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maid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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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以書寫作為核心品牌的公司,請不要這樣對待創作者。
而創作者的公開發言,並非你們可以花錢買下的,
和解金是為了你們的侵權負責,不是要我寫稿的稿費,
請弄清楚侵權的是何方,又是誰造成SKB的名譽受損。
為了怕貴司主管群又為此文開會,
直接說答案:
傷害SKB名譽的,就是面對侵權時,SKB每一次的選擇。」
覺得這一段講得很好。這次的事件沒有每個節點都跟到,但這樣看下來,SKB的處理感覺起來,到現在都沒有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Mermaid路那
會覺得遺憾,多少是因為SKB作為老牌臺灣廠商,內心是會有所期待。本來想說,是否因為沒有前例,所以沒有注意到呢?但整個回應看下來,與其說是不小心的,倒不如說是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性吧。
這只是推測,但從作法看來,不免讓人覺得SKB的決策者可能覺得引用的文字很美,但並未將之視為核心,只是當作買賣的噱頭。想到這裡,會覺得有點難過呢。除了是一間單純賣文具的公司以外,SKB或許未曾想過他們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吧。又或者,一切的「價值」都是為了賺錢的包裝。
倒也不是不行。如果有好好包裝、沒有露出什麼的話,其實也沒人在意本音與外在的差異。但這次很顯然地(ry
珞雨谷女巫
我身邊一群老文具控都覺得沒有辦法了,之前有疑似抄襲別人造型的時候,還可以稍微自欺欺人,覺得這就台灣文具業常態希望可以逐漸改變等等

這次的處理手法顯然是告訴大家,不會改、沒有要改,甚至根本沒有覺得這是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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