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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想進口疫苗恐遇法律難關 美教授直指最關鍵問題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郭台銘要進口的BNT(輝瑞)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因為沒有正式核可,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因此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

美國政府提供「訴訟豁免」協助藥商,讓疫苗順利上市,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否則施打疫苗的消費者不能到法院對藥商提告,為了補償可能出現的受害人,美國政府有另外提撥準備金。

因此為了讓疫苗上市,美國政府提供的三個法律條件分別為「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這三個法律條件,只有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這也是為何日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掰噗~
這件事情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ninja)
lt'sNotSilly
這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理解,為什麼這些緊急授權的疫苗廠商,他們只和中央政府以上的組織談合約,只有能提供訴訟豁免的主體,才能轉移藥商的風險,如果沒有這張基本的入場券,有哪家藥商敢談這種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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