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2:55 AM
4
[性別]
ಠ_ಠ - 反對免術換證的人被伴侶盟稱護家萌真的很荒謬 我們為此提出了另一個連署,更重視在要求內政部跟衛...
emmmmmmmmmmmmm
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 提點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這個議題老實說我有點困惑(摸下巴
掰噗~
@baipu
說
Thu, Oct 14, 2021 12:55 AM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2:56 AM
衛福部最新決議 變更法定性別不需手術 | 生活 | Newtalk新聞
老實說因為這是八年前的事情了(摸下巴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2:56 AM
衛福部今(9)天下午針對「性別變更登記」議題召開會議,經過3小時的討論後,決議讓性別變更與醫療脫鉤,也就是有意變更法定性別者,從此不需要再作精神評估與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至於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往後變更法訂性別的流程到底要怎麼走,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將督促內政部戶政司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團體召開會議來決定並落實。
<<然後大家等配套(?)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Thu, Oct 14, 2021 12:59 AM
當時馬英九總統的衛福部長應該是邱文達?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1 AM
然後2015年馬英九總統的衛福部長應該是蔣丙煌+毛治國內閣
內政部原堅持性別變更登記年齡為民法年齡的二十歲,後來方案同意下修到十八歲,並基於人道,同意「有條件不摘除性器官」,即申請性別變更;若有婚姻關係者,只要配偶同意,也可辦理性別變更登記。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1 AM
為維護法律安定性與保障個人性別自主權,內政部也建議成立性別變更諮商委員會,以執行性別變更決定,保障當事者的權益。對已切除性器官者,未來修正「性別變更認定的申請及登記作業要點」後,就不需再提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即可辦理性別變更登記。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1 AM
現行屬雙重性徵者,只要持最近六個月內,由國內醫療機構所開具雙重性徵診斷書,即可自行決定變更原出生登記時的性別。官員透露,六百多個已變更性別者,屬雙重性徵者並不多,這部分的「男女判別」,其父母或監護人在其出生登記時,只要持醫療機構的染色體檢驗報告,即可申報男或女。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1 AM
由於摘除生殖器官、變更性別都屬重大變革,涉及公共秩序與家庭生活,因此內政部建議依英、德模式,須立專法實施。但如果男女因性別認同執意變性,現有機制仍可變性,但衛福部建議應給兩年的生活適應期。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2 AM
相關部會仍有歧見,並希望能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針對未摘除生殖器官但變性者,應設置一定比例的友善廁所、宿舍供其使用,避免引起困擾與影響生活秩序等。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14 AM
法律百科|現行內政部身分證性別變更相關規定是否有違憲疑慮?
(摸回來看
法律百科|現行性別變更登記制度強迫絕育手術是否違憲
多瓦悠蘭🌈KUMA島
@dowayoland
分享
Thu, Oct 14, 2021 1:27 AM
Q:性別變更主體被要求具有醫師開立以證明已摘除腺體以及生殖器官之診斷證明,(1)是否傷害主體之身體以及健康
A:就(1)而言,請您先確定法規範到底侵害了人民什麼權利,您認為是侵害身體權。然而,人民此項權利並未受國家侵害,亦即國家沒有強迫一個人應該去摘除他的器官,或限制一個人不能去摘除器官;人民是否進行變性手術,只是得變更性別登記的要件,而非法律效果,自無侵害可言。
載入新的回覆
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 提點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這個議題老實說我有點困惑(摸下巴
<<然後大家等配套(?)
內政部原堅持性別變更登記年齡為民法年齡的二十歲,後來方案同意下修到十八歲,並基於人道,同意「有條件不摘除性器官」,即申請性別變更;若有婚姻關係者,只要配偶同意,也可辦理性別變更登記。
A:就(1)而言,請您先確定法規範到底侵害了人民什麼權利,您認為是侵害身體權。然而,人民此項權利並未受國家侵害,亦即國家沒有強迫一個人應該去摘除他的器官,或限制一個人不能去摘除器官;人民是否進行變性手術,只是得變更性別登記的要件,而非法律效果,自無侵害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