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16003_miyako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我很贊成有這種法律。

但我也預期跟家暴法一樣,舉證會是門檻,法律網不住的案子才是真痛苦,對造也有可能因為被告採取暴力行動。

情感教育、兩性平等、創傷治療才是能夠降低這種情況的方法,你眼中的變態也不是一天造成的,但他能毀了一個人的生活就夠恐怖了。
FT16003_miyako
其實我覺得最悲傷的,是做這種事的人並不會意識到自己是在跟騷,也不會覺得自己正在造成他人困擾,他們自己心裡自有一套解釋自己與他人關係的方法與邏輯,就算被告,就算判保護令,他們也都只會覺得「是對方在弄我」「是對方在欺騙我」「是對方不懂怎麼拒絕我」「是對方不明白我」「我只要再XX一點就好了」「是我做的不夠」「對方被別人騙了才會告我」等等諸如此類,終究他們還是無法透過法律的限制去了解,自己為什麼會被別人告,自己所做的到底對別人來說意味著什麼。
雖然我知道這已經是最後的手段了,如果不這麼做,受害者的人生就會被毀了,但還是覺得很悲哀。
因為這個問題終究無法解決,做出這件事的人到最後都不能真正理解。
這是人類的力有未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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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人來說,就算是提起告訴,就算是裁定,這些人也會把它視為一種回應的形式,「你正在對我的行為作出回應」「終究我做這些事可以引起你的注意、引起你的回應的」。這才是真正無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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