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夢100 夢百 求轉感謝
沉默了半年,本來想說就這麼算了,可對方於520又繼續死咬著不放
於是,我方這回不沉默了,把事件從頭到尾寫成了始末整理,您說了這麼多,好好向我方解釋,不為過吧?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留樓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留樓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留樓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事件有八個章節,序章,.5章,終章,共十一個篇章
若有無法正常閱讀或是覺得圖片不夠清楚可至備用區可聯絡我,我重新提供給您
若您有任何疑問需要我方解答也可至備用區詢問,我方會盡力解答
@peredise - 備用區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如同文件所載,我方發噗不是為了尋求價值判斷,只是要將完整始末呈現
是非評斷請交給專業的來(正當法律程序)
這件事自始至終都只與當事人(橘小姐)一人有關
因此,為了保持版面整潔及避免失焦,我方婉謝任何的評論留言,會刪除請見諒
本噗只開放橘小姐一人回應說明
備用區也不開放任何評論哦,方便的話請幫我方轉本噗就好,非常感謝您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請橘小姐本人在2021年05月29日結束前在本噗直接回應
橘小姐本人天天都有上噗,不用找藉口自己很忙或沒看到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我方不接受橘小姐透過親友傳達,要說什麼請橘小姐本人自己來講,否則視同橘小姐未回應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我方若有收到任何橘小姐親友的私噗訊息,將全數公開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橘小姐單方面指控了我方半年有餘,現在我方正面回應了,請橘小姐好好回覆這份文件。
橘小姐您的回應請檢附相應證據,刑事案件講求證據,單一指訴未經法庭上交互詰問(並具結)、或在檢察官面前陳述(並具結)是不得援引作為判決基礎的
補充: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二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最後,我在發噗之前,橘小姐還沒將我黑單或是鎖河道,FB亦為公開,附上截圖證明(依序是小班的.蝦蝦的.我的)
https://images.plurk.com/3qehDJOUcELpl0HBqH6NNJ.jpg https://images.plurk.com/1mkle8phYDU18wemjr4zZA.jpg https://images.plurk.com/1dmuLsWYs6Z3i7eGyHWgWl.jpg https://images.plurk.com/5dHG1Ueui36nhN5vLGGYDG.jpg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橘*
洸離。別見黃花落秋涼 :
您好,深夜打擾您了,不好意思
關於您此次發表的事件,這是我方的回覆,若您覺得有哪裡不合理,還請交由司法單位裁決,這邊不會再另行回覆,謝謝。
@RSAGI on Plu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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