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醇🧳
性別 女性 婚姻自主
跟大家分享最近在書上看到的酷東西!
https://images.plurk.com/1LPZq6PkHdngiXSaKw4pnF.jpg 張聰明(馬偕之妻)的結婚契約書
「我張聰明(1860~1925年)。現當眾位眼前。推心謹告。現在甘願配。與教士。作吐·禮時里·馬偕。成為夫婦。以我自信。毫無阻礙。我望眾位眼前共悉。我張聰明。現配與你。作吐·禮時里·馬偕。照律例,永為我丈夫。」
一八七八年,台灣人憎蔑「洋蕃」的時代,一位台灣鄉下童養媳,在眾人前簽署堅定豪氣的婚姻自願書,對象是被稱為「黑鬚蕃」的傳教士(馬偕)。這個傳奇改變了馬偕原本不結婚的意願,也使蔥仔(張聰明女士原名)成了興女學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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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漢人認為嫁給洋番,自貶身價;也有宣教士不認同教士與駐在區婦女通婚。一八七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張聰明時年十八,馬偕三十四歲,這場引人議論的婚禮,也許為避開村人騷擾,不在教堂,而在安全的紅毛城英國領事館舉行,由英國領事費里德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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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多前,一位台灣童養媳橫跨大洋,在異地(加拿大)眾人前,致詞演說,要有一定膽識。張聰明能說能寫,也諳英語,牛津學堂開校時,是六位老師中的唯一女性教師,也是女學堂的教師。
可惜(當時)台灣女性還不擅長以書寫留下自己的記錄,後人很難知道這位傳奇女性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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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范情等著《女人屐痕 I:臺灣女性文化地標》(臺北:女書店,2006年),頁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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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蔥仔幼時被送人當養女,打算長大和養兄「送做堆」,她因為不願纏腳,屢遭責打。十二歲時,養兄去世,認為是被她沖到,更遭養母虐待。後來因為被打得厲害,大半夜下著大雨逃家,逃回生母家,但生母只叫兄長取一破棕簑給她,趕回養母家。蔥仔在養母家的痛苦,只有養祖母陳塔嫂同情。
也是陳塔嫂帶她去教會學習,蔥仔認真聰明,讀書讀得好,曾在百餘學生中,成績第一名,得到獎學金白銀三元,因為會賺錢回家,才不再受虐。
因為接受教育,改變張聰明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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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婚姻自願書的內容(或稱「張聰明的結婚契約書」,書上是這樣寫)被深深感動,既堅定又豪氣,在我看來,可以說是台灣女性婚姻自主的先驅。
當時台灣早婚/童婚風氣盛行,但她也不是什麼十四、五、六歲就早早「嫁人」,而是十八歲,在現在看來都算是成年的年紀,自願與看對眼的對象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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