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ghtside
@nightside
Sat, Sep 25, 2021 4:21 PM
Sat, Sep 25, 2021 4:22 PM
3
為了強調「不可侵犯他人」,以前流行過這樣的舉例:即使女人裸體走在街上,也無人有權在不經她同意下碰她。
nightside
@nightside
Sat, Sep 25, 2021 4:24 PM
即使是現在,我也同意這件事。但對於這個舉例,現在已經不那麼堅定支持。這個舉例是以極端的狀況,來告誡「想去侵犯他人」的人不應去做。
應該沒有讀了這樣的話,就去裸體走上大街的人吧?我原本是這樣想的。
nightside
@nightside
Sat, Sep 25, 2021 4:27 PM
但如今,我看到一些身心狀態不穩定、或直接有身心症診斷的人,在網路上做著接近全裸的心靈(或個資)暴露,當他們受到不樂意的對待時,同溫層會譴責那些「侵犯者」,而不阻止這風險極高的心靈裸露。
nightside
@nightside
Sat, Sep 25, 2021 4:30 PM
說「阻止」好像也不太對,但我覺得這是坐視他人去為「正義」做肉身坦克,這樣真的好嗎?
nightside
@nightside
Sat, Sep 25, 2021 4:32 PM
如果當事人的狀態是健康、清醒的,在明瞭風險、評估自己可以承擔後果之後才這麼做,那麼我會視為一種宣誓,那是對於現狀的對抗。但偏偏…我看到很多都是狀態不太好的人這麼做啊。
Beck🦎🍂
@mikeandscott
Sat, Sep 25, 2021 5:20 PM
八成會被說是檢討受害者吧,看了真覺得很可怕
O__O
@shrug
Sat, Sep 25, 2021 10:02 PM
什麼@@
載入新的回覆
應該沒有讀了這樣的話,就去裸體走上大街的人吧?我原本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