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房地合一稅2.0,7/1正式上路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
交易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
就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喔!

桃喜整理了以下幾項修法重點
及一定要知道的節稅小撇步給您💕

➡更多資訊請上房地合一2.0專區:房地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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