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oka
@calcifer54 - 合作的譯者請我們將稿費用9B報,結果學校出納打來說應該要用薪資所得50報
呈上,後來學校的出納還去問國稅局,結論還是認定翻譯稿費為薪資所得...判斷標準是因為我們的報告書非一般坊間出版品,而是以描述學校業務為主(囧)
Misoka
另外一點就是國稅局覺得只要有委託的行為,就是僱傭關係,所以無論如何都是屬薪資所得,我覺得這個超莫名的....
Misoka
啊啊來看看是要怎麼跟翻譯溝通
B.C.
MAO
https://images.plurk.com/5HQodft545cZdcw7HnZbcf.png

因為是學校嗎....
Misoka
MAO : 對方說如果是公司行號委託翻譯宣傳手冊(或任何跟公司業務相關的出版品)也是會被放在薪資所得50,除非我們的報告書有ISBN或是像坊間的小說一樣註明譯者為XXX的話,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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