一點文獻才能證實的事了XD
載入新的回覆
──Alfred Hitchcock
復仇是甜美的,而且不會讓你發胖。在近代的神經科學研究中也發現,當個體可以有效懲罰在經濟遊戲裡違反規範的其他人時,大腦紋狀體的背側就會活化,而這個區域代表的是(1) 獎賞系統,如果社畜被加薪5K、小孩子收到想要的聖誕禮物,都會在這個區域有所反應;(2)目標導向的行為達成,不管是準備很久後拿到多益的金色證書,還是把指導教授從六樓推下去(喂),你的大腦紋狀體背側也同樣會在腦造影上看起來閃閃動人!
順帶說一句,吃雞排配全糖珍奶也會反映在這個區域上就是了,難怪戒不掉。相比之下復仇還不會發胖真是太划算!但具體來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復仇能讓人覺得
很爽很滿足,則是研究者們好奇的問題。「雖然復仇不會讓我變好,但看到你不好,我就好了。(微笑)」
上述就是第一種假說的精髓。復仇這個念頭或行為要成立,首先要有一個人(加害者)違反社會規範或道德規範,對另一個人(受害者)造成痛苦或傷害,而這個違反規範的行為,會讓加害者和受害者處於一種不平等的狀態。情緒上,加害者快樂、受害者痛苦;福祉上,加害者獲得資源、受害者失去資源;社會地位上,加害者高、受害者低。為了消弭這種不平等的狀態,所以受害者傾向報復,透過報復的行為,來獲得情緒狀態的改善、奪回資源或者面子。
然後生生不息。「我要讓你清楚知道,你對我做了什麼!」
上述則是第二種假說的概念。在這個假說當中,復仇的重點不是讓加害者受苦,而是以溝通為目的,為受害者傳達訊息。這個訊息的內容是讓加害者知道自己做錯了,他現在所遭受到的痛苦和不幸,都是因為他之前做了違反規範的事,害別人處於一個負向的狀態之中。所以單純讓加害者受苦不夠,他還要清楚知道這個苦是一種報應才行。
因為真正的重點在於消除不平衡的狀態,即使是天罰或意外,只要加害者受苦受難、永世不得超生就行了,這個懲罰是否與他之前的糟糕行為有關根本無所謂。
加害者得要明白現在的不幸是因為他先做了不對的事,傷害了別人,傳達這個訊息、也確認加害者也了解這個訊息之後,被害者才能
安息滿意。騙帶到研究室來,研究者會說今天要請兩個受試者一起進行實驗,不過為了維護隱私,所以另一個人,也就是你的小夥伴,已經在隔壁實驗室準備好了。想當然耳,另一個受試者並不存在。實驗內容不太重要,反正目的就是激怒受試者,因為憤怒會引發人究責和報復的衝動,這個大家都知道。例如有人扔了你的本本,你就會想去砸爛他的PS4或任何使對方心痛的東西。同人文,對方說你寫得超爛,根本是垃圾。超級OOC的啦!」火是不是起來了?總之都是挺惱人的情境。「他說你的文寫得那麼爛,你想不想往他的PS4裡面倒奶茶?」(不對)一般來說是會讓對方必須繼續做半小時無聊又困難的實驗,而且還沒錢拿。或者你可以用你拿到的10元,報復他,扣掉他擁有的30元。同人文難看又OOC嗎?」說你同人文很難看的行為有關,都不影響他受苦這件事。反之,如果了解假說是對的,受試者最覺得滿足的應該是報復組+加害者了解自己做錯事的回覆,因為這樣才有達到溝通和傳遞訊息的目的,而不是只要小夥伴遭受打擊就夠了。
他說我的文OOC!他之前對我做了不好的事!雖然被害者的確想看加害者受苦,但受苦最重要的目的是後推一層的,受苦本身並非重點。撿尾刀批判了解假說不夠精確。他們也同意復仇的目的不單單希望加害者受苦,必須要能傳遞訊息,但復仇不只是具有溝通的目的,還有教育的目的,也就是希望對方「改變態度、避免違反規範之事重演」。如果這群學者是對的,復仇不只有溝通、傳遞訊息的目的,還兼有教育目的,那麼第三組受試者的感受應該最好、最滿足,因為機掰人小夥伴不只知道自己的不幸是因為他一開始表現惡劣,他還改變了態度,表示類似的行為不會繼續發生。
是的,收到有回覆而且痛改前非訊息的受試者比另外兩組人都來的滿足!
這也驗證了這群學者的說法,復仇,具有改變態度的目的存在。
這也很合理,因為道德心理學認為人類的道德行為是為了讓一群自私的人類能共同生活,提高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如果違反規範者只是每次都說「我知道我錯了,哭哭」但行為始終如一,對整個群體一點幫助都沒有。反之,如果復仇能讓違反規範者未來不再違反規範,對整個群體則是有幫助的。
我讀完的這一系列都是歪國人的研究,所以可想而知,他們完全沒談文化差異的部分XDDD 但如果要我猜測的話,應該是有,畢竟社會環境總是在個體行為的塑造上貢獻良多。而且過去也有研究證實,在沒有司法系統和低社經地位的地區,復仇在功能上特別重要。但這個差異到底是方向不同,還是只是程度上的差異,那就是得再多找一點文獻才能證實的事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