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Sat, Oct 2, 2021 6: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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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墊效應(doormat effect)
:人們習慣踩在腳踏墊上並習慣要求腳踏墊接受被踩的事實。常見於面對別人所受的傷害,告訴他「又沒怎樣」、「只是玩笑」、「你很小心眼耶」、「不懂幽默」等等。
對於某些人表達不滿或創傷時,許多這類的反駁,常來自於優勢身分者不能理解弱勢身分者「真的受傷」,上述回應不只否認傷痛存在,也是一概否認傷害與暴力存在。例如多數文化普遍厭女,貶低女人的性和道德成為常見主題,性、親密關係、受害者形象總是對女性不利,性玩笑建立於這種暴力,允許或輕忽了這些暴力的嚴重性並且否認傷痛。
不止是性別弱勢,任何身為較受壓迫或不主流的一方都可能是以「不幽默」這樣的說詞而被迫成為反覆原諒的人。
指出腳踏墊效應的意義在於,理解到「無條件的原諒」不是義務,人有權覺得受傷、覺得不能諒解、不能「幽默」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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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6:52 AM
*Doormat 一詞在英文中除了腳踏墊之外還有出氣筒、受氣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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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7:01 AM
《腳踏墊效應:當無條件的原諒讓我們毀了自己》
▷ The Doormat Effect: When unconditional forgiveness...
「原諒是好的,是正向的,毫無疑問。但長期研究顯示,如果我們持續地原諒一個從不道歉、反覆傷害我們、不尊重我們的受傷、沒有意識到自己造成的傷害的人,並讓他繼續出現在我們身邊,結果將會侵蝕我們的自尊自信,並可能導致自我傷害的意識。久而久之我們也會不再尊重自己,越來越對我們的自我認同感到懷疑。這就是所謂的『腳踏墊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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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7:04 AM
Sat, Oct 2, 2021 7:04 AM
「『沒事啦』『不要擔心,這沒什麼大不了』『下次就不會這樣了啦』『不要想了,忘掉就好』之類的話,聽起來可能很熟悉,都是很典型的腳踏墊效應發言。這造成在互動中的某一方持續地妥協與原諒,並默許另一方持續地侵害他的權利與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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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7:09 AM
《開不起玩笑不是你的錯:當尊重被打破,再多的效果也只是難過》
Facebook
責怪自己是一個很棒的東西,它可以讓你不斷地自我檢討,然後一直努力去做一些改變,創造一種「我好像還可以做些什麼」的控制感。同時也會讓你覺得很焦慮,覺得自己好像永遠都不夠。然後長時間累積下來,你內心那個憤怒的自己就沒有地方可以宣洩,累積成失眠、憂鬱,甚至很多很多你也無法掌控的情緒。
當下次你覺得不舒服,但又有人跟你說:「沒那麼嚴重吧?」的時候,或許你還沒有那麼大的勇氣去表達或反抗說出自己的感覺,那也沒關係,你可以試著跟自己說:「雖然大家覺得不嚴重,但我真的覺得很難過,這個感受是真實的,不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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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7:31 AM
Sat, Oct 2, 2021 7:37 AM
「炎上」內鬨「博恩管不住他」 脫口秀女王龍龍哭訴被老K舞台霸凌 | 台灣新聞 Taiwan 蘋果新聞網
沒有要說這只是個案,但還是放一下這次的起火點專訪。
必須說 5 分 50 秒左右,經紀人轉述律師的發言,在現在的台灣法律制度下是事實,是悲傷的事實。不能說法律上完全沒有辦法主張,但法規幾乎沒有針對貶低與仇恨言論的規範,法院裡大多數時候也都是非常欠缺敏感度,導致當事人就算願意提出訴訟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而且受到傷害之後的當事人很難能夠再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去主張,彷彿只剩下「擁有堅強心理素質」的當事人才能獲得正義。
就算當事人有足夠的心理強度願意去面對這些壓力(與隨之而來更多的仇恨言論),常常也是失敗收場,製造傷害者繼續逍遙法外。就算訴訟居然獲勝,通常也是被害人或吹哨者最後離開了原本的領域或圈子,而加害者居然繼續在原本的領域或圈子中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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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Oct 2, 2021 7:35 AM
Sat, Oct 2, 2021 7:57 AM
ps. 但如果不是脫口秀而是專訪中所引的那段直播段落,我個人倒是認為很可能可以成立公然侮辱。
這些過程中身為一個倡議者與法律人,我還是只能說,現在很多法律改革與法院中的訴訟改革行動,都像愚公移山,或是像薛西佛斯推石上山頂。還是會繼續做,絕望感不足為外人道,但期待有一天石頭上山停在山頂上,終於沒有人再負責當腳踏墊。
可能一直有呼聲但聽得到雷聲看不到雨點的
反歧視法
通過的時候,石頭會比較接近山頂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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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Oct 3, 2021 12:16 PM
追伸:多年前的政治正確與創作自由
@shadowytrue - 【關於政治正確與創作自由】 關於韋宗成的那組圖片,圖片本身已經被討論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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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些人表達不滿或創傷時,許多這類的反駁,常來自於優勢身分者不能理解弱勢身分者「真的受傷」,上述回應不只否認傷痛存在,也是一概否認傷害與暴力存在。例如多數文化普遍厭女,貶低女人的性和道德成為常見主題,性、親密關係、受害者形象總是對女性不利,性玩笑建立於這種暴力,允許或輕忽了這些暴力的嚴重性並且否認傷痛。
不止是性別弱勢,任何身為較受壓迫或不主流的一方都可能是以「不幽默」這樣的說詞而被迫成為反覆原諒的人。
指出腳踏墊效應的意義在於,理解到「無條件的原諒」不是義務,人有權覺得受傷、覺得不能諒解、不能「幽默」帶過。
「原諒是好的,是正向的,毫無疑問。但長期研究顯示,如果我們持續地原諒一個從不道歉、反覆傷害我們、不尊重我們的受傷、沒有意識到自己造成的傷害的人,並讓他繼續出現在我們身邊,結果將會侵蝕我們的自尊自信,並可能導致自我傷害的意識。久而久之我們也會不再尊重自己,越來越對我們的自我認同感到懷疑。這就是所謂的『腳踏墊效應』。」
責怪自己是一個很棒的東西,它可以讓你不斷地自我檢討,然後一直努力去做一些改變,創造一種「我好像還可以做些什麼」的控制感。同時也會讓你覺得很焦慮,覺得自己好像永遠都不夠。然後長時間累積下來,你內心那個憤怒的自己就沒有地方可以宣洩,累積成失眠、憂鬱,甚至很多很多你也無法掌控的情緒。
當下次你覺得不舒服,但又有人跟你說:「沒那麼嚴重吧?」的時候,或許你還沒有那麼大的勇氣去表達或反抗說出自己的感覺,那也沒關係,你可以試著跟自己說:「雖然大家覺得不嚴重,但我真的覺得很難過,這個感受是真實的,不是我的錯。」
必須說 5 分 50 秒左右,經紀人轉述律師的發言,在現在的台灣法律制度下是事實,是悲傷的事實。不能說法律上完全沒有辦法主張,但法規幾乎沒有針對貶低與仇恨言論的規範,法院裡大多數時候也都是非常欠缺敏感度,導致當事人就算願意提出訴訟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而且受到傷害之後的當事人很難能夠再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去主張,彷彿只剩下「擁有堅強心理素質」的當事人才能獲得正義。
就算當事人有足夠的心理強度願意去面對這些壓力(與隨之而來更多的仇恨言論),常常也是失敗收場,製造傷害者繼續逍遙法外。就算訴訟居然獲勝,通常也是被害人或吹哨者最後離開了原本的領域或圈子,而加害者居然繼續在原本的領域或圈子中活躍。
這些過程中身為一個倡議者與法律人,我還是只能說,現在很多法律改革與法院中的訴訟改革行動,都像愚公移山,或是像薛西佛斯推石上山頂。還是會繼續做,絕望感不足為外人道,但期待有一天石頭上山停在山頂上,終於沒有人再負責當腳踏墊。
可能一直有呼聲但聽得到雷聲看不到雨點的 反歧視法 通過的時候,石頭會比較接近山頂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