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Wed, Sep 1, 2021 4:04 PM
Wed, Sep 1, 2021 5:41 PM
36
1
關於那個痛甲
看到大家都在說自己路人
那我也來路人一下
簡略一下時間軸
有錯歡迎指正
但請貼上截圖證據~
p/ojd7ze
自備讀噗,不會刪噗,但也歡迎想留底的旅人收藏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4 PM
Wed, Sep 1, 2021 5:23 PM
1.客戶拿大量官方圖請美甲做指甲,其中混到了E的圖
2.美甲畫完之後發現這個圖是二創,所以趕緊私訊E道歉,出於客人已將指甲帶走等考量,詢問E可否授權,
並同時提出不授權跟授權的處理方案
(此時美甲圖片尚未公開,僅有私訊E)
3.E回覆說不要賠償,也不給授權
4.E發噗抱怨私訊內容,感覺自己作品受到侵犯,並強調要有誠意就是給錢
5.美甲看到後再次私訊,詢問應該賠償多少
6.E再次強調他要的不是錢,是有誠意的道歉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4 PM
Wed, Sep 1, 2021 6:12 PM
7-1.美甲公開道歉並將文章置頂,內容自省本次爭議為自己不查而造成侵權,因此將這筆收入捐出,以警惕自己不再犯錯
7-2.美甲師更新公告二創委託規則,並再次自省自己的失誤
8-1.E公開私訊內容、流出美甲圖,並開始跟親友與粉絲罵美甲師是小偷、做梗圖嘲諷、說美甲師是偷錢包的小偷、是意圖大量生產他作品以圖利的侵權者
8-2美甲師更新協議不讓客人出面的資訊
9.E開始懷疑沒有客人存在,說要法律途徑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4 PM
Wed, Sep 1, 2021 5:39 PM
10-1.路人發現賣場銷售鬼滅髮圈達23萬多元,且與官方周邊相似,並,賣場沒有任何二創與同人印象商品之字樣,僅放有作品名稱,且購物回饋有不少留言:「幾乎跟官方一樣」、「比官方還精緻」、「幾乎像是官方商品」
10-2.出於疑慮路人詢問木棉花、平心是否有疑慮
10-3.木棉花與平心私訊回覆:「沒有授權E生產商品」
10-4.E得知有旅人詢問後開始下架商品
11.美甲師公告反而客人自行卸除爭議手指,其他八指亦已卸甲完畢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5 PM
Wed, Sep 1, 2021 5:24 PM
12.平心公告指名「E已侵權無二創成分」,並強調「一切合理二創皆可在允許範圍內」
16.E去平心FB貼文下方道歉
17.E神隱,沒有轉平心的噗浪公告,沒有分享平心FB的點名貼文
18.開始有人護航E,嘲諷不少路人都是私仇想燒E,並無視官方公告,堅持E就是二創,且這樣下去是逼死同人
19.E開始切割親友護航嘲諷文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5 PM
Thu, Sep 2, 2021 1:04 AM
20.有自稱路人者說E與美甲兩方都侵權,就只是因為E態度惡劣所以被燒
21.有路人分析E銷售額光侵權鬼滅髮圈已販售2000多個,銷售額已達23萬多元,但美甲師只有1800-2700不等的收入,不能共語
22.E大大開始低調,但其護航衝進平心FB公告下方,逼問為什麼沒有點名美甲師
路人們怎麼看?
下面更新比對圖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6 PM
Thu, Sep 2, 2021 3:52 AM
寶可夢比對圖(左Evs右官方)
鬼滅比對圖(左Evs右官方)
九柱神(左上角Evs右大圖官方)
SK8(左E vs 右官方)
扭迪(左上E的伴侶開團、左下E vs 右官方)
普羅米亞(左E vs 右官方)
pea8580
Wed, Sep 1, 2021 4:07 PM
看到11有點不懂
跟髮圈有什麼關係
egg1271
Wed, Sep 1, 2021 4:08 PM
pea8580: E人品不好以及他的其他作品有侵權的間接證據吧
ape7451
Wed, Sep 1, 2021 4:08 PM
後面直接跟痛甲事件沒關係了吧?頂多算延伸?
donkey5574
Wed, Sep 1, 2021 4:08 PM
pea8580: 賣場是E的賣場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09 PM
pea8580: 因為討論串很多
E商場有鬼滅髮圈,圖案有幾款跟官方髮圈相同
就有路人截圖比對
才發現E所有賣場都只放了作品名稱,沒有二創跟同人的字樣,有幾個商品甚至直接使用官方logo
其中還有這次的九柱神、鬼滅、sk8(?是這樣拼嗎?)、薑餅人王國、寶可夢
star2793
Wed, Sep 1, 2021 4:11 PM
2的部分好像是客人個人噗曬照→E搜tag發現,美甲師被提醒素材有二創圖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12 PM
找E的九柱神商品的時候看到那些髮圈了吧(?)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13 PM
star2793: 有截圖嗎?
因為我這邊看到的是E自己發噗
說自己不知情被挪用,被告知侵權的同時還被申請授權
感到生氣
donkey5574
Wed, Sep 1, 2021 4:14 PM
這是我的看法:
1.美甲有侵權E,所以他才會私訊E,而且他後續的處理方式多數人看起來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才沒被燒,而且以痛甲的圖來看,他並不是直接照抄E的圖
2.E有侵權,但在平心出面以前他完全不認錯,甚至用直接下架商品的方式,處理方式明顯糟糕很多,而且他的商品是照抄官方圖樣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19 PM
donkey5574: 痛甲圖我有看到喔,大拇指是直接照著畫上去的
但E認為美甲師侵權的是九柱神圖片,可是圖片已經被官方認定為抄襲作品,並認為其中「無二創成份」(還為了區分二創特地把二創商品獨立出來公告合理使用是可以的
所以E本身對美甲師提出的「侵權」已經不存在了吧?
donkey5574
Wed, Sep 1, 2021 4:26 PM
ಠ_ಠ: 欸?原來是照畫嗎?不過以現在情況來看,可能就算是官方認定的二創吧
donkey5574
Wed, Sep 1, 2021 4:26 PM
更正下,不是認定是認可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30 PM
e公開截圖私噗內容好像比美甲公開道歉還要晚耶?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34 PM
jaguar5660: 這是道歉聲明
道歉聲明之前有私噗喔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36 PM
star2793: 對了
剛剛想想有點不太對勁
如果照您所說的,是E搜tag看到客人曬指甲
那e怎麼會質疑客人存在不存在?
如果是美甲師先發作品集被發現
E怎麼又發抱怨說自己不知情而被侵權主動私訊討要授權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36 PM
那4說的「E公開截圖私訊內容」那邊是指誰的私訊?
E第一個抱怨噗我翻了一下沒看到她有放私訊內容耶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37 PM
(除了她說那個coser事情的時候放的臉書私訊截圖)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42 PM
jaguar5660: 公開他跟美甲的私訊
在那之前美甲說自己從未公開作品
美甲圖片是從E那邊流出的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47 PM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48 PM
這個抱怨噗是介於3-4之間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49 PM
對,所以我說E公開私訊內容是在她抱怨的第二噗,並且比美甲晚了快一個小時
那第4點說E公開私訊內容第7點又說美甲公開道歉這邊我就不太明白了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50 PM
美甲圖會留出來應該也是從那個第二噗的私訊內容開始吧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50 PM
對的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50 PM
我吹頭髮ww等等我重新修正時間軸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53 PM
稍微先做了修正
可以重整一下這樣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4:55 PM
抱歉雖然感覺是小地方但還是有點在意那部分
謝謝噗主的整理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56 PM
別串看到別人分享的更懶人包
ಠ_ಠ
Wed, Sep 1, 2021 4:59 PM
jaguar5660: 不會,有問題也是要修正的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04 PM
9說明客人卸甲是第二天晚上的事情喔,可能要看一下美甲師第一個公開道歉噗的發送時間,他每一條間隔都滿久的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05 PM
時間序可能在13.14.15之間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21 PM
我是可以確定
我看到美甲師說卸甲的部份是12之前
但
或著說11~13都是共同進行的會比較好?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21 PM
我來修改一下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29 PM
我知道我哪裡沒搞懂了,E說懷疑沒有客人存在是什麼言論呢?我的認知是公告發的星期一凌晨,然後說要採取法律途徑是星期一下午
辛苦噗主整理了💦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0 PM
更新比對圖在上方,請重整後閱讀,感謝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0 PM
cock9982: 不客氣!
我也是就我看到的東西放上來而已
wine1134
Wed, Sep 1, 2021 5:32 PM
法律系路人
從法律上來說,
美甲師完全不理E的跳腳是沒問題的,因為她的收入來自於與客人之間的承攬契約,是她完成美甲的勞務收入,那筆收入與E沒有任何關係。
真的要很勉強論不當得利,真正獲得不當得利的是顧客,E想拿到損害賠償就得對顧客提民事訴訟(但她自己的公開文章又說自己不追究客人=同意和解,全案結)。這個主張要獲得法院認可,就得看E的作品的創意成分多高讓法官進行判斷。以平心的公告當作法界人士意見的參考來源的話,顯然E的主張不太容易得到認可,甚至會被美甲方的律師咬死E是盜版=智慧財產權不存在所以沒有請求權基礎
我們就先不提E從頭到尾訴之聲明都不明的問題了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33 PM
美甲師公布已卸甲完成是星期一將近晚上12點
上一條發佈時間是早上9點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5 PM
wine1134: 這邊可以把不必要的因素先省論
簡化成
美甲道歉+詢問授權>>>E不同意授權
掠過中間爭執部份
美甲再次詢問如何處理+卸甲需求>>>E表示可以留
>>>此案達成和解條件,兩造再無瓜葛
是這樣子解讀嗎?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6 PM
cock9982: 檢舉我看好像是星期二下午開始提出,一直到今天平心公告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7 PM
開始有人提出>>>詰圖自己私訊官方,這兩個也有時間差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37 PM
ಠ_ಠ: 檢舉星期一凌晨就開始了XD(看到早上五點的人)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7 PM
cock9982: 吃瓜同時,請好好睡覺!
wine1134
Wed, Sep 1, 2021 5:38 PM
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國的損害賠償都是以恢復原狀為原則,E一直想拿到所謂的賠償金,即使真的告了顧客、堅持不和解、鬧上法院,最後法官可能也只會判卸甲+道歉
雖然我覺得法官會很想為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案件罵人
個人認為E跟E親友最大問題在於從頭到尾沒弄懂因果關係跟法律關係,卻自以為自己很懂,結果鬧出一場大笑話還被代理商關切敲打,完全得不償失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8 PM
那這樣算起來是不是現在的9,要挪動到11之後?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38 PM
ಠ_ಠ: 你說得對
這幾天都忍不住晚睡⋯⋯(幹)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39 PM
ಠ_ಠ: 11之後沒問題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39 PM
wine1134: 一個人成名的背後都有無數推手,這個推手與他非常親密才能將他推至頂端
相對的,這些手也與他息息相關呢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41 PM
cock9982: 已作修正,感謝提醒,那就再麻煩重整一下
wine1134
Wed, Sep 1, 2021 5:43 PM
Wed, Sep 1, 2021 5:43 PM
ಠ_ಠ: 最精簡的法律關係
美甲師←承攬契約→顧客>>>契約完成,美甲師退場
顧客←誤用圖片→Eros>>>Eros公開表示不會追究,因此無損害賠償之需求。
全案結束。
*
美甲師出來坦這件事只是基於職業道德與版權意識,法律上她與Eros完全沒有關係。
用一般的案件比喻,E的行徑就是「A出車禍後,告剛才賣飲料給撞到A的B的對街7-11店員傷害罪」一樣莫名其妙。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45 PM
wine1134: 個人覺得不要再用其他比喻了,容易混亂
就上方的敘述很精簡,我覺得OK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48 PM
我其實覺得E可能覺得自己跟美甲師私噗溝通完之後,他就覺得已經結束了,只是持續在回應跟他對話的人(不管是FB還是噗浪)
他想得到的已經得不到了,所以對他來說後面都是反對他的人在自己群魔亂舞⋯⋯?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49 PM
這邊想詢問一下
1.「二創方有其創作部份,可享有著作權」>>>可起侵權,是沒問題的
2.「二創方其創作部份,被官方認定為抄襲事實」>>>是否不再享有保障二創的著作權在呢?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49 PM
cock9982: 你是說後續其實只是murmur嗎?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5:54 PM
ಠ_ಠ: 對,我個人感覺是這樣,所以他一直喊「我只是要個道歉而已」
大家一直要他提出一個「誠意的道歉」到底是什麼
但在那個時間點已經無法達成了
他不接受他的道歉
ಠ_ಠ
Wed, Sep 1, 2021 5:55 PM
如果今天murmur不放美甲網址或是開偷偷說的話,可能不會燒成這樣吧
magpie40
Wed, Sep 1, 2021 5:59 PM
不知道是否要加上客人沒出面原因的時間軸?因為稍早逛一圈看到有人以為美甲是在8/31晚上才說原因,但這邊看美甲公告時間準確是8/31早上
噗主整理辛苦了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6:00 PM
我從他發第二個噗的時候就開始感到不對勁🥲他們還在討論階段,E對紅直接發噗有意見,他不止私噗回應表示反對還直接發公開噗、曬對話
如果在私噗等對方回應討論完真的不會燒成這樣
我有去看E第二噗今天下面的回應,他當時覺得對方是個怪人所以很生氣才發噗
這就是雙方之間溝通不良造成的結果吧😰
jaguar5660
Wed, Sep 1, 2021 6:00 PM
她在對方公開道歉後還有發噗質疑美甲方的捐款,這不能算是murmur吧?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6:00 PM
偷偷說是其他場外人士發的,裏面會發展成什麼樣子也不知道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6:01 PM
Wed, Sep 1, 2021 6:03 PM
jaguar5660: 當時事件還沒結束,我說的是他們後續討論完之後E說我不要你的錢,這件事情就這樣
這張截圖
但他貼出來的時候沒有時間所以並不清楚是什麼時候的事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6:05 PM
不能再為了這件事情晚睡了
先去休息,以上也是我吃瓜到現在的個人想法
cock9982
Wed, Sep 1, 2021 6:07 PM
幫補上客人不要出現的時間戳記,若噗主需要更新的話可以參考
順序應該是8.9.10左右?
wine1134
Wed, Sep 1, 2021 6:11 PM
Thu, Sep 2, 2021 5:48 AM
ಠ_ಠ: 先給一個大觀念,大家以後可能用得到:權利與權利不一定會各自獨立,也有可能互相重疊或衝突。著作權是個很好的範例,
所有創作在
完成的瞬間
,就享有著作權法的保障,不以登記為原則。而二次創作則是因為有侵害原作的前提,在保護上要分成兩個方向思考:對原作與對其他創作。
⒈對原作:必然因為侵權而有所打折,但不代表二創的創作成果不需要保護,而需要如何做取捨需要依照進入法院審理進行個案認定。但是100%無自身創意=俗稱盜版則無保護之必要。
⒉對其他創作:因為不涉及原作,因此不受「侵權須打折」的限制,可以平等衡量雙方著作權。
ಠ_ಠ
Wed, Sep 1, 2021 6:12 PM
cock9982: 感謝截圖支援
我更新在8-1、8-2的部份了
ಠ_ಠ
Wed, Sep 1, 2021 6:14 PM
不過jaguar5660提到的質疑並不是發生在偷偷說,同時還有在E的臉書跟E的粉絲和朋友間流傳
lamb2231
Wed, Sep 1, 2021 7:10 PM
(拉椅子
ಠ_ಠ
Thu, Sep 2, 2021 1:03 AM
更新資訊
E大大開始低調,但其護航衝進平心FB公告下方逼問為什麼沒有點名美甲師
ಠ_ಠ
Thu, Sep 2, 2021 1:08 AM
wine1134: 昨晚被吃了,現在起床看到了
簡單來說:
通常二創侵權,但二創也享有著作權保障
兩者不衝突
還要看事件商品是否毫無原創的盜版物
如果是盜版物,就是不享有保障
而盜版物是否為盜版物,則有官方判斷、法院標準衡量(假設有上法院)
ಠ_ಠ
Thu, Sep 2, 2021 1:09 AM
我來想想怎樣整理比較容易理解……
juice9035
Thu, Sep 2, 2021 1:39 AM
但是官方已經認定E的卡套是盜版物了
如果他想主張有著作權的話,需要先跟平心上法院杯透
ಠ_ಠ
Thu, Sep 2, 2021 1:41 AM
juice9035: 好奇問一下什麼是杯透?
ಠ_ಠ
Thu, Sep 2, 2021 1:54 AM
原來是以英文諧音!!!
我想說杯透是什麼關在透明小房間公審的意思嗎?(概念來自玻璃杯底下放東西)
juice9035
Thu, Sep 2, 2021 2:06 AM
噗主也太可愛
ಠ_ಠ
Thu, Sep 2, 2021 2:08 AM
Thu, Sep 2, 2021 2:18 AM
juice9035: 跟狗狗常玩的遊戲!
但在嗅覺下,每一次都是杯透!(別亂用
ಠ_ಠ
Thu, Sep 2, 2021 2:08 AM
大概是這樣的感覺
crepe81
Thu, Sep 2, 2021 2:12 AM
謝謝酒的解釋,很清楚明暸~
ಠ_ಠ
Thu, Sep 2, 2021 3:40 AM
圖片網址不夠放了
juice9035
Thu, Sep 2, 2021 3:57 AM
所以他真的連邪惡老鼠都惹了
ಠ_ಠ
Thu, Sep 2, 2021 4:01 AM
juice9035: 目前看來是的
egg9319
Thu, Sep 2, 2021 5:11 AM
根據台灣智慧財產局的函示
>>改作後另為創作的成果,須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兩項要件,而達到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的程度,始得構成一新的獨立著作(衍生著作),享有著作權
>>「原創性」係指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創作性」係指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
egg9319
Thu, Sep 2, 2021 5:15 AM
所以二創須達到「原創性」跟「創作性」的前提,才受著作權保障
而這次爭議的E,他的商品並沒有符合原創性跟創作性的條件,從一開始他跳腳美甲利用他的商品圖營利就站不住腳
ಠ_ಠ
Thu, Sep 2, 2021 5:15 AM
egg9319: 好奇問個旅人,那我上面貼的商品為舉例的話,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的程度,應該是近乎沒有的情況
是不是因此才會結論出E在本次事件中並不享有權利?
ಠ_ಠ
Thu, Sep 2, 2021 5:15 AM
喔喔,看到回覆了~那我理解沒錯~
wine1134
Thu, Sep 2, 2021 5:49 AM
稍微修正了一下內容//希望看起來能夠更準確一點
ಠ_ಠ
Thu, Sep 2, 2021 5:58 AM
wine1134: 很好讀,感謝旅人~
載入新的回覆
看到大家都在說自己路人
那我也來路人一下
簡略一下時間軸
有錯歡迎指正
但請貼上截圖證據~
2.美甲畫完之後發現這個圖是二創,所以趕緊私訊E道歉,出於客人已將指甲帶走等考量,詢問E可否授權, 並同時提出不授權跟授權的處理方案
(此時美甲圖片尚未公開,僅有私訊E)
3.E回覆說不要賠償,也不給授權
4.E發噗抱怨私訊內容,感覺自己作品受到侵犯,並強調要有誠意就是給錢
5.美甲看到後再次私訊,詢問應該賠償多少
6.E再次強調他要的不是錢,是有誠意的道歉
7-2.美甲師更新公告二創委託規則,並再次自省自己的失誤
8-1.E公開私訊內容、流出美甲圖,並開始跟親友與粉絲罵美甲師是小偷、做梗圖嘲諷、說美甲師是偷錢包的小偷、是意圖大量生產他作品以圖利的侵權者
8-2美甲師更新協議不讓客人出面的資訊
9.E開始懷疑沒有客人存在,說要法律途徑
10-2.出於疑慮路人詢問木棉花、平心是否有疑慮
10-3.木棉花與平心私訊回覆:「沒有授權E生產商品」
10-4.E得知有旅人詢問後開始下架商品
11.美甲師公告反而客人自行卸除爭議手指,其他八指亦已卸甲完畢
16.E去平心FB貼文下方道歉
17.E神隱,沒有轉平心的噗浪公告,沒有分享平心FB的點名貼文
18.開始有人護航E,嘲諷不少路人都是私仇想燒E,並無視官方公告,堅持E就是二創,且這樣下去是逼死同人
19.E開始切割親友護航嘲諷文
21.有路人分析E銷售額光侵權鬼滅髮圈已販售2000多個,銷售額已達23萬多元,但美甲師只有1800-2700不等的收入,不能共語
22.E大大開始低調,但其護航衝進平心FB公告下方,逼問為什麼沒有點名美甲師
路人們怎麼看?
下面更新比對圖
鬼滅比對圖(左Evs右官方)
九柱神(左上角Evs右大圖官方)
SK8(左E vs 右官方)
扭迪(左上E的伴侶開團、左下E vs 右官方)
普羅米亞(左E vs 右官方)
E商場有鬼滅髮圈,圖案有幾款跟官方髮圈相同
就有路人截圖比對
才發現E所有賣場都只放了作品名稱,沒有二創跟同人的字樣,有幾個商品甚至直接使用官方logo
其中還有這次的九柱神、鬼滅、sk8(?是這樣拼嗎?)、薑餅人王國、寶可夢
因為我這邊看到的是E自己發噗
說自己不知情被挪用,被告知侵權的同時還被申請授權
感到生氣
1.美甲有侵權E,所以他才會私訊E,而且他後續的處理方式多數人看起來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才沒被燒,而且以痛甲的圖來看,他並不是直接照抄E的圖
2.E有侵權,但在平心出面以前他完全不認錯,甚至用直接下架商品的方式,處理方式明顯糟糕很多,而且他的商品是照抄官方圖樣
但E認為美甲師侵權的是九柱神圖片,可是圖片已經被官方認定為抄襲作品,並認為其中「無二創成份」(還為了區分二創特地把二創商品獨立出來公告合理使用是可以的
所以E本身對美甲師提出的「侵權」已經不存在了吧?
道歉聲明之前有私噗喔
剛剛想想有點不太對勁
如果照您所說的,是E搜tag看到客人曬指甲
那e怎麼會質疑客人存在不存在?
如果是美甲師先發作品集被發現
E怎麼又發抱怨說自己不知情而被侵權主動私訊討要授權
E第一個抱怨噗我翻了一下沒看到她有放私訊內容耶
在那之前美甲說自己從未公開作品
美甲圖片是從E那邊流出的
那第4點說E公開私訊內容第7點又說美甲公開道歉這邊我就不太明白了
可以重整一下這樣
謝謝噗主的整理
我看到美甲師說卸甲的部份是12之前
但
或著說11~13都是共同進行的會比較好?
辛苦噗主整理了💦
我也是就我看到的東西放上來而已
從法律上來說,美甲師完全不理E的跳腳是沒問題的,因為她的收入來自於與客人之間的承攬契約,是她完成美甲的勞務收入,那筆收入與E沒有任何關係。
真的要很勉強論不當得利,真正獲得不當得利的是顧客,E想拿到損害賠償就得對顧客提民事訴訟(但她自己的公開文章又說自己不追究客人=同意和解,全案結)。這個主張要獲得法院認可,就得看E的作品的創意成分多高讓法官進行判斷。以平心的公告當作法界人士意見的參考來源的話,顯然E的主張不太容易得到認可,甚至會被美甲方的律師咬死E是盜版=智慧財產權不存在所以沒有請求權基礎
我們就先不提E從頭到尾訴之聲明都不明的問題了美甲師公布已卸甲完成是星期一將近晚上12點
上一條發佈時間是早上9點
簡化成
美甲道歉+詢問授權>>>E不同意授權
掠過中間爭執部份
美甲再次詢問如何處理+卸甲需求>>>E表示可以留
>>>此案達成和解條件,兩造再無瓜葛
是這樣子解讀嗎?
雖然我覺得法官會很想為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案件罵人個人認為E跟E親友最大問題在於從頭到尾沒弄懂因果關係跟法律關係,卻自以為自己很懂,結果鬧出一場大笑話還被代理商關切敲打,完全得不償失
相對的,這些手也與他息息相關呢
美甲師←承攬契約→顧客>>>契約完成,美甲師退場
顧客←誤用圖片→Eros>>>Eros公開表示不會追究,因此無損害賠償之需求。
全案結束。
*
美甲師出來坦這件事只是基於職業道德與版權意識,法律上她與Eros完全沒有關係。
用一般的案件比喻,E的行徑就是「A出車禍後,告剛才賣飲料給撞到A的B的對街7-11店員傷害罪」一樣莫名其妙。
就上方的敘述很精簡,我覺得OK
他想得到的已經得不到了,所以對他來說後面都是反對他的人在自己群魔亂舞⋯⋯?
1.「二創方有其創作部份,可享有著作權」>>>可起侵權,是沒問題的
2.「二創方其創作部份,被官方認定為抄襲事實」>>>是否不再享有保障二創的著作權在呢?
大家一直要他提出一個「誠意的道歉」到底是什麼
但在那個時間點已經無法達成了
他不接受他的道歉
噗主整理辛苦了
如果在私噗等對方回應討論完真的不會燒成這樣
我有去看E第二噗今天下面的回應,他當時覺得對方是個怪人所以很生氣才發噗
這就是雙方之間溝通不良造成的結果吧😰
這張截圖
但他貼出來的時候沒有時間所以並不清楚是什麼時候的事
幫補上客人不要出現的時間戳記,若噗主需要更新的話可以參考
順序應該是8.9.10左右?
所有創作在完成的瞬間,就享有著作權法的保障,不以登記為原則。而二次創作則是因為有侵害原作的前提,在保護上要分成兩個方向思考:對原作與對其他創作。
⒈對原作:必然因為侵權而有所打折,但不代表二創的創作成果不需要保護,而需要如何做取捨需要依照進入法院審理進行個案認定。但是100%無自身創意=俗稱盜版則無保護之必要。
⒉對其他創作:因為不涉及原作,因此不受「侵權須打折」的限制,可以平等衡量雙方著作權。
我更新在8-1、8-2的部份了
E大大開始低調,但其護航衝進平心FB公告下方逼問為什麼沒有點名美甲師
簡單來說:
通常二創侵權,但二創也享有著作權保障
兩者不衝突
還要看事件商品是否毫無原創的盜版物
如果是盜版物,就是不享有保障
而盜版物是否為盜版物,則有官方判斷、法院標準衡量(假設有上法院)
如果他想主張有著作權的話,需要先跟平心上法院杯透
原來是以英文諧音!!!
我想說杯透是什麼關在透明小房間公審的意思嗎?(概念來自玻璃杯底下放東西)
但在嗅覺下,每一次都是杯透!(別亂用
>>改作後另為創作的成果,須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兩項要件,而達到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的程度,始得構成一新的獨立著作(衍生著作),享有著作權
>>「原創性」係指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創作性」係指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
而這次爭議的E,他的商品並沒有符合原創性跟創作性的條件,從一開始他跳腳美甲利用他的商品圖營利就站不住腳
是不是因此才會結論出E在本次事件中並不享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