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
本日隨手看
其實我覺得Q丸就講出重點了:
@kon4011 on Plurk
對我來說,就是今天懷孕生子是這位女性要承擔完全風險,沒有任何人能夠用任何方式為她分擔,所以她也理應要有為自己決定是否要承擔這些風險的權力。另一個DNA的提供者就只是提供者,如果夫妻或是情侶之間會出現「女方不想繼續姙娠但也不願和另一方討論,決定自己判斷」的情況,我想更有可能是這兩人之間的相處方式造成的問題,而不是理所當然的用國家權力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藉口。
W.M.
今天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解釋「需要伴侶同意才能夠結束姙娠」,其代表的意思就是「一個懷孕的女性沒有能力判斷自己想要什麼」。我相信很多人的預設值都是「一個女性沒有能力判斷自己想要什麼」啦,但人要怎麼自己幻想是一回事,是不是事實就是另一回事。
W.M.
墮胎取消配偶同意權?維護身體自主,會引家庭糾紛嗎?(公共電視 - 有話好說)
來賓中有兩位婦產科醫師,各自提供了幾個不同的案例來說明他們為什麼支持這個法案。在實務上就是會出現利用這條法律逼迫不想生育的女性生育的伴侶,而且不是少數。另外對於未成年那部份的立法思考我覺得也很值得一聽(特別是針對失能家庭,讓國家和社服單位能夠有法源介入協助的部份真的很需要大家想一下的確有人需要這方面的協助)
ffnc
這議題可謂是男網友的試金石
NightSun
我是認為沒什麼好試的,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不是很理所當然嗎?不然男性也把勃起權交給伴侶同意好了~
ffnc
當然我也覺得沒有什麼好試的,但就有男性噗主一直開噗談論這件事丫
上回吵這個時候是去年,在這種議題上就可以觀察噗浪上男性噗友,看過一堆討論噗後覺得男性談啥都可能是正常理智的人,唯獨對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這方面……嗯,可能有一些保守吧。
藍璃(๑•̀ω•́๑)
看了那串討論感覺能看到男性的焦慮……
ffnc
然後是不是要說男性值得同情?女性贊同這個立法的理由是為了援助困境中的女性,而男性討論的理由竟然是妻子要墮胎肯定是蕩婦→我們就可以罵她
藍璃(๑•̀ω•́๑)
ffnc : 呃,請問這是在回我嗎?我沒有要同情誰的意思,只是覺得原串討論有感受到男性的焦慮,好像女性決定墮胎會讓男性的生命出現一大污點的感覺,然後瘋狂找情境來假設男性被騙婚,女方還偷墮胎之後造成男方人財兩空,這點滿好笑的。
好像很多人的反對都是建立在「女性在婚姻關係裡只能靠男性」的觀念上,這我實在無法認同。

我自己是覺得孕期負擔最大的是女性,要不要生本來就該自己決定。
藍璃(๑•̀ω•́๑)
但我也覺得法條應該加上「應告知配偶」這一點
ffnc
藍璃(๑•̀ω•́๑) : 我對這種起手式有點敏感啦。
開始講男性焦慮→接下來就得要接「我們要同情男性的處境」這種論述了。
生育與建構家庭的成本大多壓在女性身上,所以我也是覺得還給女性決定權吧。
無常(▔︿▔)不是社交恐怖份子
所以結論:女性保持單身就好,男性跟生育就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偏激w
小潔
到底要到何時女性才能真正掌握自己身體自主權啊,已婚女性不能自主墮胎,未婚女性不能人工受孕......不是怕生太少嗎?
蒼遙。
藍璃(๑•̀ω•́๑) : 但這個知情權會衍生出更多問題eg知情應該是在是墮胎前/後,基於配偶權的哪部分而有知情權,相對地如果男人外遇搞大了其他女人的肚子那他的配偶是否應該知情etc
悠@溫泉蛋
身為幸福快樂的已婚婦女(?

我個人是認為法理婚姻就扮演好法理婚姻的角色就好,稅制、財產、人身安全。情感婚姻是個人的東西,是進入婚姻裡面自己要負責的事情,不是國家要幫你規定好你的伴侶的事情,這樣婚姻制度才會越來越健康。

所以我支持這個法案,只是我也不支持懷孕生子只有女性要承擔完全風險這個敘述,生理風險和精神風險都是其中一個部分,直接參與在其中的人都會有風險,即使比例有差距這樣。

但對我來說這個比重的包含,最終仍然是生理狀況的個人有最後的決策權,理解所有相關人員曝露的風險,但決策者是生理本人,我覺得才是自主權,這個自主權的過程應該是關係性不是法理性的。
飛蛇 Pue-Tsuâ
生子都是女方承擔風險+1
看試管嬰兒怎麼弄得就知道了。完全不懂為何這個權力居然會在男方手中,根本把小孩當成投資產品,不想投資失敗還叫人家硬生。理論上一點也不能有,如果法律是道德底線,由女方決定應該要是底線。
玄羽||每天揉鼠球
個人也是非常支持這個法案,是否要繼續懷孕下去本來就要回歸到女性手裡,當年我第一次知道,懷孕後女性是無權自決的,當下震驚不已,原來我的子宮不是我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