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NetKidz
@NetKidz
Sun, Nov 21, 2021 10:55 AM
24
15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這案例....
Krieger
@Krieger_xiv
Sun, Nov 21, 2021 4:13 PM
寫了一大篇其實根本也沒被幹嘛
18+NetKidz
@NetKidz
Sun, Nov 21, 2021 10:06 PM
Krieger
: 沒被幹嘛?! 你是認真講這種話?這已經造成生活工作及精神嚴重負擔了還沒被幹嘛?還是你認為要物理性的傷害才算?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12:55 AM
18+NetKidz
: 自己冷靜一點去看看到底哪些是女方做的事,哪些是男方自己加油添醋的被害妄想?
真的整理起來女方跟男方有實際互動的只有
1.寄了一封含照片和訊息的信訴說愛意
2.傳了一封簡訊問男方要不要跟她在一起
3.拿了一包禮物到男方事務所請助理轉交,但是剛好是男方出來應門
4.女方兩年內數度(估計也許五次左右)前往事務所,但並沒有與男方直接見面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1:06 AM
從頭到尾只看到男方在爆氣痛罵女方心懷不軌可能想怎樣怎樣,但實際有被怎麼了嗎?
有被在事務所門口蹲點埋伏他下班嗎?
有跟蹤他回家然後在家門外監視嗎?
有翻找他的垃圾竊取他的私人資料嗎?
有到處傳簡訊給他的生活圈朋友家人聲稱是他的妻子造謠生事嗎?
跟騷並不是看自稱被害者喊得多大聲多痛苦就成立,還是要看當事人實際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如果喊大聲就贏那只會動輒讓人入罪
講臉書寫滿對他和女友的幻想,但是男方自己都說告不成,就表示女方寫的幻想文章只有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沒有指名道姓,沒有任何可以連結到男方真實身分的資料,就只是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抒發幻想而已,也沒有把這些文章發到男方生活圈,發給男方女友或家人,造成男方名譽損失和人際關係上的困擾,不然應該會符合妨害名譽要件,以男方的工作早就告下去了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1:14 AM
[簡訊過來說願意先離開補習班,等到課程結束再來當「朋友」。而且威脅說:如果你撐不到月底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那我們就公開面對接下來會發生的每一件事情。
這根本是赤裸裸的威脅,不從就要公開我什麼?師生不倫?
朋你X的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會有。]
這封簡訊從文章脈絡來看,單純就只是女方表示如果男方在意師生戀的問題,她願意等到月底課程結束後離開補習班,雙方不再是師生,兩邊再來交往,
如果男方忍不到月底女方離開補習班就想正式交往,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她也願意跟男方一起公開面對接下來可能的對師生戀的各種批判
結果男方硬要把這段文字扭曲成是女方對他赤裸裸的威脅,看到這邊我就已經覺得這人不知道是律師幹太多習慣誇大扭曲事實以求勝訴,還是本身思考理解能力就有問題了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1:29 AM
男女交往本來就存在感情不對等產生的落差問題,當然會造成一些衝突和磨擦,以這個案例來說,執業律師的工作地點本來就是公開資訊,沒有侵害個人隱私的問題,
如果不喜歡女方來事務所找男方,叫大樓警衛盡忠職守把女方趕回去就好了,而且兩年內前往事務所五次左右根本連跟騷犯的基本底限都沒有,更不要說什麼可能會被遭受物理暴力傷害,那真的太被害妄想,提防路上遇到隨機拿棒球棒打人的瘋子可能還比較實際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lucy_haha
Mon, Nov 22, 2021 2:00 AM
又不見你對著某些指控這樣說, 而且那些指控還要可疑得多 wwwww
凝雨默火
@flamesnow
Mon, Nov 22, 2021 2:45 AM
Krieger
: 你勸人冷靜看,我才想叫你好好看清楚,原文者的論述咧
「隨信問我是不是在勾引她」,光是對方這樣想像,且還表達出來讓當事人知道,就蠻不妙了
凝雨默火
@flamesnow
Mon, Nov 22, 2021 2:48 AM
「要看當事人實際做出什麼樣的行為」,這句你說的話我還給你,「那我們就公開面對接下來會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你居然重點只是放在,喔這個女學生擔憂師生戀,大不了一起面對
你從頭到尾都忽視一件事情:男主從
一開始
就已經表達拒絕了,但女方無視此事,頻頻覺得,喔男主有想跟我在一起,只是因為叭啦叭啦
無視他人拒絕的態度,逕自想像對方已經與自己在一起,而且還將這個偽造事實告訴他人,這還不夠嗎?
凝雨默火
@flamesnow
Mon, Nov 22, 2021 2:51 AM
職業律師的工作地點就算是公開資訊,被這樣子堵好幾次,那也是很困擾的。你還可以說,喔這段期間內只有推測個五次,應該不構成困擾
你說這個男主誇大?你應該是淡化了這個女性造成的潛在威脅性吧
凝雨默火
@flamesnow
Mon, Nov 22, 2021 2:52 AM
明明一般人面對推銷員的死纏爛打,都會覺得不要來煩。感情上的死纏爛打,居然還美化對方,覺得當事人大驚小怪,真的是無言以對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4:31 AM
凝雨默火
: 你可以講說這位女學生的腦內思考有問題,講白話一點是發花痴,但是有沒有到犯罪本來就是要看跟男方的互動行為
(不然那堆成天喊著新垣結衣是我老婆,福山雅治早就跟我結婚了的人不是早就該通通抓起來?)
別忘了這文章只是男方單方面說法,而人類習慣故意疏漏自己有爭議的地方,放大對方的行為甚至加油添醋加上自己的想像來醜化對方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先不題男方對一開始的信件就只有退回,根本沒給任何回應,現實生活裡各種男女交往,如果女方一開始拒絕,男方後續再送雞排修電腦傳簡訊表達愛意的行為,通通視為違法送辦的話,你就看要死多少人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4:44 AM
臉書上的問題我也講了,自己去查妨害名譽要件
如果只是在臉書上發發夢,這種夢女太多了,沒扯到當事人生活圈去基本上就只是個人幻想自由
說在公司被堵?是被堵了什麼?是蹲點跟著男主角回家?還是等男主下班把他拖去體育館倉庫後面強暴嗎?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男方要報警要告人我一點意見都沒有,現實就是沒有嘛
如果女方被發現跟著男方回家,侵犯男方個人住所隱私權,你要說怕對方可能會有後續危害安全的動作所以應報警送辦,這我覺得OK
但就只是兩年間
數度
(男方自己的用詞,我認為估算十次以內都算合理)來男方事務所找男方未果就走了,是有造成男方工作上被妨礙還是生活上被妨礙嗎?也沒有嘛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4:51 AM
跟騷法也明講了,是要[與性或性別有關,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使受害者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才成立,
你說一個女學生兩年內來公司找你幾次然後也沒幹嘛就走了就會讓你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我只覺得根本唬爛,當執業律師得罪的人可多了吧,與其上ptt唬這麼一大堆還不如建議自家事務所把保全做好來比較實際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4:59 AM
奉勸一句,跟騷法條文內容本身就已經有很多爭議之處了,再把社會風氣搞成看誰會腦內妄想誰就受害者,光看誰喊得比較可憐就有理,不去看實際作為來斟酌是否違法,到時就是搞成跟異性打交道就動輒觸法,看誰比較會唬爛就發大財
飛🍶🤡🐈🐈⬛
@RJRK
Mon, Nov 22, 2021 6:26 AM
Krieger
: 呃斗膽一問,你是當事人嗎?是該律師還是是那位女學生?
FxA1476nZ
@FxA1476nZ
Mon, Nov 22, 2021 6:26 AM
Krieger
: 跟異性打交道動輒觸法?法案說明不是都提到了要有「反覆實施或持續」,都已經讓對方能蒐集足夠證據佐證的確反覆騷擾,還不知悔改被告很正常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darktatto
Mon, Nov 22, 2021 6:33 AM
覺得那些行為合理……是認真的嗎?
꧁雪球꧂
@a30841
Mon, Nov 22, 2021 6:40 AM
重點是給對方的心理壓力,就說了根本不想不知道也不要跟她有任何關係,對方的任何舉動都會造成當事者的恐懼跟壓力。心裡的壓力無視,一直強調對方也沒有對你作實質傷害
八頭身過橋
@qwqisme
Mon, Nov 22, 2021 6:57 AM
真覺得就是有krieger 這種人才需要這個法耶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Nov 22, 2021 7:10 AM
Mon, Nov 22, 2021 7:14 AM
"你說一個女學生兩年內來公司找你幾次然後也沒幹嘛就走了就會讓你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
我覺得你可以嘗試一個實驗
找一位路人 和他簽半年約
然後找一位知道其住址的親友 請路人在這半年內去該親友的家門口對面站著
頻率為每星期兩次 時間為親友下班時間前後共兩個小時
遇到親友時記得盯著他看 偶爾與他打招呼
除此之外什麼都別做 也不要靠近親友或他家
半年之後 佯裝不知地問問親友最近有沒有什麼煩心的事情
白裘:
@peiyun44
Mon, Nov 22, 2021 7:15 AM
Mon, Nov 22, 2021 7:17 AM
應該要搞清楚的是......沒有人有義務要被別人騷擾欸,為什麼一個局外人可以擅自覺得騷擾不重被害人有義務要忍受啊?
凝雨默火
@flamesnow
Mon, Nov 22, 2021 7:19 AM
Facebook
請告訴我:如果連周遭的同事都受到干擾的話,那原文原PO到底哪裡誇大了?
你如果想說,這個原PO夥同其他同事一起誇大的話,那就當我沒說吧!
白裘:
@peiyun44
Mon, Nov 22, 2021 7:20 AM
Mon, Nov 22, 2021 7:22 AM
為什麼被拒絕還持續追求可以是合理的?追求者的追求意願比較重要,被追求者的拒絕意願就不重要嗎?因為被追求者不用當人看、自由意志不需要尊重嗎?
梔春Bossy
@Kakushimi
Mon, Nov 22, 2021 9:50 AM
原來兩年內五次不算騷擾?這跟「碰觸不到十秒」有甚麼區別?
Krieger
@Krieger_xiv
Mon, Nov 22, 2021 9:54 AM
凝雨默火
: 整篇只是把男方的ptt說詞重覆一次而已,看就知道根本不是親身經歷,只是聽男方抱怨女方怎樣怎樣(發文者搞不好根本就是男方自己)沒有提到半點同事怎麼被騷擾,而且請弄清楚,干擾不能無限上綱成為性騷擾.單純寄禮物到事務所被退回並無法成立性騷擾,而且連人家蹲在附近公園都要指控實在有夠無聊,合著是這年頭蹲公園犯法了嗎?
要指控人家性騷擾控告對方要求損害賠償,就要講法條認定,如果各位喜歡心理無上限認定,請自便,希望哪天各位不會遇到一個愛亂告人的神經病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kenshin5180
Mon, Nov 22, 2021 10:17 AM
手動轉推看了一下某人已經紅起來了
還被一堆噗友黑單
該說不意外嗎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lucy_haha
Mon, Nov 22, 2021 10:36 AM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 不是他黑單他人嗎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lucy_haha
Mon, Nov 22, 2021 10:42 AM
aleonayagami
: 這是公開噗, 另開瀏覽器登出就看得到了
而且他肯定不是第一次隔空黑人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kenshin5180
Mon, Nov 22, 2021 10:45 AM
Mon, Nov 22, 2021 11:47 AM
aleonayagami
: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 看一些噗是噗友提到覺得太噁主動黑單
其他可能是看到我講有其他人手動轉噗,他就把反方的人通通黑單了吧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kenshin5180
Mon, Nov 22, 2021 10:45 AM
發言風格我覺得頗有卡比哥的影子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lucy_haha
Mon, Nov 22, 2021 10:55 AM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 公開噗而且噗主都率先提到該用戶, 要不然我也不會發覺再主動看. 想看就登出看看,
反正他大概不會看到我教人怎麼看
Ming
@mingchin_chen
Mon, Nov 22, 2021 10:57 AM
原來我被拉黑,難怪我看這個噗一直霧裡看花
神成迅子
@kaminalikyo
Mon, Nov 22, 2021 11:14 AM
把自介寫成這樣,不懂得控制自己還要別人小心,真的不用奢求是正常人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kenshin5180
Mon, Nov 22, 2021 11:48 AM
神成迅子
: 先放大決你們還反駁都是你們的錯,我猜這是他的邏輯吧
肯肯★宅興趣同好募集中
@kenshin5180
Mon, Nov 22, 2021 11:49 AM
路西法的化身·無影
:
他也不會想追究都先黑一波吧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Nov 22, 2021 1:21 PM
Mon, Nov 22, 2021 1:22 PM
喔所以他也知道自己個性爛。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Nov 22, 2021 1:22 PM
Mon, Nov 22, 2021 1:22 PM
"但我不想改 所以你們自己好自為之"
這社會化程度實在是
鳳梨草
@abby2007
Mon, Nov 22, 2021 1:31 PM
卡個XDDDDD 活生生看到現場示範
😎🩵瓦斯藍🧡🐯
@blue1899
Mon, Nov 22, 2021 2:31 PM
Krieger
: 謝謝你自己提供大家一個黑單人選www
chameleon
@chameleon0529
Mon, Nov 22, 2021 5:27 PM
第一次看到有人中年了還稱自己不良,太好笑啦要不要補個中二w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Nov 22, 2021 5:49 PM
說來這傢伙應該不是卡比的分靈體吧
夏維@終於等到春組第五回公演!
@sylphis
Mon, Nov 22, 2021 5:55 PM
我印象中之前也是兩性相關話題黑單他了,真的不要跟他白費時間力氣。
😎🩵瓦斯藍🧡🐯
@blue1899
Mon, Nov 22, 2021 6:02 PM
互相哥終於能上噗了嗎www
羽縫零夜
@Leiya_e
Mon, Nov 22, 2021 6:05 PM
他本帳依舊爆破中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開新帳號回來了
雷歐🦋⏳🪶
@wqCVB102
Mon, Nov 22, 2021 6:48 PM
Krieger
: 你講的是半對而已,如果真的遇到以此條法案為騙財的訴棍來說,一般人無疑有可能會變成受害者,“但是”這條法律更多的是
保護因為受騷擾而無法依靠法律保護自己的民眾。
我認為你只看著這條法律的某一個極端面而忽略了其實有更多人是需要被保護的,請多點同理心 多一點就好
白山羊不是真正的山羊
@RTuse
Tue, Nov 23, 2021 12:46 AM
哇幹,「被女生拒絕後繼續送雞排修電腦
表達愛意
」還不夠騷擾??????
我朋友們會被逼到恐男真的都是這種噁心想法害的欸,精神傷害都不是傷害的話,那言語暴力跟人身攻擊也不犯法了吧= =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darktatto
Tue, Nov 23, 2021 3:10 AM
Tue, Nov 23, 2021 3:11 AM
大概是那種我善意喂你毒藥,你不準不接受的概念
三玲⎝(*ˊ ̄▽ ̄`*)⎠
@eleven861111
Tue, Nov 23, 2021 12:21 PM
感謝跟騷法通過,就是防範首樓K某這種人
瞬間覺得生活安全度提高了,感恩讚嘆跟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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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例....
真的整理起來女方跟男方有實際互動的只有
1.寄了一封含照片和訊息的信訴說愛意
2.傳了一封簡訊問男方要不要跟她在一起
3.拿了一包禮物到男方事務所請助理轉交,但是剛好是男方出來應門
4.女方兩年內數度(估計也許五次左右)前往事務所,但並沒有與男方直接見面
有被在事務所門口蹲點埋伏他下班嗎?
有跟蹤他回家然後在家門外監視嗎?
有翻找他的垃圾竊取他的私人資料嗎?
有到處傳簡訊給他的生活圈朋友家人聲稱是他的妻子造謠生事嗎?
跟騷並不是看自稱被害者喊得多大聲多痛苦就成立,還是要看當事人實際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如果喊大聲就贏那只會動輒讓人入罪
講臉書寫滿對他和女友的幻想,但是男方自己都說告不成,就表示女方寫的幻想文章只有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沒有指名道姓,沒有任何可以連結到男方真實身分的資料,就只是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抒發幻想而已,也沒有把這些文章發到男方生活圈,發給男方女友或家人,造成男方名譽損失和人際關係上的困擾,不然應該會符合妨害名譽要件,以男方的工作早就告下去了
這根本是赤裸裸的威脅,不從就要公開我什麼?師生不倫?
朋你X的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會有。]
這封簡訊從文章脈絡來看,單純就只是女方表示如果男方在意師生戀的問題,她願意等到月底課程結束後離開補習班,雙方不再是師生,兩邊再來交往,
如果男方忍不到月底女方離開補習班就想正式交往,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她也願意跟男方一起公開面對接下來可能的對師生戀的各種批判
結果男方硬要把這段文字扭曲成是女方對他赤裸裸的威脅,看到這邊我就已經覺得這人不知道是律師幹太多習慣誇大扭曲事實以求勝訴,還是本身思考理解能力就有問題了
如果不喜歡女方來事務所找男方,叫大樓警衛盡忠職守把女方趕回去就好了,而且兩年內前往事務所五次左右根本連跟騷犯的基本底限都沒有,更不要說什麼可能會被遭受物理暴力傷害,那真的太被害妄想,提防路上遇到隨機拿棒球棒打人的瘋子可能還比較實際
「隨信問我是不是在勾引她」,光是對方這樣想像,且還表達出來讓當事人知道,就蠻不妙了
你從頭到尾都忽視一件事情:男主從一開始就已經表達拒絕了,但女方無視此事,頻頻覺得,喔男主有想跟我在一起,只是因為叭啦叭啦
無視他人拒絕的態度,逕自想像對方已經與自己在一起,而且還將這個偽造事實告訴他人,這還不夠嗎?
你說這個男主誇大?你應該是淡化了這個女性造成的潛在威脅性吧
(不然那堆成天喊著新垣結衣是我老婆,福山雅治早就跟我結婚了的人不是早就該通通抓起來?)
別忘了這文章只是男方單方面說法,而人類習慣故意疏漏自己有爭議的地方,放大對方的行為甚至加油添醋加上自己的想像來醜化對方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先不題男方對一開始的信件就只有退回,根本沒給任何回應,現實生活裡各種男女交往,如果女方一開始拒絕,男方後續再送雞排修電腦傳簡訊表達愛意的行為,通通視為違法送辦的話,你就看要死多少人
如果只是在臉書上發發夢,這種夢女太多了,沒扯到當事人生活圈去基本上就只是個人幻想自由
說在公司被堵?是被堵了什麼?是蹲點跟著男主角回家?還是等男主下班把他拖去體育館倉庫後面強暴嗎?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男方要報警要告人我一點意見都沒有,現實就是沒有嘛
如果女方被發現跟著男方回家,侵犯男方個人住所隱私權,你要說怕對方可能會有後續危害安全的動作所以應報警送辦,這我覺得OK
但就只是兩年間數度(男方自己的用詞,我認為估算十次以內都算合理)來男方事務所找男方未果就走了,是有造成男方工作上被妨礙還是生活上被妨礙嗎?也沒有嘛
你說一個女學生兩年內來公司找你幾次然後也沒幹嘛就走了就會讓你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我只覺得根本唬爛,當執業律師得罪的人可多了吧,與其上ptt唬這麼一大堆還不如建議自家事務所把保全做好來比較實際
我覺得你可以嘗試一個實驗
找一位路人 和他簽半年約
然後找一位知道其住址的親友 請路人在這半年內去該親友的家門口對面站著
頻率為每星期兩次 時間為親友下班時間前後共兩個小時
遇到親友時記得盯著他看 偶爾與他打招呼
除此之外什麼都別做 也不要靠近親友或他家
半年之後 佯裝不知地問問親友最近有沒有什麼煩心的事情
你如果想說,這個原PO夥同其他同事一起誇大的話,那就當我沒說吧!
要指控人家性騷擾控告對方要求損害賠償,就要講法條認定,如果各位喜歡心理無上限認定,請自便,希望哪天各位不會遇到一個愛亂告人的神經病
手動轉推看了一下某人已經紅起來了
還被一堆噗友黑單
該說不意外嗎而且他肯定不是第一次隔空黑人
其他可能是看到我講有其他人手動轉噗,他就把反方的人通通黑單了吧
發言風格我覺得頗有卡比哥的影子反正他大概不會看到我教人怎麼看他也不會想追究都先黑一波吧這社會化程度實在是
說來這傢伙應該不是卡比的分靈體吧互相哥終於能上噗了嗎www他本帳依舊爆破中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開新帳號回來了我朋友們會被逼到恐男真的都是這種噁心想法害的欸,精神傷害都不是傷害的話,那言語暴力跟人身攻擊也不犯法了吧= =
瞬間覺得生活安全度提高了,感恩讚嘆跟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