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人執筆寫作也有兩種目的,一種是告訴別人一些事,另一種讓別人以為你非常甜蜜,非常乖。我個人寫作總是前一種情形。假如遇到後一種情形,我絕不會浪費紙筆,而是找到那些需要馬屁的人,當面去拍;這樣效率比較高 ──王小波〈尋找無雙〉

說完啦,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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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故事是這樣,這得花了一些時間拿捏節奏
花了比一些時間還多的時間去思考這故事想講什麼
最後用更多的時間想明白、想得清清楚楚,直到確認把自己從這次的創作中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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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每篇都沒校稿每篇都有錯字的時髦藉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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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後再決定今年還有沒有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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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絕沒有許願池,沒有了,不來了
有本事DJO澳網就繼續演我 老了,演不起胃疼腦門那處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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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早早清楚自己要什麼,別連自己為何失望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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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的心態相對單純,再細分成看客、觀眾也相差無幾
可作者,我覺得有些作者連到底想要私密、自由、尊重、誇誇還是錢都拎不清
就別講屁話唱高調了

俊美的基督在世時也沒法應有盡有,要觀眾聽話、要觀眾崇拜、尊敬、要觀眾一邊維持距離一邊心甘請願掏錢

俊美的基督、完美的基督,在世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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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過於理想化作者和觀眾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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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林布蘭的官司貼上那個委託偷偷說,才華和讓人滿意是兩碼事
基督都不能讓所有人滿意,委託的風險是評估協商和妥協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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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源於誤會,作者以為他要的很單純,但並不

讀者以為作者是基督,但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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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明顯流露出昨晚我的睡前閱讀就是卡拉馬佐夫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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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看了七八年,狹窄的閱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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